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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激辩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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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诉加多宝广告虚假宣传及申请“诉中禁令”昨日听证王老吉

加多宝激辩广告语

图/东方IC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刘勇、董柳报道: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有限公司(原告)状告加多宝(被告)“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加多宝凉茶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虚假宣传一案,昨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听证。原告方也再度申请“诉中禁令”。

昨日,法庭主要就“销量说”广告谁发布、是否虚假宣传、不采取禁令是否会给原告造成损害、如果采取禁令给被告造成的损害是否会超过不采取禁令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害这四个焦点进行调查。王老吉和加多宝双方也就此在庭上展开激辩。

王老吉:

“销量说”广告损害更大

王老吉一方认为,加多宝推出“改名说”广告,其目的是让消费者误认为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把往来及无形资产价值转移至加多宝身上,该广告语被法院禁止后,又推出比较式的“销量说”广告,这直接贬低、损害王老吉品牌、商誉,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而且,“销量说”与“改名说”广告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最终都会将王老吉的无形价值全部或大部分转至加多宝身上。

广药王老吉的代理律师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旭表示,2012年5月9日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之前,市面上并不存在加多宝品牌的凉茶。而凉茶保质期是两年,根据凉茶行业的销售习惯及大量调查显示,凉茶产品从生产到终端销售需要130多天的周期,换言之,加多宝公司在数据统计期间——2012年1-9月份前四个半月是生产销售王老吉品牌凉茶,而后四个半月由于有上市周期的影响,仍是销售冠以“王老吉”品牌的库存凉茶。因此,2012年1-9月何来“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应为“7罐加多宝生产”,而非指加多宝品牌的凉茶。“省略‘生产’二字意在偷换概念,转移品牌资产。”

温旭指出,在广药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延期开庭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赢得了更多时间将属于王老吉品牌的市场份额窜改给加多宝品牌,非法转移王老吉品牌的无形资产,如果不及时禁止该广告语,会使广药王老吉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加多宝:

涉案广告非广东加多宝发布

针对广药王老吉一方提出的观点,加多宝一方昨日多次强调,加多宝集团所有宣传都由加多宝中国公司负责,被告广东加多宝公司不是广告宣传主体,只是受益者。

加多宝代理律师认为,“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并拿出了中国行业企业信息中心和尼尔森的权威数据一一证明。一份是今年3月份由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7—12月份,加多宝生产和销售的红罐凉茶占据罐装凉茶80%以上的市场份额,稳居凉茶行业第一的位置;另一份证据是,全球权威机构尼尔森提供的“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的滚动年度报告”,显示自2012年5月加多宝启动自有品牌以来,加多宝销量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加多宝罐装凉茶在此期间的市场份额高达81.7%。

在加多宝一方看来,涉案广告宣传行为没有实际损害消费者选择商品的权利,进而没有影响消费者选择,也不可能影响其他参与竞争者。加多宝已经公开预计,若本次“诉中禁令”再度获法院支持,其今年的累计直接损失将在2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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