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国的制售地沟油案件济南宣判 朱传峰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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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济南1月7日电 (宋翠)今天,济南中院对轰动国内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进行了宣判。朱传峰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组件车间 制售有害食品获暴利
2001年3月,朱传峰、朱传清、朱传波兄弟三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平阴县孔村镇郭柳沟村油厂(系个体经营),并组建西车间,从事动物油加工、销售。2005年转向“泔水油”的回收再加工业务。2007年3月,三人在油厂原址注册成立平阴县孔村镇城南兴财油厂(系个体经营),并组建南车间,从事生物柴油、动物油的收购、加工、销售。2009年3月,三人出资以朱传清的连襟杜恒强为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发达公司,在原厂基础上组建东车间,从事生物柴油、油酸、硬脂酸及植物沥青等工业用油的生产、销售。
自2006年起,先后从山东、北京、江苏、新疆等地大量收购“泔水油”、白土等原料,在西车间通过加温除杂、除臭、过滤、脱酸、脱脂等工序,生产“地沟油”。在明知他人将所购的“地沟油”冒充食用油进行销售的情况下,仍将“地沟油”销售给山东省聊城市昌泉粮油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千门商贸中心、济南大中粮油有限公司、山西省侯马添仓粮油有限公司、河北省保定市三丰路亚辉粮油经销部、湖北省监利县永兴英华食用油门市部等17家食用油经营户,销售金额共计52 418 544.2元。
在“地沟油”生产、销售过程中,朱传峰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朱传清分管业务员,并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推销,朱传波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公司财务。
在朱传峰、朱传清、朱传波三人的招募下,杜恒强于2003年到该公司从事动物油收购,2007年至案发期间负责公司生产管理,蒋卫东于2006年到该公司任西车间主任,主要负责设备的维修和西车间的生产,杜恒才、朱传国、刘兴善先后于2003年、2006年、2009年春节到该公司任业务员,负责“泔水油”的采购和“地沟油”的推销,朱洪涛于2008年3月到该公司负责卸装“泔水油”和灌装“地沟油”,刘恒亮于2010年10月到该公司,负责在西车间过磅和收取油款。
以上所述之人在明知朱传峰、朱传清、朱传波的公司用“泔水油”生产“地沟油”,并将“地沟油”冒充食用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参与生产、销售活动。其中,朱传峰、朱传清、朱传波、杜恒强、杜恒才、蒋卫东、朱传国参与全部“地沟油”的生产、销售活动,朱洪涛参与生产、销售金额为46 569 640.2元,刘兴善参与生产、销售金额为44 434 461.2元,刘恒亮参与生产、销售金额为8 815 5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