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公积金缴纳偷工减料 社保亦低于最低标准

大众证券报
“瑞康医药对我们员工特别苛刻,不仅没有加班费,连公积金都不给我们交!”近日,一位自称是瑞康医药(002589)员工的人士向《大众证券报》投诉。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普通员工的待遇极低,加上公司高管管理方式的粗暴,导致瑞康医药普通员工的流失率奇高。对此,本报进行调查发现,瑞康医药上市之后连续两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均低于最低标准,此外,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也不符合规定。
公积金连续两年少缴?
瑞康医药是一家药品直销服务商,于2011年6月上市。公司注册地址为烟台市芝罘区,主要销售对象为山东省内的规模以上医院及基础医疗市场。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确定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2011年度烟台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950元,市直及其他县市区均为1100元。
瑞康医药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共有员工980人。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来计算,瑞康医药2011年度最低住房公积金总额应为129.36万元(1100×10%×12×980),而根据公司年报数据,瑞康医药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总额为82.84万元,仅为最低标准的64%(82.84/129.36)。
如果不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按照瑞康医药实际发给员工的工资来计算,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不符合规定。年报显示,瑞康医药2011年给员工发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总额为2988万元,按照公积金缴纳的最低标准,即单位和职工各5%,总和为10%来计算,瑞康医药当年的住房公积金应为298.8万元,是实际数额82.84万元的3.6倍。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不仅仅是上市当年,在此后的2012年,瑞康医药给员工缴纳公积金亦是偷工减料。
根据2012年年报的数据,瑞康医药员工增加至1358人,与此同时,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确定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中,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仍然为1100元。按此计算,瑞康医药2012年度最低住房公积金总额应为179.26万元(1100×10%×12×1358),而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2012年住房公积金总额124.34万元。
公司解释难以自圆其说
“公司2011、2012年报中住房公积金总额仅包含公司缴纳的部分,公积金还有一定比例需要个人缴纳,”瑞康医药给《大众证券报》的回复中如此分析:“按照最低标准,上述两个年份公司应该上缴64.68(1100×5%×12×980)万元和89.63(1100×5%×12×1358)万元,因此,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并没有低于最低标准。”
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瑞康医药表示:“单位承担部分在二级科目住房公积金中核算,个人承担部分在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核算”。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和公司承担部分相同,按照瑞康医药披露的2011、2012年公司承担部分分别为82.84万元、124.34万元来计算,个人承担部分也分别应该为82.84万元、124.34万元。
结合薪酬数据,2011年公司职工薪酬总额为2988.29万元,由此可以得出,瑞康医药员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仅为2.77%(82.84/2988.29),远远低于《意见》中规定的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的标准。2012年公司职工薪酬总额为5021.8万元,当年员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仅为2.48%(124.34/5021.8),亦低于5%的最低标准。
养老、医疗保险均低于最低标准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上述人士所透露的住房公积金之外,瑞康医药给员工缴纳的医疗和养老保险,亦低于最低标准。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1年度社保缴纳基数,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686元,按照医疗保险9%(单位7%+个人2%)来计算,瑞康医药2011年度医疗保险总额应为178.4万元(1686×9%×12×980),而公司年报披露的医疗保险费为100.6万元;按照养老保险缴纳比例28%(单位20%+个人8%)来计算,瑞康医药2011年度养老保险总额应为555万元(1686×28%×12×980),而公司年报披露的养老保险费为256.6万元。
到了2012年,烟台社保月最低缴纳基数由1686元上调至1900元。按此计算,瑞康医药2012年度医疗保险总额应为278.7万元(1900×9%×12×1358),而公司年报披露的医疗保险费为166.6万元;与此同时,公司2012年度养老保险总额应为866.9万元(1900×28%×12×1358),而公司年报披露的养老保险费为394.8万元。
“年报中提到的2011年980人和2012年1358人,实际上是按照年报制作要求统计的截至当年年底的公司人数,并不能代表公司当年实际缴纳医疗保险的人数。公司计算的缴纳总额是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如果仅仅以年底人数作为全年缴纳医疗保险的人数显然有失公允。”瑞康医药回复称。
然而,瑞康医药2012年年末员工数比2011年年末增长38.57%,即使按照2011年末的员工数计算2012年医疗保险最低应缴额,得出的结果也是625.63万元(1900×28%×12×980),而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仅为394.8万元。
“按照规定,单位应承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为7%和18%,公司基建人员的工资保险计入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另有部分员工由于个人原因在外单位参保。”瑞康医药解释称。
记者 钱呈
责任编辑:程祖灏 SF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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