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财务造假罚款不应全部上缴财政部,而应留在证监会体系内,设立投资者赔付基金,用于补偿受损股民
新浪证券
3月13日,新浪财经3·15投资者保护论坛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资本市场知名专家刘纪鹏主旨演讲。
在探讨退市制度中的投资者保护问题时,刘纪鹏提出一个核心命题:我们能否真正实现“取之于股市,用之于股民”?
他首先追问资金从何而来。刘纪鹏明确指出,赔付的责任绝不能由上市公司承担——如果用上市公司的钱去赔,无异于“烙饼卷手指头,自己吃自己”,最终受损的还是广大股民。他强调,必须牢牢锁定真正的“作恶者”:那些一股独大的大股东、主要经营者、财务总监等关键责任人,无论如何都要让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刘纪鹏也提出更深层次的反思: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大量财务造假公司,其中相当一部分大股东在造假期间已减持套现数十亿元,最终将公司抛售或弃之不管。
为此,他提出一项具体建议: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企业开出的罚款,不应全部上缴财政部,而应留在证监会体系内,专门设立一个“投资者赔付基金”或“市场平衡基金”。这笔资金可以在必要时用于补偿受损股民,而不是等到企业退市、破产清算时,才发现“找不着钱、赔不了人”。
刘纪鹏指出,当前赔付机制的困境在于滞后性和无力感——等到造假公司被勒令退市、进入破产程序时,往往已经资不抵债,股民的索赔无从落实。如果能够建立起“主要作恶者追偿+行政罚款回拨”的双层资金保障机制,形成可以周转运作的赔付准备金,那么股民的赔偿就有了实实在在的着落,市场的信心也才能真正得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