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逆回购惊现105%年化收益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2014年首张“乌龙单”落在了国债逆回购上。昨日早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的182天期国债逆回购(GC182)在集合竞价时段突然出现两笔105%的收益率(年化)的成交单,震惊市场。
交易行情显示,昨日9时24分,上证所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GC182出现了一笔105%的600手成交单;在债券交易员们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9时29分又出现了一笔价格105%的200手成交单。两笔成交价较1月7日GC182的收盘价高出了近20倍。
成交了上述两笔交易后,GC182的收益率迅速回落,并恢复了正常价格直至收盘。收盘时收益率报4.5%,而此前一天GC182收于5.32%。
质押式国债逆回购,即指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上证所质押式国债回购每手交易单位为1000元,申报数量为100手的整数倍,即门槛十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门槛为1000元。
因若该800手成交单真实达成,挂单方将以年化105%的利率向卖出者支付利息,期限为半年。而按上证所国债逆回购每手1000元计算,800手的成交金额为80万元。105%的成交收益率,意味着挂单方借入的这80万元资金,期限为半年,利息为年化105%;以此计算,半年累计支付利息要达到42万元。
市场人士表示,自去年年中钱荒爆发以来,由于金融市场整体资金供给的减少,以及银行间市场管制的增强,交易所资金利率就持续呈现出显著高于银行间市场的状况,多个期限的回购利率也曾上冲至两位数水平。但本次182天期回购年利率达105%的交易,显然已脱离市场常态,如非利益输送,则更多只能以“乌龙指”来解释。
该笔交易此后被证实为国泰君安沈阳某营业部客户的错误录入委托价格所致。
昨日午后,国泰君安发布声明称,自查结果显示,挂单者为沈阳黄河南大街证券营业部某客户,该客户错误录入委托价格导致出现了105%的“高利贷”。
上证所亦于昨日晚间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资金融入方反映此交易价格有失公允,上证所已督促国泰君安组织交易双方妥善处理。
有券商人士表示,借贷双方大概率会达成协商,“类似于银行间的资金拆借,打错价格是常有的事。”一银行债券交易员说道,与股票交易不同,国债逆回购是“一对一”的撮合交易,波及面有限,“一般情况下双方协商撤销就可以了。”不过他也指出,由于银行间市场是机构交易市场,但交易所买卖双方不乏中小投资者,“所以还是应采取更为谨慎的监管方式。”
这并不是国债逆回购第一次出现“事故”。在此之前,上证所国债逆回购成交价格超过100%的,仅出现在2007年9月25日的GC001上。当日最高成交价格为100.26%,但GC001为1天期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