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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云”时代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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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时代是把“双刃剑”,既给中国互联网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文 本刊记者 吕斌

最新出炉的全球互联网公司排名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产值已经达到2600多亿,腾讯和百度跻身全球互联网公司前十位之列。这些可喜进步,彰显了中国互联网产业的良好势头。

但与此同时,互联网产业立法和规范的速度远未能跟上产业急速发展的脚步。在互联网进入云时代和大数据时代以后,云计算成为“双刃剑”,在带给产业耳目一新的体验的同时,新的问题和法律现象也不断产生,云时代的中国互联网,既迎来机遇,也面临挑战。

互联网有点“乱”

“有些来自金融行业的朋友会说互联网企业也需要合规吗,不是天天在打架吗?”腾讯公司总法律顾问助理王小夏在《法人》杂志主办的“2012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表示。

王小夏承认,互联网行业的确有点“乱”,自从他十年前加入腾讯公司时起,这种现象就没有停止过。当时的腾讯还是家员工不足两百人的小公司,而新浪、搜狐和网易是互联网行业的“三驾马车”。

彼时的中国互联网正在经历一场泡沫破灭的大劫难,许多公司的发展遇到瓶颈。那是一片荒芜之地,是互联网产业生生长长、冬去春来的过程。“作为法律人,在同行合作竞争中有了不少感悟。”王小夏作为腾讯法务部门的核心人物之一,亲身参与了备受关注的“3Q大战”等互联网事件。当然,中国互联网“打架”事件,远不止这一起,除“3Q大战”外,还有360对战金山、百度对战淘宝、电商巨头大战等等,中国互联网的江湖从来不缺“战事”。

“架”并不好打,稍不留意就可能遍体鳞伤,除了要对付竞争对手出的各种明招暗箭,还要应对来自市场、用户以及舆论的反应,一个小小的决策失误就可能令自己陷入口诛笔伐。

但不得不承认,中国互联网就是在这一场场“战役”之中成长起来的。由于发展过于超前而规则未能及时跟上,互联网企业不得不小心谨慎,尽最大可能在使用多种竞争手段的同时避免触碰法律的底线,当然,道德层面的探讨暂且不谈。

在这一过程中,内部要合规,外部要合法,既要应对竞争者的挑战又要不时抓住机会还击,任何一家互联网企业的法务部门和员工,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王小夏认为,互联网企业要想很好的“合规”,首先要主动去“立规”。因为这个行业中有很多方向是并不清楚的,要规避法律问题,节约成本,必须主动研究新问题,不断探索可能的机会、陷阱,甚至储备针对政策法律的游说团队。

在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看来,互联网行业的法务工作基本就是一个“古惑仔”的角色。在互联网发展新形势下,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产生和解决,通常并不能用常规的手段去解决。

“事实上我也在互联网行业当了7、8年古惑仔的角色。”刘晓庆说。

知识产权老大难

知识产权保护,是互联网自产生之初就存在的问题,到今天,互联网行业发展了,侵权的手段和范围不降反增。打击侵权,一直是各家大型互联网公司常年高举的大旗,但目前来看,侵权行为貌似越打越多。

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对此深有体会,乐视网是视频产业的一员,而视频产业是互联网行业内侵权问题最为严重的细分产业之一。曾几何时,连主要几家大型视频网站也是靠盗版赚取流量的,不过经过几轮洗牌,大型视频网站中的侵权行为已大大减少,但数量庞大的中小视频网站仍依靠盗版“吃饭”。由于规模偏小且布局分散,对于他们的打击效果往往难以奏效。

刘晓庆介绍说,乐视网自成立之初,就在走正版路线,依靠自有资金购买版权,很多人当时并不理解,认为大家都在使用“免费”资源,花钱买正版显得有点傻。不过现在看来,随着正版化的推进,版权价格从最初的“免费”到一路飙升,乐视网所拥有的正版资源库,已经成为难能可贵的资源。

当然,作为视频业内最大的正版资源库,乐视网也成了众多公司的重点盗版对象之一。刘晓庆所在的乐视网法务部成为著作权保护的排头兵。

“盗版确实无处不在,包括PC终端,手持的设备,还有TV的终端,有数字电视、超清机和互联网电视机,以及传统经营性场所如网吧、酒店等等。”刘晓庆说,尽管乐视网除了专业的法务团队还在全国布局了10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维权资源,甚至开发了专门的自动化监控系统,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的盗版也是瞬息万变,导致整个系统维护的成本非常高。目前,乐视网每年的盗版案例有4000多例,已基本和一个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数持平。

刘晓庆认为,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中国互联网产业的路途还非常遥远。由于产业发展过快而立法难以跟上,行业需要相关司法实践给予引导。而另一个方面,互联网行业缺少版权信息公示的平台。版权是一个无形的资产,而“一女二嫁”等问题在行业内并不罕见,如何主动告诉大家“这是我的作品,请不要盗版”是一项不得不做的工作。

此外,新的盗版形式层出不穷,对于版权保护及打击盗版的方式和策略也需要适时调整和创新。现在的调查费、取证成本等维权成本非常高,而诉讼周期又比较长,判决的赔偿额度通常又不高,往往价值几百万、几千万的版权,赔偿也就几万、几千元,几百倍的差距会令维权成为高消耗,盗版反倒变得低成本。

“侵权形式的多样化,侵权主体多元化,客体的扩大化和数据化,侵权对象性质的双重化,侵权行为手段的智能化、隐蔽化,侵权后果的严重化、复杂化和扩大化,都是网络发展到大数据时代给我们带来的新的问题。”百度高级政策顾问李红认为。

“云”时代的互联网新局面

2012年12月5日,北京大学发布国内个人“云服务”用户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我国目前网民个人云服务使用率为8.9%,尚属由创新者和早期试用者为主导的先锋期市场。但报告分析认为,根据市场常态规律,当一个产品的市场使用率接近10%并开始有大企业涌入时,就意味着产品即将跨越先锋期市场,进入高速发展的普及期。

云计算主要是通过遍布各地的基础设施,根据用户的需求,运用多数据、多软件的精准计算给出个性化的、高效的服务结果,这一新兴科技因其便利性和超值性正日益受到欢迎。

不过,云时代的互联网科技,也有一些“负”产品,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百度高级政策顾问李红列举了一项在北美的调查数据:有75%的网民担心云计算的安全问题,其中最核心的正是隐私安全和如何有效保护。

“通过互联网来公开或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越来越多,随着网络环境开放性、交融性、互动性的特点越来越显著,使得我们传统的隐私保护手法变得无能为力。”李红认为,现在互联网上并不罕见的人肉搜索、账户被盗、钓鱼网站、个人信息的过度采集和不被告知的采集等等,都是直接通过个人网络数据探知个人隐私的现象,甚至已经有一些非法获取或者泄露个人信息等黑色产业链出现。

李红认为,在云时代,企业应在服务器端的技术方面就提供足够安全的保障措施。此外,行业自律及外界监督都应成为保障客户隐私安全的有效措施。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认为,云计算是互联网的最新进步,尽管目前尚处发展初期,但已经开始产生很多纠纷,例如美国的几起针对大企业的隐私保护案例。目前国内针对云计算的立法并不完善,今后,有针对性的立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我们要迎接全新时代给我们带来的全新法律问题。”58同城法律部总监陈怡认为,中国的互联网行业非常年轻,监管并非越多越好,实践证明,单纯的提高门槛或者实名制,对于互联网环境带来的改善十分有限。

陈怡表示,真正把互联网行业引到一个好的方向和治理规则上的,并不是准入门槛,而是整个市场的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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