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股票

一张图看懂A股减持新规: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报告

新浪综合

关注

来源:界面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新规,上交所、深交所也分别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

减持规定及细则的变化主体内容大致包括(详细调整见下图):

1、扩大覆盖对象:适用范围从大股东和董监高,扩大至大股东以外的股东,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修改减持比例限制: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采取集中竞价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修改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条款:大股东或或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IPO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4、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报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5、增加董监高的减持预披露要求,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细化完善大股东和董监高的披露规则。

6、新增董监高减持限制: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7、交易所有权采取限制交易等措施。

来源:华尔街见闻

原标题:一张图看懂A股减持新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