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烟新规听证代表争议是否对商户罚款
第一财经日报
王玉凤
昨日,深圳市人大就《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的处罚金额进行了听证,个人在禁烟区吸烟罚金从2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到500元,限制或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的罚金最高达到3万元。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深圳卫人委”)副处长张欣称,目前国家尚未制定专门的控烟法律、行政法规,修订草案中设定的处罚额度是在法律的框架下,综合考虑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与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
众多参加听证会的法律界人士和相关行业代表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对经营者罚款,如果罚款,该罚多少?吸烟是该限制还是全面禁止,以及谁应该是执法部门的主体。
经营者最高罚3万元
张欣说,该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了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其依据是科学研究证明二手烟是室内环境中PM2.5的主要来源。
该条例一共有6个听证事项,有直接提高原来的罚金,也有新增的处罚事项。 6个听证事项中有一半涉及到限制或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包括:不设置吸烟室又不禁止吸烟且逾期不改正的,罚款3万元;设置的吸烟室不符合规定且逾期不改正的,罚款2万元;
未履行控烟职责且逾期不改正的,罚金从500~3000元提高到3万元。
代表们认为,深圳商家很多,条例一旦确定下来之后,对经营者或管理者的影响非常大。 是否该对经营者征收罚金,罚金是否应该高达两三万元,参与听证会的代表们与深圳卫人委之间,甚至代表与代表之间,意见并不统一。
张欣解释道,处罚不履行控烟职责的经营管理者并不是深圳的首创,而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例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同时,也是我国近年出台的地方性控烟法规的一致做法,如:上海、广州、哈尔滨、天津等。
深圳市控烟协会代表庄润森认为,限制吸烟的经营场所一直未起到控烟作用,主要和处罚力度小有关系。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律师颜雪明则认为,执法部门对经营者的处罚是种寻租行为,对经营者的处罚不可过高。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代表陈忱说,让中小型商家设置吸烟室不太现实,建议不如设立为无烟场所。
听证会上,并没有出现经营者代表。 会后,《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采访深圳中心区福田区一家拥有100多名员工的餐厅老板时,他说,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设立吸烟室,软性和硬性装修费加起来至少要10万元。并且,客人不一定愿意去吸烟室。
他表示,如果该项政策真的严格执行,就直接规定该店是无烟餐厅,这样会避免可能的纠纷,便于管理,但是中国那么多吸烟人口,生意肯定会受到影响。
张欣则称,香港在2009年7月全面禁烟实施之后,调查发现餐饮行业的收入并没有如立法之前抗议者预料的那样,不降反升。“是否设置吸烟室会在人大的审核阶段进行进一步的论证。”
全面禁烟是否可行?
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焰指出,有的经营场所是限制吸烟,有的是禁止,比较复杂,“消费者抽烟时还需要了解规定。”
张欣则表示,这是考虑到实际操作性,一些吸烟重灾区很难全面禁烟。比如在酒吧,吸烟者众多,并且青少年进去较少,所以是限制,而非禁止。
另一名律师代表窦艳蕾则指出,推行全面禁烟并不比监管限制吸烟困难。从法律层面上,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的精神指引下,我国也有若干的政策法律对此进行了指引和规范。2011年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国务院和卫生部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也明确提出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可见,推行全面禁烟是有法可依的。
窦艳蕾补充道,过渡性不能体现在设置“吸烟区”这一理想化层面上,如果非要“过渡”的话,可以从深圳市某个或某几个行政区开始过渡,并制定全面禁烟的时间表。
谁来开出罚单?
部分代表认为,修订草案未对个人吸烟情节的违法程度加以区分,起罚点500元过高,应该设置累计加罚制度。也有代表认为,对于收入低的人群,可以考虑用社会服务来抵偿罚款。
但是代表们关心的重点仍是开出罚单,而非金额高低。
1998年深圳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控制吸烟法规,实施以来,至今未开出一张罚单,没有人或商家因为违法吸烟问题而受到处罚。《控烟条例》的实施单位深圳卫人委被认为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未实际执法。
本次修订草案中规定,将加强执法力量, 卫生、教育、城管、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综合执法。
代表们认为,多头管理是种倒退,12个部门的功能定位有重合交叉之处,混乱的执法界限会产生推诿扯皮的现象, 应该由一个部门承担执法主体的功能。
至于由哪个部门来承担执法主体的功能,代表们意见不一。
金焰认为,城管一个部门便可以胜任,控烟本身也属于市容环境方面的工作,而且城管在每个街道都有对应的部门,这也为执法力量提供了保障。此外,早有先例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将一些执法移交给城管进行。
颜雪明则认为,城管形象不佳,执法过程中容易招致抵触,公众场所的执法应该由警察来执行,因为只有他们具备强制性和机动性,巡警制度结合110是可行之道。
张欣则表示,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模式是考虑到可操作性,因为烟民多,场所多,单一的部门不能完全承担责任,而在深圳人员编制紧缩的情况下,成立一个专门的队伍不现实。城管更多是在城市路面执法,在室内场所执法是个空白,而且这么多场所,也需要多部门参与。
修订草案也对烟草厂家新增了一条处罚事项, 即:烟草制品生产者派赠烟草制品或烟草宣传品的罚款10万元。
责任编辑:魏钦涛 SF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