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不严 中核钛白6高管遭证监会处罚
证券日报之声
证监会同时对科伦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国证监会24日公布了对中核钛白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情况,中核钛白因缺乏内部控制被出具警示函,公司董事长李建锋等6人被责令参加培训措施,股东郑志峰被出具警示函。
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5月6日,甘肃证监局收到中核钛白财务顾问信达证券的报告,今年3月25日,中核钛白子公司金星钛白违规为公司董事长李建锋等四人垫付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税费1000万元。5月7日,李建锋等四人将款项归还,但事实上形成对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
鉴于李建锋等4人占用上市公司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且占用资金已归还,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中核钛白出具警示函,对公司董事长李建锋、财务总监范喜成、副总经理胡建龙、董秘夏云春、董事陈富强、副总经理蒲建忠等六人采取责令参加培训的监管措施,对中核钛白股东郑志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以上情况均记入当事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新闻发言人还通报,科伦药业2011年3月使用超募资金4.26亿元收购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的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科伦药业于2011年以4.26亿元超募资金收购了君健塑胶100%股权。君健塑胶的实际出资人是四川惠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后者的实际出资人主要是科伦药业及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
新闻发言人指出,四川证监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对该笔交易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先后采取了约见谈话、督促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补充核查等措施。但公司方面并不承认这笔交易为关联交易。四川证监局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公司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交易对方情况和双方关联关系。
科伦药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的规定,其保荐人未能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违法了相关的规定。2013年5月,四川证监局对科伦药业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副总、财务总监、董秘等予以警示;对公司时任保荐人予以警示。
5月4日公司已公告了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称正在落实整改。5月20日,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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