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封口门背后:预期高收益落空
中国经营报
钱芸莱
近日,汇丰银行(中国) (以下简称“汇丰中国”)因两款已到期的理财产品致投资者巨亏而被置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外资银行理财的高收益率总有很大的诱惑,但实际上,触发条件“严苛”、产品信息不对称、销售误导等问题却一再证明所谓的超高收益或许只是“看上去很美”。
“外资银行理财产品通常会计算出3种或3种以上的收益情况。投资者要看清可能遇到的最坏的状况是什么,有的产品亏损的空间甚至是没有下限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郭田勇提醒,投资者一定要明白银行理财产品是投资而不是储蓄,要有“买者自负”的意识。
源起银行风险评估测试被改?
“和汇丰周旋了多年,我感到筋疲力尽。”来自深圳的投资人邹先生于2007年9月,购买了两款汇丰中国发行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产品到期累计亏损近40%。
邹先生称,自己曾是香港汇丰银行的客户,在2007年八九月间,中国汇丰银行的业务人员叶盛璇非常“精准”地向从未在汇丰中国开户的邹先生推销理财产品。
“当时叶盛璇称这两个产品是‘绝对盈利’的,并没有提示我这两款产品的风险。”邹先生称,自己一共投入了25000欧元和30000美元分别购买了两款由汇丰中国发行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IPFD0030和IPFD0033。
两年后,令邹先生惊呆的一幕就发生了,汇丰中国在产品到期时,往邹先生家里寄了两大叠产品资料,并给邹先生打电话称,邹先生之前购买的两款理财产品亏损惨重,如果想要“保住”剩下的资金,就需要他同意转买其他汇丰的理财产品。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邹先生购买的这两款理财产品,为汇丰代客境外理财计划——宝源环球欧元股票基金挂钩(IPFD0030)和汇丰代客境外理财计划——汇丰中国股票基金挂钩(IPFD0033)。计划说明书显示,这两款理财产品委托管理期均为2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为20%,IPFD0030投资标的是投资于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成员国公司的股本证券,IPFD0033投资标的是大陆和香港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受监管市场正式上市的公司以及在中国有重要业务公司的股票及等同于股票市场的证券。
邹先生称,汇丰中国相关人员篡改了自己风险评估测试结果。“我很清楚地记得,在银行风险评测试估上判定我是‘保守型’投资者,但拿到书面评估书后才看到曾经测试的‘保守型’已经被改成‘平衡型’客户。而IPFD0030和IPFD0033这两款产品风险水平是低至中度风险和中度风险,显然我买了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产品。”
此外,邹先生还记得一个更难忘的细节是,当时另一位客户经理高婷拿出两份空白格式的文件让他签名,他只签了一份交给高婷,其他内容由她来填写完整,而另外一份空白合同在邹先生手上。“后来我听说,高婷和她的主管向“上海总部主管经理”电话请示后,这位“主管经理”同意由高婷在合同上写下,“本人已了解理财经理讲述的产品风险。”邹先生告诉记者。
另一位投资者杨先生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
“邹先生是没有同意转买别的理财产品,我是因为没有精力和汇丰继续纠缠下去,就同意购买别的理财产品了。”同样购买了这两款产品的杨先生在看到媒体的报道后,拨通了记者的电话。“我想要把事实公布于众,不让其他人再受骗。”
杨先生在深圳从事实业经营。据他回忆,2007年的某一天,原本与中国汇丰银行没有任何业务联系的他接到了汇丰银行华侨城支行客户经理的要求开户电话。“一开始我多次拒绝,但后来想到,自己在香港汇丰有账户,在内地再开一个账户能方便香港、内地两地汇款,于是最终在汇丰中国华侨城支行开了户头。但奇怪的是,开户后一直未拿到银行卡,存取款都是用身份证。”
随后,这位银行客户经理就开始不断劝说杨先生购买理财产品。“我一开始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但在一次这个客户经理主动帮我换外汇后,为表感谢,我就答应购买理财产品。”杨先生最终购买了和邹先生一样的两款汇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
两年后,杨先生等来的不是高收益而是亏损幅度高达50%的电话。2009年,汇丰银行称,目前杨先生的理财产品已经亏损一半,要求杨先生转买别的理财产品,“客户经理后来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口气非常强硬,说这款产品亏损厉害,所以银行决定不再销售,如果不接受转换,就等于所有的钱都没有了,除了选择转买别的产品,根本没有别的选择。”杨先生自己计算,一开始用于购买汇丰理财产品的10万美元,只剩下5.3万美元。
杨先生称,就自己所知,当时购买这两款理财产品的就有几十个人,“我们正在筹划下个月要一起去上海的汇丰总部,就是要向他们讨个说法!”
数地银监维权换来汇丰赔偿加码
邹先生说,从2010年以来,他就先后向深圳、上海、北京三地银监局投诉维权,也向汇丰香港总部、汇丰中国上海总部投诉过。
“只有深圳银监局给出了书面回复。”邹先生表示,银监局在《信访事项通知书》中表示,已经对邹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多次约见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相关管理人员及该笔业务处理人员,但由于当时销售产品的人员离职,无法了解当时销售时是否有违规误导行为,邹先生所提供的证据也无法证明银行存在诱导购买行为。
深圳银监局提示邹先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但不建议他这么做。“银监局工作人员给我私下做工作时表示这种事情只能内部处罚,但没有权力让银行给受损投资者赔偿。”邹先生说。
深圳银监局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了邹先生的投诉。“该宗投诉中,信访人投诉汇丰中国深圳分行某支行在2007年8~9月期间向其销售理财产品(IPFD0030和IPFD0033)的过程中涉嫌违规。我局就投诉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合同中风险提示的语句并非由客户本人亲自抄写,而是银行职员抄写,由客户签字。我局已书面回复信访人,责令银行进行整改,并就赔偿问题与客户协商妥善解决。”
上海银监局相关人士则对记者表示,目前仍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面对上述说法,汇丰中国相关人士给本报记者发送了一封《关于对汇丰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诉处理情况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回复》称,汇丰已经对涉及的两款投资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了内部调查,结果显示,相关产品的所有销售文件原件完整,未发现任何单方面改动客户风险测试评估结果的情况,并且也没有发现相关投资产品的任何一笔销售流程中存在所谓的“空白合同”。
而对邹先生所述产品遭受的巨额亏损,上述汇丰人士表示,目前,由于QDII产品的表现与海外市场有着紧密联系,随外部环境的波动而相应变化,产品的表现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汇丰对于这些投资产品影响到的客户的心情非常理解。”
但蹊跷的是,就在邹先生频频投诉之际,汇丰中国曾多次要求邹先生签署一份神秘的《和解和保密协议》。记者获得的这份保密协议显示,汇丰中国向邹先生支付6万元,邹先生立即终止与甲方(包括其自身及其所有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邹先生必须遵守不得再批评、毁谤、贬低汇丰中国业务、产品、服务8项要求。并且文件清楚标明,此文件“仅作为草稿用于讨论”,“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事实上,在2009年10月,汇丰要求我们转买其他产品的时候,他们就想‘封口’。当时汇丰称,如果不同意转买其他理财产品,汇丰就愿意出1万元的‘善意安排’金额,但前提是立即在汇丰销户。”而当邹先生在2009年10月向深圳银监局提出投诉后,次年1月,汇丰就派人私下和邹先生“和谈”,把补偿提高到5万元,邹先生仍没有答应。2010年5月,邹先生再次向上海银监局投诉后,汇丰又把“封口费”提高到了6万元,希望邹先生能息事宁人。
“我拒绝这种补偿,既然补偿就代表汇丰存在一定责任,既然有责任,补偿就不应只有1万元。”记者也就补偿以及签订和解保密协议的说法向汇丰中国求证,截至发稿前,汇丰中国并没有予以回应。
警惕外资理财的专业陷阱
事实上,邹、杨的遭遇并非孤例。
记者了解到,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都有不同程度的风险。据银率网发布的最新理财产品市场月度分析报告显示,22款未达预期收益率的产品,有15款都是南洋商业银行所发行,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相比,最高相差近2%,全部为与汇率挂钩的保本结构性理财产品。
而风险的出现多与理财经理的诱导购买密不可分,监管层也注意到了相关了风险。2011年11月,在银监局的关门会议上,上海银监局官员就曾点名批评了几家外资行的理财产品巨亏。
“有时候销售人员为了追求业绩,在销售过程中,往往会把预期收益率夸大,而很少提及风险,但是在具体的产品说明书中却把权责分得明明白白,由于理财产品的结构涉及非常复杂,很多客户在签合同之前,并无专业能力看懂这些产品说明书。”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私人业务部副总经理赵志敏告诉记者。
赵志敏指出,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不要被预期收益率和销售人员的介绍所迷惑,尤其是一些银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的信贷理财产品。尽管银行会对贷款项目风险进行审核,但这类产品仍有亏损本金的可能,投资者一定要了解产品的风险等级。她还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保护自身利益,必要时留取录音等证据。
郭田勇建议,投资前一定要明白银行理财产品是投资而不是储蓄,要有“买者自负”的意识。“如果普通投资者想要购买外资银行的高收益结构性理财产品必须要注意以下四个因素:入场购买时机和投资标的的走势、获得高收益率的触发条件、理财产品的参与率以及对手投行风险。”
记者了解到,因与中资银行理财产品设计初衷不同,外资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名称通常带有“挂钩”字样,一般情况下,是通过挂钩某一基本金融工具的表现来获取利益,如以利率、指数、股票、商品、外汇等为挂钩标的。“但其中的逻辑并不是标的上涨你就有收益,而是涨幅或者涨跌幅在一定区间内,你才能获得产品承诺的收益。”郭田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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