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后召回与三包时代:瑕疵犹存效果待考
理财周报
理财周报记者 高薇/北京报道
2013年,或可称为中国消费者的汽车维权“元年”。
在无望等待了将近10年之后,2013年,中国汽车消费者们终于迎来了中国汽车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1月1日,国务院《汽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开始实施;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
这两项新规被誉为将一道构筑起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体系,消费者在买车环节将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
据悉,在两项新规相继实施后,已有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已实施汽车召回133次,共涉及531.1万辆车,同比增长超六成,达到65.8%,创历史新高,平均每天都有1.45万辆汽车召回。
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汽车数量为19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37%,也突破历史新高。
而对于“三包”,则有调查显示,已有75%的车主认真了解过汽车三包的细则,其中10%的车主更是“了解全部细则”。这说明“汽车三包”在消费者眼中已不再是摆设,而大有从“知法”向“用法”过渡的趋势。
“这说明企业的诚信度在不断提高。”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在接受理财周报(新浪微博@理财周报,微信公众号money-week)记者采访时表示。
只是,虽然消费者的消费环境在改善,但由于政策制度以及企业自身监管上的种种缺憾,市场上的不良行为却仍然存在。比如近日宝马便因“发动机VANOS螺栓断裂事件”只与消费者签订“保密协议”却没有公开召回而遭媒体曝光。而这也说明,中国汽车消费者的维权之路还颇为漫长,“3·15”的监督性作用,必不可少。
新政新气象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离不开法律法规。我国的汽车工业从无到有,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车产销国。在汽车发展过程中,消费者砸汽车、用马拉车,甚至为车开追悼会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效法律法规。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汽车厂家在中国的召回都处于一种“非理性和非市场化”的状态,表现为同样的故障,外资品牌在国外召回在国内却装聋作哑,有的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当天就漏油,但却退换无门。这无论是对中国汽车市场的良性发展还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都起着巨大的负面作用。
为此,从去年开始,汽车召回立法和三包规定相继出台,有关方面开始以汽车召回立法促使汽车厂家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设计、生产合格的产品,以三包规定明确汽车厂家与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杜绝汽车厂家推诿责任、消费者过度维权的行为。
据悉,在召回新规实施以后,2013年中国汽车召回数量的激增,此前,绕过中国市场进行召回的事件并不少见,但2013年,以上半年大众的DSG事件和年底通用的百万辆级别的召回为例,在中国市场上那些曾经看似高高在上的品牌已经开始低下头来审视自身的问题。
而2013年,也有7家自主车企发布了10次召回,涉及车辆45万辆,说明了自主品牌的品牌自信在增强,新车质量在进一步提升。
此外,有数据显示,在新三包法案发布后,截至去年年底,已有103家汽车生产者进行汽车三包备案信息发布,涉及4874款车型,销售网点33842家。而且东风裕隆、北京现代等厂家的三包政策比法律规定的还要范围更广、时间更长。
这对中国的汽车消费者而言,无异于一剂福音。而事实上,新法规的实施也有助于市场环境的公平,因为对众多汽车厂商而言,谁更讲诚信,谁更拿消费者当回事,谁就有望获得更大的市场机遇。
瑕疵犹存
在邱宝昌看来,实际上,从美国柠檬法的发展过程中也能看出,类似三包的相关规定可以倒逼厂家提升设计、制造、品质管控水平,从而推动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可以说,美国汽车业1980年代后的崛起,与柠檬法与召回相关法律法规是息息相关的。”邱宝昌说,“因此,我认为,无论是制造商还是经销商,都应站在提升整个汽车行业的核心竞争力的角度面对召回、理解三包。”
但是,尽管召回与三包新法案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来看,这些新法案也仍存在有瑕疵之处。
比如在三包规定中,责任主体就仍主要是销售者,而非更应该承担责任的生产者。尽管销售者可追赔,但在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现实面前,就可能会让索赔陷入困境。
北亚车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销商就向理财周报(新浪微博@理财周报,微信公众号money-week)记者表达了4S店的担忧:“由于4S店权力有限,也没有话语权,不可能去支配厂商,又要直接接触消费者,如果政策在细节上有纰漏,4S店有可能会受消费者和厂商的‘夹板气’。”
而日前,在汽车召回问题上,宝马的案例也值得深思。
根据媒体报道,有车主反映,宝马全系车型,从1系到7系X1到X6都存在严重缺陷,N55、N54、N52发动机内凸轮轴螺丝缺陷,故障发生时发动机内部不合格螺丝容易发生断裂,使车辆瞬间失去动力。最近3个月,已有120辆2009/2010全系宝马发动机断螺丝。
对于此,宝马公司一开始的解决办法却是仅令宝马4S店对车辆进行更换和维修,并与故障车主签订保密协议,并没有公开召回。
后来迫于压力,在3月14日,央视3·15晚会前夕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要主动召回。然而直至本报刊发,仍未见宝马发布具体召回细则和解决方案。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在召回的初期,汽车企业直接面临的就是因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短期内,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企业品牌产生的质疑可能会导致销售量的下降。
但随着中国汽车产销的节节攀升,从长远来看,汽车召回的常态化却将成为主要趋势。所以每一次危机中,企业如何应对亦成为对于品牌危机修复能力的一大考验。
但不管怎么说,作为消费者,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汽车厂商越来越重视产品的质量,汽车经销商越发看重服务的品质,消费者在维权行动中绝对弱势的地位能逐步得到改善。
目前来说,汽车召回、三包政策的实施至少已为汽车业的良性发展划出了红线,如果此项规定能够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规定的出台也算开了一个好头。
市场需要合理而有力的规范来制约,更需要各个利益主体主动担负起自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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