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维权18年背后的“衙门”习气
中国产经新闻
文/黄力
在深圳市,以张老先生为代表的几位退休老干部遭遇房产证办证难。原因是他们合法住房下的土地使用权被国土部门重复出卖给一家开发商,导致他们的住房始终无法办理正式的商品房《房地产证》,并且一拖就是18年。如今,他们的房子已经被列入城市更新的拆迁规划中,但是,这些房子至今还是无正式《房地产证》的“黑房”,难产的主因就是“一地二卖”。(3月28日本报报道)
其实,要说这一纠纷,情况并不复杂,原因也很清晰(深圳市国土部门以【深国房函(2007)21号】告知老干部们“你们宿舍楼于1994年被纳入‘海联大厦’改造用地,导致不能换发房地产证。”),但过程却极为艰辛。一个本可以很快知错改错的事件,甚至可以成为政府为民解忧的典型案例的行政作为,却被拖延了18年之久。究其深层缘由,无怪乎是我们一些官员长期惯性的“衙门”习气使之然也。
首先是拖延时间。老百姓发现问题,找到政府,是对官员公信力的信赖,但很多情况下,百姓多次寻访和上书,均为石沉大海,难觅回音,“不回应”可以让百姓摸不着头脑,用“拖延战”消耗你的意志。
其次是推诿责任。发现问题、落实责任是一个政府该有的义务。而一旦被迫进行调查后,为了避开追责,“指东说西”、“避重就轻”就成为这些官员的挡箭牌,甚至不惜运用所谓程序漏洞进行回避。上述案例中,职能部门就借口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政府无法作为而不进行改正。
再次是拒不纠错。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到,深圳市国土部门还是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出函给当事人给予说明,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协调,提出了方案,应该说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了。但即便是这样的结果,但在一审法院判决老干部们胜诉后,由于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本可以很快解决的问题职能部门又可以因“重审”的理由拖延下去了。
有错必纠,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也是新时期建立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而艰难维权18年的背后暴露的则是一些官员“民本”面具下的“衙门”习气。相信在中央政治局转变作风“八项规定”的春风吹拂下,这样的歪风邪气终将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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