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菲特”离婚案再开庭公堂对决10亿资产
经济观察报
杨阳 肖坤
一场夫妻,两个孩子,三家上市公司,近20亿资产,最终要以如此决绝和陌生的方式分割。
5月13日,作为第三方的陆娟来到北京海淀法院,本杰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本杰明)、仁海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仁海维)对海淀工商的行政诉讼在这里第二次开庭。仁海维参股5.5%的广电电气(601616.SH)和本杰明参股3.75%的罗莱家纺(002293.SZ)两家上市公司的相应股权归属,正在海淀法院第41号审判庭的激辩声中等待自己的归宿。
事实上,再加上中证万融控股的沃华医药(002107.SZ),这是陆娟及其丈夫——素有中国巴菲特之称的赵丙贤未来离婚时双方进行分配的主要财产对象。而本杰明和仁海维这两家公司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资产,价值大概在10亿元左右。
这既是一场令人叹息的离婚案,也是一次资本高手的较量。
法庭激辩
简单地说,海淀工商局在2012年8月23日做出了一项行政处罚,称陆娟及女儿在2010年12月申请的仁海维和本杰明两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时,这两家公司的母公司——特格特的公章“不在实际控制之中”,股东赵丙贤“证实对上述变更不知情”且赵丙贤的签名笔迹与“样本”上不一致。因此海淀工商撤销了这次变更登记,仁海维和本杰明恢复到了在此之前的情景——仍旧挂在特格特公司旗下,陆娟失去了在2010年12月取得的两家公司股权 。
海淀工商局称,该处罚决定主要依据朝阳警方出具的一份《说明》。这份《说明》称,办理转回股权登记时,“特格特”公司的公章并不在“特格特”公司的手里,而是在被陆娟从麦子店派出所“抢走”的中证万融保险箱里,海淀工商认定,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盖特格特公章是陆娟的个人行为,不是特格特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转让协议无效。
对此,陆娟一方提供证据称,赵丙贤将“仁海维”、“特格特”两家公司的股权从“特格特”公司转回陆娟和其女儿名下的法律文件签署时间是2010年11月26日。朝阳警方出具的《说明》称装有“特格特”公章的保险箱被陆娟从麦子店派出所抱走的时间是2010年12月7日,盖章时间在先,丢章时间在后,朝阳警方出具的《说明》根本证明不了签署转让协议时“特格特”公司的公章不在该公司掌控之中。因此陆娟认为,工商局以朝阳警方的《说明》为依据撤销转回陆娟及女儿名下的股权事实不清,是错误的。
陆娟一方律师还指出,特格特曾在2010年12月14日的《北京晨报》A26版登出特格特公章于11月29日遗失,这意味着,11月26日办手续时公章是在特格特公司手中的,并未“失控”。
但海淀工商一方则表示:时间上没有“矛盾”,强调他们是依据警方的《说明》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陆娟则指出,仅一枚特格特的公章无法完成整个工商变更登记,至少需要仁海维、本杰明、特格特和中证万融四家公司的公章和其他法律文件,例如营业执照。因此她取得的变更是在仁海维和本杰明以及特格特都知晓且配合的情况下完成的,完全合法有效。
作为第三人出庭的特格特两位代理人则在质证时称,陆娟出示的二三十项证据中的前十几项“与本案无关”。不过,二人无法解释为什么特格特公章会在被陆娟抱走的中证万融的保险箱里。
这团迷雾般的股权纠纷的源头其实是一场离婚。
转移资产
曾被业内赞誉为中国“巴菲特”的赵丙贤,与其妻陆娟是中国最早一批玩资本运作的人,二人发迹甚至早于当年的德勤。
2002年8月14日,赵丙贤出资800万、陆娟出资200万共同成立了北京中证万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后改名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陆娟。之后相继成立的仁海维和本杰明等诸公司都是中证万融80%,夫或妻20%的股权结构。
仁海维、本杰明是中证万融体系下的投资公司,法人均为陆娟,注资均为100万元。之后仁海维、本杰明分别对广电电气、罗莱家纺进行投资,仁海维占广电电气6%的股份,本杰明占罗莱家纺3.75%股份。不久广电电气及罗莱家纺均进入上市程序。夫妻二人共同财产达到近20亿。
2010年4月28日,陆娟委托律师提出协议离婚。5月19日,一个名为“特格特”的投资公司悄然成立,法人为中证万融操盘手印文军。
几天后的5月28日,赵丙贤将中证万融所持的75%仁海维股权无偿转让给特格特;将陆娟所持仁海维的20%股权先无偿转让给赵,再由赵丙贤无偿转让给特格特;当月29日又继续将中证万融所持本杰明80%股权、赵丙贤所持本杰明15%股权无偿转让给特格特。
赵丙贤最终将本杰明95%股权、仁海维各95%股权、中证万融医药的18%股权在无任何实质性对价的情况下变更到特格特名下。
在法律上,特格特与中证万融及赵陆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独立于赵陆二人资产之外。
对于这些操作,陆娟称自己“不知情”,且称赵丙贤是“采用伪变造文件等各种手段”做到的,尽管这份所谓的协议上写的总价款是2571.4万元,但据陆娟的查证,最终并未付款。
据陆娟解释,这一切的源头在于2007年11月赵丙贤将中证万融投资集团的法人变更为自己,取得了法人身份的赵丙贤才可以对旗下公司进行转让等一系列操作。“中证万融的法人变更赵丙贤也是通过伪变造我的签字办成的。”陆娟称。
时间差
仁海维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旗下广电电气股权。2010年2月5日,广电电气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辅导协议,开始为期一年的上市前辅导工作。
六七月时,广电电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按上市申报流程将广电电气相关的材料、财务报表上报证监会。
7月5日陆娟在海淀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三次下发传票,赵丙贤均拒不到庭。7月26日和10月25日,陆娟分别向通州区法院起诉仁海维两次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12月,东吴证券收到证监会对广电电气下达的《关于发审委对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2010)252号)》。此时通州区法院正在审理仁海维董事长纠纷与股权纠纷,并多次开庭审理且指定了鉴定机构对相关文件进行鉴定,这年年底之前就会做出审判决定。
身为注册会计师的陆娟认为,当时赵丙贤非常怕影响广电电气上市,因此多次找陆娟及女儿商谈,提出将仁海维及本杰明两公司已被转移至特格特的各95%的股权变更给儿女,因儿子年幼暂由陆娟挂名,条件是陆娟必须撤诉并永不再对此起诉,不得将相关事实上告证监会,不得将其伪变造行为透露给媒体。
按证券法规定,此次变更属上市审报后的变更,可以在三个月内进行相关的更正。
双方协商一致后,遂进行了相应的工商变更,仁海维、本杰明各95%股权又回到陆娟及女儿名下。在股权变更过程后,陆娟按约定于当年12月9日撤消了对仁海维的诉讼。
此时仁海维的股权结构为,陆娟45%(替儿子代持),女儿50%,中证万融5%。本杰明的股权结构为,陆娟50%(替儿子代持),女儿45%,赵丙贤占5%。按约定,陆娟也撤销了第一次离婚起诉。
2011年1月31日,广电电气上市,2月1日正式挂牌交易。但是,就在广电电气正式挂牌交易的前一天,特格特法定代表人印文军来海淀工商举报仁海维、本杰明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变更。
由此,陆娟认为,是赵丙贤打了一个时间差,先返还股权安抚自己和女儿,诱骗陆娟撤诉,等广电电气上市之后,再通过“举报虚假变更”把仁海维和本杰明两家公司“找”回来。“前三次类似举报均被海淀工商以恶意举报了结,并于2011年底让本杰明、仁海维通过年检。”陆娟表示。但海淀工商在2012年8月23日却作出了撤销陆娟及女儿取得仁海维、本杰明股权的行政处罚。陆娟随即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复议。
但复议被无限漫长地拖延。
2013年除夕夜前两天,陆娟向海淀法院就本杰明、仁海维被处罚提出行政诉讼。5月13日,出现了本文开篇的那场激辩,赵丙贤及现被赵丙贤所控的中证万融放弃出庭,特格特全权委派了两名律师并放弃了曾经提出的要求证人出庭的申请。
陆娟对经济观察报称,朝阳公安预审大队的几位与陆“抢夺保险箱”案相关的人员在2013年初被停职十余天。
一切暂时停下,一切又都在等待最终的判决。
经济观察报致电赵丙贤手机试图求证,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印文军则称:“这个问题(本杰明、仁海维和特格特三家公司的相关问题)你打公司电话吧。”随即挂断电话。
特格特股东陈瑾和朱力红电话均无人接听。
中证万融秘书胡某表示,“赵丙贤董事长出差了。这个问题是投资中心负责,我可以转告一下,看他们是否接受采访,回头让他们联系您,这个我现在不能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