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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大通停业前的异常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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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孙政华

原题:恒泰大通停业前的异常轨迹 法律滞后催生炒金业乱象

曾经致力于做最安全交易平台的恒泰大通如今突然宣布停业。记者了解到,停业前该公司已出现异常轨迹,如交易不能正常进行,遭遇多名投资者起诉,且不少法院已将恒泰大通的网上预订买卖模式认定为非法的期货交易。而当前跟恒泰大通有类似交易模式的炒金平台并不少见,这样的乱象也暴露了监管和法律建设层面的漏洞

法治周末记者 孙政华

北京恒泰大通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大通”)近日给投资者发邮件或书面通知称,公司从2014年1月13日起暂停营业,客户无法进行交易也无法转入转出资金,且从1月24日起将无法登录交易账户。

资料显示,恒泰大通成立于2007年12月24日,销售恒泰大通投资型标准金条、金币以及黄金理财投资业务。其对外宣传称致力于建设规模最大、最安全的交易平台。公司总经理王志斌还头顶中国黄金协会常务理事、国家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的职务荣誉。

这个看似光鲜的企业,为何会突然停业?其后续将如何对投资者的资金进行处理?

恒泰大通客服中心在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中留了两个北京地区座机号码,记者拨打后电话一直处于来电提醒状态。有消息称:“种种迹象表明,(恒泰大通总经理王志斌)这位昔日善于将公司包装成黄金投资标杆的老板很可能已经跑路,客户有可能无法拿回本金。”

交易异常早已存在

恒泰大通在给客户的邮件中对停止“出金”(资金由交易账户划入银行账户的过程)的原因解释称:“自2012年6月以来,在市场波动、法律环境缺失的情况下,部分客户与我公司发生法律纠纷,致使公司的所有资金账户被法院查封,客户资金无法实现划转。”

但记者采访中发现,恒泰大通之前就曾出现延迟出金的情况。

2011年10月,甘先生(化名)在恒泰大通温州分公司申请开户进行现货黄金和白银的操作,最初投入15万元进行操作,一直出入金均很顺利。他说,操作全部由他个人在公司提供的软件上操作,此前也没有发生过异常定单,平台也很稳定,因此他对这家公司非常信任。

“但到了2013年7月13日,我要再次出金时迟迟得不到回应(以前他们出金都是当天就能完成)。”甘先生急了,“我现在账户里的500多万元提不出来。”

另一位投资者也爆料称:“我原本几十万元本金已经亏损得只剩5万元。此前在重大行情来临时经常出现无法交易或者行情突然剧变,我已经起了疑心,但没有想到,现在有可能连仅剩的本金也拿不回来了。”

一名投资者表示,恒泰大通的客服电话从两三个月前已经开始经常处于忙音,“好不容易打通,要求对方提供法院冻结证明,但恒泰大通客服表示无法出具”。

停业前诉讼缠身

关于恒泰大通为何停业,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郝大海对法治周末记者强调:“我认为是我代理的一个客户起诉他的经营模式为非法的期货交易并胜诉,导致媒体广泛报道,以致客户锐减及投资者接连闹事并起诉造成的。”

郝大海说,多年以来一直有客户起诉恒泰大通。

据了解,很多客户起诉的原因是投资巨亏。郝大海曾代理多起投资者起诉恒泰大通的案件。有的客户在恒泰大通存入了30多万元以后,曾一度炒到80多万元,后来爆仓血本无归,最高亏损金额甚至高达千万元。

“在2012年我代理的一个投资者起诉恒泰大通、要求返还亏损金额的案件中,我们论证了恒泰大通白银买卖为非法的期货交易,这个观点被法院采纳。我将我方代理词发到了网上,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报道,也引起了客户及代理商轮番去恒泰大通总部及各分公司理论,随后接连起诉,致使恒泰大通经营困难,不得不停业。”郝大海律师说。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2年6月起至今,北京市朝阳法院受理的涉及恒泰大通的90多起案件中,大部分是投资者起诉恒泰大通的。

“恒泰大通在店铺里看似展示销售实物黄金、白银产品,实则是吸引客户从事金银产品的网上预付款交易。”有知情人士表示,其保证金杠杆率在5至50倍。

恒泰大通公司一名地区加盟商王兢(化名)打了个比方:这就像一个赌局,恒泰大通搭建了这个交易平台,制定了游戏规则,就是庄家,叫玩家来玩,跟玩家对赌,然后把亏损客户的钱拿给盈利的客户,从中抽取手续费。“如果客户中盈利的太多,那公司就要赔钱。”

而此次停业,直接受害者无疑还是投资者。郝大海律师认为,这次停业受损投资者“人数估计上万,涉及金额有可能在亿元以上,投资者大多希望拿回账户中的余额或亏损的金额”。

对于投资者利益能否挽回,郝大海表示了担忧:“停业增加了投资者维权的难度,损失能否挽回尚不能确定。”

事实上,从2010年开始,网络论坛上类似“恒泰大通骗子公司”的负面帖子就存在。2013年恒泰大通再遭杭州多名投资者起诉,法院一审、二审也均认定,恒泰大通的网上预订买卖实为“期货交易”,要求返还投资者本金,恒泰大通不服仍在上诉。2013年10月,《新京报》报道称《恒泰大通开黑盘与客户对赌 客户被逼服毒自杀》。这一新闻更是让其总经理王志斌直接置身于舆论焦点中。

郝大海说:“2013年10月‘客户自杀丑闻’很有可能是诱发后续事件、加速恒泰大通崩塌的导火索。我已接到多个投资者的咨询电话。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冻结账户的真实性值得考究。”

背后的行业乱象

2011年12月20日,央行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

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公司都在地下组建黄金交易平台进行炒金,不少平台设有灰色期货交易。

黄金分析师赵相宾强调,这方面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并不多,很多买卖的操作手法或模式大多有类似于期货的特点,风险很高,并且这种交易平台掌握软件的后台,有操纵客户账户的可能。

“如果按(五部委下发的)这个规定,那它(恒泰大通)这样自己设立平台,是不容许,不能做的。”中国黄金市场研究中心理事长祝合良教授说。

“这个公司应该是做标准金条投资业务的。”赵相宾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如果涉及期货交易,那应该违反了期货管理条例的规定了,一般的公司不能做黄金期货业务。”

但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王志斌并不认为自己违反了五部委下发的文件。他说,五部委禁止的是网络黄金交易,而自己公司的运营模式有实物黄金作依托。在网上交易是为了方便客户,是一种电子商务平台的延伸,“四处搬金子走那多不方便”。

按照王志斌的理解,似乎他的公司业务可以理解为“存在即合理”。王志斌曾说像恒泰大通这样的公司,在北京不止10家,“地下各种手续不全的不止四五百家吧”,法律法规的滞后性赶不上市场的需求。

“这个行业的法律没有建立起来,只有几条意见,所以很多做黄金的投资公司、投资平台都出来了,却不能很好地规范,造成市场没有很好地形成。”祝合良教授说。

“这些交易平台设置的规则都非常复杂,监管方面目前还难以监管到具体的很细交易规则。当前媒体多报道、多揭露,告知投资者其中的风险比较现实。”郝大海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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