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失效一年投保人竟不知情 中英人寿或涉嫌欺诈
四川新闻网
这就是王女士为小女儿购买的两份保险
聊天记录显然:王女士去年就提出变更保额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2日讯(记者 王云龙)成都的王女士为小女儿可可购买了两份中英人寿的保险,两份保单及其附加险涉及到未成年人身故险的保额达36万。去年2月下旬,王女士提出变更保额但遭到反复折腾。20日,王女士到中英人寿四川分公司投诉,竟被告之其中一份保额已失效一年,她因此损失超过两万元。今日,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劲夫分析认为,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身故险保额不得超人民币10万元,中英人寿违反了保监会的规定,其诱导消费者投保,或涉嫌欺诈消费者。
消费者:欲变更保额却遭反复折腾
20日下午,王女士给四川新闻网打来投诉热线称,2011年3月25日,她通过中英人寿四川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袁海喜购买了该公司公司一份PEM-中英人寿优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及一份ULF-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两份保单及其附加险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身故险保额达36万,年缴保费47561元。
去年2月,王女士买了一套房子后经济有些紧张,她想变更两份保单的保额,把年缴保费降到原来的一半。王女士保留的QQ聊天记录上载明,去年3月3日,袁海喜声称能变更,还对王女士说:“你交保险的账户的余额不要超过5万,我怕我的变更计划交上去还没来得及处理,保险公司就会按照正常流程去转款哦。”孰料,当月中旬,袁海喜声称王女士的保单已经过了变更期了,建议王女士今年暂不缴保费,明年他可为王女士变更保额。
今年2月下旬,王女士再次找到袁海喜要求变更保额。几天后,袁海喜拿了两份空白文件让王女士签了字,说是变更所用。3月初,袁海喜打电话告诉王女士称,国家出了政策,儿童保险身故险最高保额不超过10万,可可的ULF-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已投保的身故险就达12万超过了国家的规定,也就是说“优越人生”险无法继续投保,更不能变更了。他建议王女士把这份保险改为她自己的。
王女士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再买保险,提出把这份保险退了,袁海喜马上承诺跟公司申请。3月中旬,袁海喜通知王女士,又可以变更保额了,但变更的条件竟然是让王女士补交41128元的保费,即PEM-中英人寿优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的年缴保费。
袁海喜的态度翻来覆去,令王女士感觉这事有些蹊跷,再次要求退保。令她惊讶的是,袁海喜告诉她退保要损失超过两万元。
中英人寿:未缴保费一份保单已失效
20日下午4时30分,四川新闻网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位于成都总府路总府大厦22楼的中英人寿四川分公司,该公司运营部工作人员牟静通过电脑查阅发现,王女士购买的PEM-中英人寿优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由于去年没有缴纳保费,已经失效一年了,但她购买的ULF-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保额今年3月却由原来的12万成功变更为6万。王女士顿时懵了:自己早已把袁海喜当成信赖的朋友了,他咋一直隐瞒可可的“优越人生”险失效的情况。中英人寿四川分公司运营部主管毛有蓉称,王女士的“优越人生”险虽然已失效一年,但是可以申请恢复。
四川新闻网记者发现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据此,王女士才明白,其实保额一直是可以变更的,但袁海喜却一直谎称不能变更。她怀疑袁海喜为了赚销售提成,故意欺骗自己,结果导致“优越人生”险失效。王女士坚持退保,因为“袁海喜彻头彻尾就是骗人”,她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还自己缴纳的保费,并处理袁海喜的欺诈行为,且为公司的失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毛有蓉称,该公司已经受理了王女士的投诉,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王女士回复。
律师:违反保监会规定中英人寿或涉嫌欺诈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劲夫发现中英人寿与王女士签定的两份保险合同中都有一份投保声明书,载明投保人已知晓被保险人可可未满18周岁,累计的身故险超过了保监会规定的10万元(北京/广州/深圳)/5万元(其他区域),若可可在18周岁前身故,投保人同意中英人寿以上诉规定的赔付金额为限,超过上诉金额的部分,中英人寿无息退还。
对此,王劲夫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同时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同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前,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询问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超过限额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国家之所做限额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中英人寿为了规避保监会的规定,和王女士签署投保声明书,但其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属无效条款,投保人的声明并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
他认为,王女士和中英人寿签订的两份保险合同中,未成年人身故险达36万,违反了保监会的限额规定,合同中超过保监会规定的保额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因此,王女士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他认为,中英人寿违法保监会的规定,应该受到相关的处罚。综上分析看,中英人寿或涉嫌消费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文中未成年人可可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