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借款人被刑拘 担保公司承诺收益18%变定期利率

北京晚报

关注

660万借款的利息该怎么算

“您有闲置资金吗?我们帮你打理,年利率18%。”您遇到过这样的宣传吗?您会不会动心呢?面对不断上涨的物价有点儿闲钱的市民难免焦虑,怎么才能让辛苦钱保值增值呢?记者了解,正是这种焦虑给了高风险理财产品机会,特别是一些缺乏风险意识的中老年人往往经不住高息诱惑,成为民间借贷市场上债权人的主力军。不过高收益背后也可能遭遇借款人无法偿还、担保公司不愿担责的情况。

起因

年化率18%我心动了

“大半辈子的积蓄,现在一分钱也拿不回来了,你说我能不急吗?”提起这笔已经到期半年多还不见还本付息的“理财”,年近七旬的齐先生十分激动,掏出扇子一个劲儿扇额头的汗珠。

话还要从2011年6月的一天中午说起。齐先生在家门口的某超市买完菜正准备回家,忽然听到超市门口两个年轻人热情地招呼他:“大叔,您有闲置资金吗?我们帮您理财,三个月到一年的都有,年化收益率18%。”齐先生退休前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有些经济头脑,退休后也炒过股,买过银行理财产品。听说年化率18%,他笑着摇摇头:“哪有这么高的?你们这理财合法吗?”“大叔,您就放心吧。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都受法律保护。”年轻人信誓旦旦的承诺引起了老先生的兴趣。见他们面前只有一张桌子,像摆地摊儿似的,齐先生半信半疑地问:“你们有营业执照吗?”“当然有啊。您可以到我们公司坐坐,咱们详细谈谈。”于是齐先生留下手机号,说好改天去公司详谈。

几天之后,齐先生走进位于鼓楼大街的一家担保有限公司。“门脸很小,只有几张桌子,摆着几台电脑和电话。当时感觉有点靠不住。”他回忆,“但是咱也看惯这些中介公司了,知道他们给搭个桥就收费。我心想,简陋就简陋点吧,能办事就行。”

公司一位客户经理热情地接待了齐先生。据经理介绍,他们这里的借款人都是以房产作抵押,万一还不上款,首先由担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10个工作日内先行赔付借款人的本金、利息和违约金,然后担保公司再去向借款人追讨,最后可以执行借款人的房屋。他介绍,他们现在正有一个开歌厅的客户,亟须钱装修,如果齐先生愿意就把钱借给这个客户。

随后,经理拿出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出借人、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署的三方《借款合同》,另一份是担保公司与出借人之间的《服务协议书》。《借款合同》显示,齐先生作为出借人,每月可得1.5%的利息;而借款人需将所借资金用于合法用途,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违约期间除应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外,还需支付每日5%。的违约金;如果借款人违约,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应清偿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服务协议书》则更加明确了担保公司承担的义务:评估借款人的资信、资产,确保出借方资金安全回收,如果借款人违约,担保公司将履行足额代偿责任,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偿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齐先生在心里快速一算:本金50万,一个月利息可得7500元,半年利息就是4.5万元,可真不是一笔小数!眼见合同书里将借款人和担保公司的权利义务写得明明白白,他心想,就算借款人跑路了,还可以找担保公司追偿,风险可控啊。想来想去,老先生认为没什么大问题,签下了第一笔本金50万、期限3个月的借款。三个月后,2.25万利息顺利拿到手,本金收回。老齐心里挺高兴。“银行理财产品月息高的也不过0.5%,这个可比银行理财划算多了。”

意外

借款人被刑拘了

尝到“钱生钱”甜头的齐先生紧接着又做了第二笔、第三笔放贷,资金都在50万以上。“最开始借款的时候,我还很小心地问问借款人拿钱干什么去了,担保公司也告诉我。后来做多了,就省了这份麻烦,担保公司不主动说,我也不问。”后来,老伴和孩子发现齐先生走上了高风险的民间借贷之路,对老齐的投资提出质疑。“他们问我,这保险吗?咱辛苦一生的积蓄,可别做飞了。我当时想,有抵押又有担保,应该不会坏账吧。没想到还真被他们说中了。”

2012年7月18日,齐先生和另外10位出资人共同借款给李翠香和李恩德夫妻二人,借款总额660万,齐先生占50万。合同10月17日到期,利息仍为1.5%。同历次“理财”一样,老齐签署了《借款合同》和《服务协议书》。担保公司还带着这11位出资人把《借款合同》做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本以为三个月到期后能再有2.25万落袋,结果第一个月没有一分利息入账,担保公司让老齐等等,他们去催借款人;第二个月仍没有利息;第三个月合同到期,担保公司通知老齐:李恩德被刑事拘留,夫妇俩已经无力偿还借款。

“当时我脑袋嗡地一下就大了。赶紧找担保公司追偿。”然而此时担保公司对老齐说,他们的资金周转也有困难,11位债权人连本带息总额将近690万,他们一下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担保公司让我们等,现在一晃半年过去了,本金、利息、违约金全部没有给我们。”

争论

合同该怎么执行

齐先生说:“担保公司曾提出,如果选择继续执行合同,只能按照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给付,我没答应。”坚持要求担保公司按合同执行的齐先生已将担保公司诉至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想起以往几次借款过程中担保公司的具体操作,齐先生认为,担保公司的做法有不少值得怀疑的地方。“在公证处办理时,我们11个银主(债权人)都写下了自己的联系电话,但是等担保公司把公证书发给我们,我发现电话全变了。我给另一位银主打电话,接通后竟然是担保公司的一个客户经理。而且,一直是担保公司给我按月付息,而不是借款人给我打款付息,只有偿还本金时钱才是借款人打过来的。”

为核实齐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致电该担保公司执行董事王先生,这位董事有些不耐烦:“我没有义务向你讲述我的业务范畴。你也没权知道我和客户的事情。现在该怎么走法律程序就怎么走。”说完就挂了电话。

漏洞

债权人放弃抵押权

按照齐先生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担保公司位于朝阳门的新办公地点。现在这家公司的办公环境已经大大改善,一进门的前台很是气派,旁边摆放着近一人高的漂亮水族箱,整个办公面积约500多平方米,办公桌近百张,还有几间会议室。

公司依然在做贷款业务。听记者说想办“理财”又担心风险,一位客户经理打着包票说,公司有两种方式,保证记者的资金安全。“如果您要钱,我们公司保证足额代偿代付;如果您不缺钱,可以协商买下借款人的抵押房产。”记者追问,借款人的房产是否抵押给记者?经理称如果是多个借款人共同放款,房产只能抵押给出资最多者。“但抵押给谁都是一样的,我们都会给您看他项权利(房屋抵押)证书。万一借款人还不起,我们代偿所有出借者,不会只还一个人。”记者了解到,在齐先生参与的总额660万的借款中,出资最多者是180万的姚女士,但姚女士并不是借款人李恩德抵押房屋的权利人。这是怎么回事?经理解释说:“您是不知道去建委和公证处做房屋抵押手续有多麻烦。特别对于上年纪的,借款期就几个月,每次来来回回跑很多趟,太折腾。为减少麻烦,他们往往把房产抵押给我们公司指定的权证专员。其实做多了以后,您自己就嫌费事放弃了。”显然,齐先生参与的借款属于这种情况。然而在没有借款人房屋做抵押的情况下,一旦发生风险,债权人就被动了。

提醒

不能向担保人抵押

记者采访了秦兵房产律师团李洪云律师,他认为担保公司服务合同和三方借款合同都约定了担保公司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出借方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在担保服务公司的合同中,提到了借款人要有还款能力,但实际上有没有还款能力和债务人是不是还款是两个问题,有时候也会出现有还款能力不还款的问题。所以为确保还款的可能性,最好是贷款的同时办理抵押,并同时进行抵押登记。

她特别指出,抵押权人应该是债权人,也就是出借人。抵押权人不应是担保公司,担保只是保证人,保证人的义务是在债务人不还款时,保证人要承担还款义务,履行的是债务人的义务。所以出借人应该把借款或保证人都当成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抵押担保,或者让担保公司向自己提供抵押担保,在债务人不能还款时,以便行使自己的抵押权,而不是借款人向担保人提供抵押。

此案中齐先生还提到,担保公司反复强调,公证后的《借款合同》才有效力,因此齐先生看到公证书后心里觉得很踏实。李律师指出,事实上,合同是否有效不取决于是否做了公证。签约各方所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生效条件是由各方约定的,如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只要合同主体签字合同即生效。生效的合同可以进行公证,无效的合同一般情况公证处不予公证,但并不是只要经过公证的合同一定是有效的,偶尔也会出现公证机关审查不到位的情况。本报记者 张品秋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