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合规和风险管理提升国企竞争力
法治周末
张巧
提高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对国有企业的法务工作者来说是种挑战。能否依据企业特性及发展阶段,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已经成为考量一个企业软实力的重要标准。
传统理论认为,企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在公司经营管理总体战略指导下,由企业决策层、各管理部门和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在公司生产运营管理的各环节中,通过识别、评估风险,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的一整套制度和流程。
这种体系是通过预先设定的抗风险流程和整套管理制度来实现抗风险能力,但制度流程都是通过人的行为实现的,如果没有一套与企业文化相配套的、有效的合规体系和诚信文化作为员工行为准则,公司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跨国公司前瞻性的法律内控管理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就曾将企业的法律风险管控与业务运营置于同一天平权衡:“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使我担心的是,有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行为而给公司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我们可以参照GE的诚信和合规管理,不断改进现有法律风险管理,以达到最佳风控效果。
加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防止欺诈事件发生
在实践中,市场风险、道德风险与法律风险往往交融在一起。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更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没有普遍的诚信,就没有成熟的市场经济。企业既要做到自觉讲诚信,又要防范别人不讲诚信。诚信缺失必然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育相当成熟和法制相当健全的美国,接连发生的安然和世通等跨国公司欺诈事件也极大地打击了美国经济。
针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信用缺失问题、欠账不还问题、不履行合同等问题,中国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要加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许多企业在销售政策上都采用了细分市场政策,制定了相应的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供应商信用管理制度,通过搭建信用管理平台,密切跟踪客户真实的市场营销状况,客观评估其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以及时调整销售结算方式,提高预收账款比例,并实施有效的激励与警示机制,加快货款回笼速度。根据用户资信状况、项目可靠程度,销售人员反馈的信息,可客观、及时地确定销售合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科学灵活地安排生产进度,建立生产进度与付款进度相关联的管控措施,降低经营风险。
二是要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在制定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在履行合同时,应主动履行。对客户不履行合同的,要有防范措施,建立用户资源风险评级制度,及时预警。
合同诉讼的起因多是合同欠缺应当具备的法定条款、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对合同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处理不当等。
三是严格担保管理。集团公司为其他企业担保,应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并由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对担保的数额是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加强内部风险管控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美国金融海啸中垮台的雷曼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它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但还是破产了。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企业管控不科学。因此,加强公司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应当上升到关乎企业前途命运的高度。
这件事情也给我们很多启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风险管控。
首先要做到业务环节延伸到哪里,风险防范的措施就跟踪到哪里。
企业应当加快内部管理体制和管理构架的调整,GE通常每年根据战略需要和业务调整优化内部流程,压缩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直接快速面向市场作出应对决策。企业应每年定期重新审视现有的组织框架、工作流程,对决策程序、信息传递和执行效率等进行检查和改进,确保决策层面对市场变化及时作出反映,决策指令能够准确高效执行。
其次要加强财务资金集中管理。受金融危机后续影响和国内外市场疲软的影响,多数企业市场销售量和价格急剧下跌,资金占用量增加,财务风险加大。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明确财务管理目标,加强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压缩库存规模,加大清欠力度,并通过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加速内部资金融通,有效保障资金链安全。
再次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横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与公司治理制度两大板块,既是现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措施。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是一个有法律保障、公司章程和合同约束的管控体系,一个严谨的分权、分责、制衡体制,一套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保障投资者对公司的控制权,平衡公司各个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为投资者激励和监督经营管理者提供体制框架,为经营管理者施展才能提供舞台。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机制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使企业获得真正的生命力。
加强合同管理
重视投资风险
2012年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对目前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事件进行了调查,对参加调查的企业风险事件,按照影响程度大小进行了排序,结果显示,对企业影响程度较大的风险事件的前4位依次是合同法律风险、安全事故风险、市场营销风险、知识产权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不当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交易对象资质资信不足、商业/交易模式不可行、合同文本存在瑕疵。
合同履行一直是困扰法律部门的难点问题,大部分企业的法律部门不能及时了解和跟踪全部合同的履行情况,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合同的履行基本上是由业务部门执行,法律部门参与跟踪和了解合同履行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是法律人员数量有限,难以顾及。要解决这个问题,单靠增加法律人员数量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建立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流程,在先期我们可以对重点合同派专人进行跟踪,并将这种合同履行信息反馈流程化,逐渐在业务人员和法律人员之间建立顺畅及时的信息通报制度。
市场经济本质是契约经济,经济合同的核心是法律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制衡,而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实质就是利益与风险的分配机制,企业和企业家必须随时识别法律风险,找准自身的法律角色定位,在准备、谈判和签订合同时牢固树立合规、严谨和风险控制的法律思维。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重要合同,查缺补漏,加强合同审查和流程建设,强化合同集中管理。
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应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资产重组、投资并购、股权转让、对外担保等重大非日常性合同的法律审核力度。全面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公司还要加强合同细节管理,关注容易被遗忘的审批与登记手续;要自觉消除公司代理人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行为中的表见代理风险。在合同签署之前,公司要重视保密协议的签署,警惕尽职调查中的法律风险。
在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投资者和相关主体要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与并购重组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对投资所在地政策法律的深入了解和所兼并企业的权属、债务、担保等调查,绝不能在并购潮过后留下法律隐患。在投资风险控制中应注意从法律程序和证据入手,保证“四个到位”,即产权划分到位、出资到位、公司登记注册到位、章程和法人治理结构到位。
国有企业法律机构在企业产权转让和重大资产处置等环节上,要严格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保障企业依法履行产权市场挂牌交易、招标拍卖等程序,避免国有资产低价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