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沃尔克法则》禁止银行自营交易的原因

期货日报

关注

自营交易放大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银行从事自营交易容易和客户利益产生冲突

《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VR)》主要为实现三个目标:一是通过限制自营、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业务,促使商业银行回归其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信用中介的基本功能,大量减少套利和投机等业务;二是通过禁止银行从事自营业务减少“利益冲突”,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三是针对综合经营带来的各类风险相互交织、互相传染的问题,通过风险隔离简化金融机构的复杂程度,提高风险管理和审慎监管的有效性。

收益和风险承受者的不对称导致投行青睐自营交易

从委托代理模型的角度来看,自营交易的收益和风险承受者不对称是投行管理者或交易员愿意承受风险的主要原因。从投行管理者或交易员的激励角度来看,这类管理者或交易员往往愿意进行风险和期望收益过高的自营交易,因为这类交易的高期望收益也会为他们带来较高的期望收入,但这类交易的高风险却主要由股东承受,其中的不对称是自营交易在投行盛行的主要原因。这类交易往往伴随较高的风险,若成为银行的主营业务,必然意味着银行整体也承受过高的系统性风险。投行在一些风险较高的资产上进行的自营交易规模逐年扩大便是一个例子。

这类交易往往会加重投行的杠杆,导致投行过度负债经营,进而加剧投行承受的系统性风险。而一旦遭遇较大危机,这类交易持有的头寸往往会缺乏流动性,进一步加剧系统性风险。一旦某个重要的市场参与者倒闭,便会给市场带来极大的混乱。危机发生后,证券投资者为了规避对手风险,比如贝尔斯登、雷曼不能完全履行其义务,于是纷纷将与贝尔斯登、雷曼的业务转卖给第三方。以贝尔斯登倒闭为例,记录显示,在贝尔斯登崩盘前的关键两周,贝尔斯登的CDS交易银行经营模式的核心是过度负债经营,或“杠杆”交易模式,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好的收益风险溢价,也相应承担了更大的经营风险。由于收益和亏损额与杠杆比率成正比,投资银行经营风险的大小与杠杆比率成正比,杠杆比率越大,收益率越高,风险也越高。5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美林证券、雷曼兄弟、高盛和摩根士丹利)为了赚取风险溢价,一般运用20到30倍的杠杆操作,贝尔斯登公司在2001年更是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3,而美国银行不到11。

禁止自营交易的原因

自营交易放大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

银行从事自营交易放大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投资银行业务模式的高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从收益构成来看,高风险投资的利息收入和交易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增长迅速,比例过大;从具体业务来看,过度依赖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从财务比例来看,举债经营比例过大,或杠杆率过高。

高风险投资的利息收入和交易性损益比重过大

综合华尔街5大投资银行以往的业务来看,投资银行主要经营以下4大类业务:资本市场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贸易和国际业务清算。理想情况下,这几种业务的收入贡献平衡是比较安全的,但是,最近十多年这些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业务尤其是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产品中的交易越做越大,投资银行已经由当初的以撮合企业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投资银行业务为主转变为以资本市场业务为主,通过“做市”和自营交易获得的利润占比较大。过高的利息和股息/收入、交易性损益/收入比率决定了这些投资银行的收入随着持有证券的价值变化而波动剧烈,面临着巨大的风险。

过度依赖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或衍生品

投资银行过度依赖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体现在对3种高风险金融产品或衍生品的持有上,即资产抵押证券(ABS)、债券担保工具(CDO)和信用违约互换(CDS)。

这些新型金融衍生品大多是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产品。之所以成为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源于美国房地产信贷市场的高系统性风险。美国房地产信贷规模从1995年的16900亿美元扩张至2006年的45080亿美元,增长了167%。由于房地产信贷规模极度扩张,房地产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因此,无论是MBS,还是在此基础上后续证券化过程中的金融产品或衍生品ABS、CDO、CDS,从产生开始就注定携带着巨大的风险。

二是信用风险不透明,定价依据不清。由于这些衍生品的产生过程十分复杂,经过层层转手和捆绑打包销售,当初的借款抵押品与最后的证券之间已经失去了价值上的联系。因此,对于这些衍生品的定价依据不清,交易价格也从依据市场估价过渡到了依据模型估价,甚至采用市场猜想的方式来估价。定价的混乱增大了衍生品的风险。

三是新型金融衍生品还存在着另外一大隐患——交易极不规范,存在着大量的重复交易,导致华尔街各大银行之间错综复杂的债务纠缠。

银行从事自营交易容易和客户利益产生冲突

由于银行承担着做市商的职责,同时又作为中介代表客户从事证券交易,虽然银行内部有一些防火墙制度,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这类制度往往形同虚设。银行在进行自营交易时必然掌握了比客户更多的信息,因此必然会和客户利益产生直接冲突。VR意在通过禁止银行自营交易来消除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银行发现,如果它们在市场繁荣时期,打着维持市场流动性的旗号,用自己的钱购入额外的证券(或衍生产品),就能大赚一笔。银行甚至可以通过出售证券对冲自己的头寸。实际上,银行大多交易就是在“赌博”,但作为做市商,银行具有内部人的优势,拥有比客户更加详细的关于交易的信息,所以它们赚钱了。大量信息可以在银行内部共享,虽然许多信息在银行内部需要保密(事实上,只要有利益的驱使,很难做到真正的保密),但还有很多信息是依法可以共享的。银行可以利用这些信息优势进一步了解市场,创造高额利润。银行利用这类信息获利显然是有失公平,且和客户利益发生直接冲突的,禁止银行自营交易能避免这种利益冲突。

自营交易导致银行的信贷规模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容易在经济景气时积累泡沫,而在经济不景气时加速流动性的衰减

近年来,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断发展,西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管理有了更大的灵活度,银行不必再把贷款资产留在表内,而是可以通过证券化方式将资产卖出,经营模式转化为发起—分销模式。商业银行不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或仅承担保留在账面上最低级别债券的信用风险,因而更趋向于把各种与贷款关联的证券进行打包出销,从事类似投资银行的承销等业务。

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强化,商业银行的经营重点又发生新的转移,混业交易活动愈发频繁,不仅卖出资产负债表上通过放贷形成的贷款,还作为投资者,买入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打包出售的债券,并且通过市场价格波动,赚取短期收益,甚至通过复杂的套利公式进行跨市场、跨产品的套利活动,形成购买—套利的经营模式。此时的银行业务完全成为银行自身为追逐利润从事的活动,并且在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博取短期利差,已经从所谓的效用银行走向赌博银行,失去了支持经济发展的基本功能,银行内部也开始拥有、投资或运营各种高杠杆的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为银行正常存贷中介业务平添一重风险。

禁止自营交易的影响

美国不仅处于金融发展的前沿,而且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清算银行都具有主导性发言权,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以VR为代表的美国新金融监管法案树立了全球金融监管的新标杆,亚太地区金融业和银行业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可能面临更趋严格的监管要求,这将为美国乃至亚太地区金融市场和银行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和潜在风险。

其一,由于VR对银行自营交易的限制,将迫使美国银行业以及在美经营的其他经济体银行逐步减少利率等衍生品交易的投资,从而影响美国银行业的收入增幅。不仅如此,该规则还可能降低美国银行业在金融市场做市商的作用,可能增加部分金融交易的价格波动,这会在不同程度上降低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致使规模高达13万亿美元的欧元区债券市场流动性继续恶化。

其二,VR的执行可能在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就业压力的同时,加大美国信贷紧缩度,进而影响美国经济复苏进程。此外,监管法案将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保护,也意味着未来对消费者的消费信贷审查将更加严格,提升消费者的信贷成本,再加上银行业很可能将监管成本转移至消费者,也会进一步抑制居民消费和经济增长。

其三,由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金融监管门槛相对较低,客观上为美国金融业监管套利创造了可能。执行VR后,美国银行在未来几年势必逐步减少相关投资,并可能推动金融业将其自营投资和金融创新的相关业务向新兴市场经济体转移,为新兴经济体带来金融深化的同时也将加剧新兴经济体的金融市场波动。

其四,其他经济体的银行在美的各类业务和并购或将受到冲击。

其五,美国银行业将加速“去杠杆化”进程,也将使从美国流入亚太其他经济体的FDI有所减少。危机以来,美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持续萎缩,2011年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1497家,同比下降5.01%,实际投入外资金额29.95亿美元,同比下降26.07%,表明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在持续下降。预计随着美国新金融监管改革措施的不断出台,美国流入亚太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还将有所下降。

金融机构应对方式

在VR框架下,银行控股公司必须剥离自营交易部门,已有的证券投资业务将向二级市场基金或PE基金转移或者剥离。但是对转移业务的期限给出了很大空间,金融机构可在4年内完成业务转移或者剥离,另外可以申请3年的延长期。各银行控股公司在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之后,便开始结合自身情况积极转型,比如高盛率先关闭其自营交易部门。高盛有两个自营交易部门,一个被称为自营策略部门,主要投资于股票;另一个名为特殊情况集团,主要投资于债券。这两个部门大约管理着90亿美元资产,剥离它们意味着高盛将减少约4%的收入。而高盛的高管曾表示,自营交易业务大约占公司总收入10%左右。有关高盛分离自营交易主要是指自营策略部门。自营策略部门过去几年其实已经大幅收缩了,目前占公司总交易收入不到1%,每个季度收入约1亿到2亿美元。

高盛有一个传统,公司经常会投资由前雇员创办的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高盛旗下最大自营交易部门的全球主管施家文,已着手创立一家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最大规模的对冲基金,并已经开始运作。

另外一些大投行也紧随其后。2007年在按揭贷款证券投资上亏损90亿美元后,摩根士丹利关闭了内部的两家固定收益自营投资部门。目前摩根士丹利内部还有一个名为PDT(Process Driven Trading)的自营交易部门,以及名为FrontPoint合伙人的对冲基金。摩根士丹利计划拆分PDT,来创建一家独立的顾问公司。另外,摩根士丹利正寻求放弃对FrontPoint的控制权。该基金管理着约70亿美元资产,摩根士丹利拥有其100%股权,但该公司希望对其控制权减少至20%—25%。减少对FrontPoint的控制主要原因或许并不是因为金融监管改革,因为这家基金并没有像原来预期那样产生丰厚的利润。摩根士丹利放弃FrontPoint多数股权,将换取分离后公司的优先股权。这可以使摩根士丹利获得该基金未来五年一定比例的利润,使得能回收最初的投资。经过五年后,摩根士丹利可以持有少量股权,或者是让FrontPoint完全独立。对于PDT自营交易部门来说,其分离动作可能会持续好几年。PDT可能会剥离出去成为一家独立的对冲基金,也可能会转移至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旗下,该部门主要负责代理客户资金投资。PDT自1993年创立以来为公司赢得了数十亿美元收入,Horowitz认为该部门大约占摩根士丹利2%的总收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