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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之困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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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洪安

1952年冬天,正当王进成、王文谟的后代经历土改的暴风骤雨,品尝世态炎凉之际,南京工学院教授刘敦桢,受华东文化部委托,前往徽州歙县调查古建筑。这位上世纪30年代与梁思成共同主持中国营造学社,专攻古建筑研究的宗师级学者,发现了当地二十余处明代住宅和祠堂,引起政府和学界关注。

两年后的夏天,中国建筑研究室张仲一等四位学者,循此线索,深入歙县及绩溪、休宁、屯溪等徽州各县市,实地调查四十余天,写出了一份图文并茂的调查报告:《徽州明代住宅》。至今,这本不过百页的16开小册子,仍是徽州建筑研究入门的必读书。

“鉴宝”与“淘宝”

20世纪80年代开始,徽州建筑声名鹊起,最终成为享誉世界的文化遗产,与老一辈学者的持续关注和大量基础研究是分不开的。

相比之下,属于泛徽州文化圈外围,且是历史上徽商北上芜湖进入长江必经之地的泾县,境内同样数量众多的明清古民居,受到的关注和保护就要逊色许多。比如1986年初县里印行的《泾县文物志》中,古民居就未作为单独的门类获得介绍。

直到1998年,泾县地方政府才组织人力,进行了前后两年多的古民居(主要为1911年前兴建)普查工作,最终结集出版《泾县古民居名录》一书,共收入1077处古民居,总建筑面积超过34万平方米。为该书亲笔封面题字的知名古建筑学家罗哲文,正是梁思成和刘敦桢在中国营造学社时期培养的得意门生。

在《泾县古民居名录》中,坐落于黄村镇九峰村(即原大康王村一部分)的王家大宅,以“大夫第”之名入选,且配以详细图文说明,其中特别指出此乃“皖南事变”中叶挺被扣押地。

原属大康王村地界的九峰、王府等,都是泾县境内古民居群落较为集中的乡村之一。但与已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查济、厚岸(中共早期领导人王稼祥故居地)、黄田等泾县古民居旅游开发较早的乡村相比,前者知名度逊色不少。

黄村镇及九峰村两级基层干部,都希望借助“叶挺被扣地”这一有号召力的品牌,发展乡村旅游。据说他们正设法为王家大宅申请正式的文物保护单位资格,以得到上级政府资金及政策支持,对之加以维修养护。

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馆长余建峰,对王家大宅年久失修的现状,也颇感忧虑。去年8月,他专程赴京拜访叶挺第七子叶正光,递交一份方案,建议由其牵头筹资约人民币800万元,作为该宅院的维修开发费用。此前,那位年逾古稀的“红色后代”企业家,曾应邀到九峰村参观考察。

余馆长策划的保护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斥资560万元将王家大宅整体迁往数十里外的云岭,与新四军军部旧址建筑群一并陈列。他的理由是,如果原址保护,考虑到九峰村地处偏僻,很难吸引大批游客前来,而迁至云岭更能发挥聚合效应,让外来投资者动心。

但文物专家很难同意“异地迁建”的构想。他们认为,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通常与周围环境紧密依存,属于不可移动文物,一旦搬迁,必然对原有价值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引入民资之争

据从事基层文保工作近20年的泾县文物局局长甘胜利介绍,在2007年到2012年间进行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泾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共计841处,总数位居安徽全省各县第三,其中以九峰村“大夫第”这样的古民居建筑占绝大多数。

甘胜利是《泾县古民居名录》普查及编辑者之一。他表示,皖南古民居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问题是泾县前些年还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力有限,省里和国家不拨款的话,县里根本无力负担如此庞大的费用。

况且,从国家《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来看,只有列入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公有和集体财产,才能享受相应的划拨保护资金,大量私人所有的古民居,一般适用“谁使用、谁受益、谁维修”的原则。而很多村民就因为老房子修不起又不宜住,私自拆老房建新房,导致古村落逐步丧失了原有的风貌与韵味。

泾县古民居保护对象多,技术要求高,但管理体制不顺,维修人才及工艺材料均紧缺,都是非常现实的制约。参与文物行政管理工作的泾县文广新局总工程师张尊巽举例说,即便是贵为“国保”、拥有元明清古建筑144栋的查济村,国家在过去两年(2011年~2012年)下拨文物维修专项补助资金也一共只有180万元,这笔钱通常仅够每年维修一栋古建筑,可谓杯水车薪。

面对古民居保护窘境,放开民间商业投资进入,不失为一种解决之道。但张尊巽又担心,除了受现行政策法规的限制外,商人们都要考虑投资回报,又必然存在“保护第一”还是“开发优先”的冲突。

安徽师范大学原副校长、知名徽商研究专家王世华,对此则另有一番思考。今年4月,他曾赴泾县东南部的西阳乡溪头周村实地考察,发现该村一栋建成于清朝中叶的古民居,宅内原有22块各长4米的墙脚石雕,做工相当精美,但宅子现主人陆续将其挖出卖掉,如今仅存7块。且文物贩子正继续用“偷梁换柱”的方式,蚕食那栋约有200年历史的老宅。

身为安徽省政府参事的王世华,痛感此类现象在泾县乃至皖南广大农村屡见不鲜,拟就一份“吸收社会力量保护古建筑”的草案,打算提交决策部门参考。他主要建议有三:

市县各级政府可将需要保护的古民居,公开标价向社会出售,鼓励公民购买,所得款项归原房主所有,以便其择地另建新房居住;古民居买家必须按原状修复并负维护责任,房屋可转让、继承、再出售,但不得作任何损坏原结构和风貌的改造;买房者如有意借此开发旅游观光景点,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后,可获得必要协助与政策便利。

王世华相信,只要安排得当,制度完善,引入社会投资可一举多得,对泾县乃至整个皖南古建筑古民居的保护,也是一个长久之计。

感谢《安徽日报》资深编辑鲍义来、泾县县委宣传部部长吴丽云对本专题采写提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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