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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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要求,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公开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不存在承诺方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及超过承诺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2、截止2013年12月31日,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序号
承诺方
承诺方与公司关系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1
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2011年1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份230万股,苏州通博承诺认购股份自2011年11月24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
2011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3日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方
本人将及时向苏州固锝申报本人持有的苏州固锝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苏州固锝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苏州固锝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苏州固锝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苏州固锝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苏州固锝股权;本人自苏州固锝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苏州固锝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长期
3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将积极实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
2012年—2014年
4
吴念博、唐再南、杨小平、滕有西
关联方
4名高管股权激励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行权所获得的1,684,800股股份自上市日期起按相关规定锁定6个月。
2013年7月26日—2014年1月25日
截止2014年1月27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均在严格履行中,未发现承诺方曾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