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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清零”是霸王条款? 胡钢:存在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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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记者马星茹 刘延佶)近日,一位长沙律师将电信运营商告上法庭,也把“手机流量清零”的问题拉入公众的视野。围绕着运营商此举是否是“霸王条款”的争论络绎不绝,日前,中国经济网视频访谈节目《中经名博会》邀请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专家胡钢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两位嘉宾,就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此前,坊间流行着不少关于手机流量的抱怨:“为何移动通讯的套餐流量,用不完就作废,却不能累积到下一个月?”“为什么每个月的套餐超了就要多付费,而不是和一年的总流量折中?”等等。据调查,在11亿手机用户中,如果按每人每月剩余10兆流量来计算,总计就剩下110亿兆的流量,如果1兆流量折合0.1元钱,那么就是11亿元。这确实是一个关系到亿万老百姓的大问题。

据中经网记者调查发现,网络上绝大部分的声音都认为此条款是“霸王条款”。有观点认为,“剩余的手机流量,也是消费者花钱买的,属于消费者的合法财产,运营商擅自“清零”,显然是对消费者合法财产和权益的一种肆意剥夺。”对此,赵占领也表示赞成,他分析称,目前,消费者与运营商之者存在三种关系,第一种是没有把这个条款写入合同;第二种是写入了,没有明确告知用户;第三种,是即使把这个条款写入,也明确提示用户。他坚持认为,以上三种情况,均属于“霸王条款”。

他认为,从消费者角度来讲,每月套餐流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从合同角度来讲,这个月套餐所有权相应付费所有权应该属于消费者。那没有使用的部分消费者可以随意处置。所以,运营商月底单方清零的做法,属于单方剥夺了消费者财产的权利。

但胡钢却持相反的意见,他用一句话概括了自己的观点:“存在就是合理的。”他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标准合同首先它能够降低交易的时间,提高交易的效率,而且能降低交易的成本,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乃至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标准合同都将长期的存在,并且大量的存在。

针对手机流量清零的问题,胡钢认为,首先要注意有没有签定合同;其次,合同法规定按照交易习惯,很多国内的情况消费情况这个月使用了,下个月就没有了,这就叫交易习惯,交易习惯不考虑是否合理,它是存在合理的。所以,“手机流量清零”是否是霸王条款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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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星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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