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行召集和主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网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行召集和主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7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为确保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华驰粤海大酒店(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128号)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
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7)优先股表决权恢复
不适用
(8)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审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00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人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定勋
√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保国
√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海乐
√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志坚
√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占波
√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立勇
√
2.00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人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平
√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红艳
√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君
√
《关于审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3.00
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人数(2)人
3.01
监事候选人:胡守纯
√
3.02
监事候选人:张道明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议案见2015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的《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53
东方银星
2015/8/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认可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商丘华驰粤海大酒店(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128号)
(三)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9日)持股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营业部出具的账户持股明细,下同);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
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8月26日17:00点前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以收到为准)进行预登记(需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于会前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层(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
联系人:张道明
联系电话:021-60876120
联系传真:021-60937506
特此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定勋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保国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海乐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志坚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占波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立勇
2.00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平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红艳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君
3.00
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
监事候选人:胡守纯
3.02
监事候选人:张道明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
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则该股东对于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6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1
例:陈××
600
100
100
1.02
例:赵××
0
100
50
1.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1.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