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输GDP 职工收入差距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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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首席记者崔亚明 记者李林娜 实习生朱利利 孙雪峰)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改善民生的收入倍增计划,甘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也规划了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那么,兰州如何率先实现这个目标建成小康社会?
兰州市政协委员经过调研后认为,要实现这个目标,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关键。为此,他建议兰州市应该建立统一工龄工资制度,保证职工收入稳定增长,这不仅有利于率先建成小康社会,而且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社会和谐。
年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输GDP
根据兰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兰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38965元,比2009年的28995元增长了34.38%;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52.57元,比2009年的12760.66元增长了25.01%,但两项指标增幅比同期全市生产总值46.87%的增幅分别低12.49和21.86个百分点,职工收入增长相对缓慢。
部分高管和职工收入差距达25倍
同时,兰州市总工会开展的职工收入状况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兰州市职工收入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低收入职工群体所占比例较大,被调查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1815元,职工收入偏低。二是低收入职工群体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一线职工。三是职工收入分配差距较大。调查显示,不同行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之间、同一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与一线员工之间平均工资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如在调查中发现兰州某公司等企业职工工资在1000元左右,但企业高管年薪大都在5万-10万元之间,是普通一线员工年收入的5倍以上,有些企业这一差距达25倍之多。
建议执行统一工龄工资制度
目前,兰州市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缓慢和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已经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一部分技能型职工流失省外,造成企业技术创新乏力, 健全企业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对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
因此,针对当前兰州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除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细化工资指导线,健全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推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外,结合兰州市实际,建议应尽快建立统一企业工龄工资制度:即由劳动主管部门结合全市职工工资水平规定一个工龄工资下限,每个企业再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开展工资协商,通过职代会确定具体年增长额度,并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