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股票

江西证监局对中大建设及彭国禄、黄云出具警示函,涉诉仲裁金额合计2.5亿元

观点新媒体

关注

观点网讯:江西证监局对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彭国禄、黄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因合同纠纷,中大建设向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受理日期为2023年6月6日,受理时涉及金额1.0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76%。2025年2月,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年5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才补充披露前述重大诉讼及进展。

因合同纠纷,中大建设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受理日期为2025年8月6日,受理时涉及金额1.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05%。2026年6月,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才补充披露前述重大仲裁及进展。

江西证监局认定,上述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十项所述的重大事件,违反了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彭国禄作为公司董事长,黄云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