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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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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14-4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14 年11月 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

(3)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大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龙大伟先生、张喜民先生、郑成武先生、张文娟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蕊女士、吕本富先生、朱大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喜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郑成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张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吕本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朱大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议案并予以公布。(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张蕊、吕本富、朱大旗的津贴分别为8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龙大伟先生,1963年9月生,研究员,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校三联试验工厂厂长、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副总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现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73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喜民先生,1963年2月生,研究员,博士,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兼副总裁。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6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成武先生,1969年5月生,硕士,清华大学反应堆工程、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项目经理,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总裁办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北京华控通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专务副总裁、副总裁兼运营总监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86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文娟女士,1968年2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大学财务处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等。现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蕊女士,1962年6月生,教授,博士,博士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高校教学名师。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首席教授、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本富先生,1965年10月生,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毕业。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等。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实验室主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大旗先生,1967年8月出生,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学家》杂志(法学核心、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副主编,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14-4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1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于 2014 年11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3)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朱玉杰先生、陈亚丹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朱玉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陈亚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以上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贺琴女士共同组成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玉杰先生,1969年4月生,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中国金融协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亚丹女士,1990年10月生,广东工业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现任鹰潭市经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主管会计。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贺琴女士,1972年8月生,经济师,南昌航空大学毕业。曾在四川航空液压机械厂、北大方正南昌分公司任职,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目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13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公告编号:2014-5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贺琴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1月29日

附简历:

贺琴女士,1972年8月生,经济师,南昌航空大学毕业。曾在四川航空液压机械厂、北大方正南昌分公司任职,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职工监事。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13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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