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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从未向银行授权 农行划扣垃圾费7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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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李祖成 没有向银行授权代缴每月12元垃圾处理费,但7年来银行一直从账户里扣费。昨日,顺德均安三华居民欧阳炳胜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均安支行,要讨个说法,银行方面则称“要和环卫部门沟通后再作答复”。

未授权一直扣垃圾处理费

“我从来没有向银行授权,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他们一直在我的账户上扣每月12元的垃圾处理费!”昨日,均安三华居民欧阳炳胜拿着一本存折气愤地说。记者看到这本2002年在农行顺德均安支行开户的存折,流水记录显示,2013年6月14日从账户里扣了348元,扣费项目显示是“垃圾费”。据他介绍,这个项目就是政府征收的每月12元的垃圾处理费,已经扣了六七年,中间停了一段时间,没想到这次一下扣了29个月!

欧阳炳胜介绍,2004年,他在原来旧宅附近建了一栋新宅,新房子建好后要缴纳水费、电费等,于是他就用妻子曾女士前两年开的这本存折,前往开户银行开了一个代理缴费服务,包括水费、电费,后来还开通了电信费,但从来没授权开过垃圾处理费的代缴服务,奇怪的是,银行却一直在扣,“一下扣那么多,我想问个凭什么!”为这事,这几天他和妻子分别各去了银行一次,希望给个说法,“他们总在说过几天再答复。”

银行:要和环卫部门沟通后再答复

昨天上午,记者和欧阳炳胜一道前往位于百安路的农行均安支行。在经过一番交涉后,支行一位自称姓梁的经理出来接待了欧阳先生。梁经理称,关于这件事,要查清楚到底有没有和银行签订过委托协议,因此,有两件事要做,一是要和环卫部门沟通,二是寻找相关资料,“因为隔了这么多年,一些纸质资料都存档了,查起来要费时间。”而电脑里看不出具体是谁授权扣费。

面对记者“不经过客户同意,直接从其账户里扣费合不合法?”的问题,梁经理承认:“必须要经过客户授权才能扣费。”他最后表示,希望给三天时间,届时一定给欧阳先生答复。

环卫分局:的确只有政府单方面协议

昨日,均安环运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经了解,欧阳炳胜一家的确从2006年开始从该账户扣拨每月12元的垃圾处理费。该工作人员承认,在通过银行缴收垃圾处理费问题上,的确只有银行和政府的单方面协议。对于这种操作是否合法,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好评论,不过他称,2006年,顺德区政府推行这一政策时,通过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过宣传,“当时大家应该都知道的。”

[争议]

政府给账号银行扣钱是否合法?

2006年,顺德区开始统一征收垃圾处理费,记者检索到《顺德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发[2006]7号)的文件,里面对此有详细规定。有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当时,考虑到政府工作人员人手不够,对于每户居民每月12元的垃圾处理费,管理部门从水务公司拿到其银行代缴账号,再提供给相关银行,直接由银行代扣。

此事争议颇多,曾有部分市民表达不满,认为是对自己财产权的侵害。

“垃圾处理费肯定是可以收的,问题是在银行直接划钱这个环节上。”顺德一位知情人士介绍,银行非政府部门,凭什么政府交一个账号,银行就可以直接划扣?“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可以这样干,“民法通则”里也找不到依据,如果要较真的话,银行肯定要负责任!”

该知情人士介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机关,例如公检法和税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有权直接从银行划扣个人账户,而顺德征收垃圾处理费的这种方式显然不在此列,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存在许多争议当属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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