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航空难事件,家属如何索赔?
新浪财经
文/绿狗法律网律师 魏绍玲
马航MH370上的每名乘客,即使未投保商业保险,也可获得14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家属可以主张先行赔付。此种先行付款并不构成对责任的承认,可从随后作为损害赔偿金支付的任何数额中抵销。
马来西亚航空鉴于马航事件作为一起国际旅客空难事故,家属可依据以下法律索赔:1、乘客国籍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2、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以《蒙特利尔公约》为主;3、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等等。而责任赔偿会因空难发生地、乘客国籍、承运人等条件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具体赔偿金额上往往有很大差距。
作为家属应该知道的是,航空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商业保险的赔偿,第二部分是责任赔偿。如果乘客并未购买则只能主张责任赔偿。对于购买了航意险、人身意外险的客户(或受益人)可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发生航空事故后,家属应该找谁索赔?
由于事故原因仍不能确定,所以明确的责任主体尚无法确定,因此飞机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吉隆坡机场、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等多个责任主体都可能成为索赔对象的情况。现在可确定的赔偿和金额:因为中国和马来西亚,即此次航班的起飞地、目的地、航空公司所属国,均为《蒙特利尔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签约国,所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应根据《公约》对机上乘客进行责任赔偿,根据《公约》的规定,只要伤害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任何操作过程中发生的,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责任,给予每名旅客特别提款权,现在的特别提款权经货币换算后,约140万元人民币左右,(2013年韩亚空难两名遇难中国乘客的赔偿额就是140万人民币)。
也就是说,马航MH370上的每名乘客,即使未投保商业保险,也可获得14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根据《公约》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家属可以主张先行赔付。此种先行付款并不构成对责任的承认,可从随后作为损害赔偿金支付的任何数额中抵销。如果后续调查证实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确存在过失,那么超过140万部分还需要继续协商,甚至诉讼;若之后证实此次事故为恐怖袭击或其他与马航无关的原因,则超出140万的部分,马航将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航空事故,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公约规定》损害赔偿诉讼必须在一个当事国的领土内,由原告选择,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还可向旅客主要且永久居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蒙特利尔公约增加旅客主要且永久居所作为可选的诉讼地之一。对倾向给予人身伤亡较高赔偿金额的发达国家来说,这一规定对其公民或居住者是相当有利的。
同时,因为美国民事诉讼中有“长臂管辖”原则,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种最低联系,而且原告所提权利要求与这种联系有关时,该法院就对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此次失联案如果与飞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有关,乘客或家属便可以考虑在美国起诉波音公司,将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波音公司一并作为被告,美国的赔偿是全球最高的。可见如果乘客家属提起索赔,则要慎重考虑管辖法院。
根据《公约》,索赔在确认空难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