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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创新128人才公寓被曝违规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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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本意是吸引人才、鼓励优秀人员到当地就业创业,并给予低于市场价的折扣,有明显福利性质的房产,深得相关企业和就业人才的拥戴。    

前段时间,有读者反映,宁波创新128人才公寓出现了公开面向市场高价售房的情况。真相是否如此,记者随后进行了长达半个月的调查。

□记者 周阳 摄影 丁以婕

反映

爆料人向记者反映,在2012年12月14日宁波某报纸上,创新128人才公寓公开刊登销售广告。

记者拨打销售电话,售楼小姐表示,确实有房子在销售,如果需要了解详情,可以实地来看。

在鄞州区鄞县大道与启明路交汇处的销楼现场,记者佯称要买房子结婚用,招商顾问(售楼小姐)张莉莉随即拿出一叠价格表说,目前还有十几套,平均价格在每平方米11000元,面积有71平方米、77平方米、92平方米三种户型。

跟着张莉莉,记者来到楼盘现场,三幢18楼的高层与创新128的写字楼隔了一堵围墙。

“这个为什么叫人才公寓?”

“这里本来是给入驻创新128园区的企业做配套的。”

“人才公寓和一般住宅会有什么区别吗?”

“没有任何区别,也是70年产权,就是购买以后3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既然是叫人才公寓,是不是对我的学历或者工作要有什么要求?”

“没有任何要求,只能你能开出购房证明,学历没有关系,初中、高中都可以的。”

在创新128园区,记者询问相关人员对人才公寓的看法。

园区一位企业主向记者表示,人才公寓在2009年对他们销售的价格大概是每平方米9000元,旁边不少小区价格也和此差不多,考虑到小区规模不大,并且配套设施没有大点的小区好,所以当时也没有考虑这个楼盘。

调查

园区内一位企业工作人员说,自己没有多余钱来买房子,虽然对园区内企业有优惠,自己也没能力享受到这项优惠。既然对园区内企业有优惠,肯定有相关政策,那么相关政策具体是什么?记者为此辗转多个部门进行调查。

创新128人才公寓名称后注有“仅限特定对象销售”字眼,特定对象指的是什么?

根据宁波市透明售房网显示,该小区名称为创新128人才公寓,开发公司为宁波广利来实业有限公司,共有610套(包括车位等),目前已经销售了436套住宅,还有22套住宅可以销售,销售均价是9058元每平方。在小区名称后面,注有(仅限特定对象销售)字眼,这说明该小区性质和一般住宅是有区别的。

仅限特定对象销售的房子,现在成了没有任何条件的公开销售,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记者带着这样的疑问采访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住房保障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创新128人才公寓这个项目不是很清楚,目前还没有人才公寓的相关规定,具体可以问人社局。

人社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知情,提示记者可以去问潘火街道。

创新128属于鄞州区潘火街道(鄞州投资创业中心)管辖,记者电话联系潘火街道,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人才公寓应该是卖给创业128里企业的员工和职工,学历应该是本科,但具体还是要问创新128的人,自己对此事也不是很清楚。

人才公寓销售有要求:一是购房证明,一是工作证明。为何售楼小姐说只要购房证明就行?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宁波创新128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王惠敏。

王惠敏说,人才公寓2009年开始建设,2010年初开始销售,是为创新128园区里165栋188家企业做配套的,每家企业都有2个指标可以购买。销售对象要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购房证明;另外一个是工作证明,工作单位要求是在潘火街道范围内的。

当时,人才公寓销售起步价格是在每平方米7800元(透明售房网均价9058元每平方),已经卖出的400多套,7成都是卖给了创新128的企业主或者员工,2成是卖给创投中心,没有对外公开销售。现在还剩二十余套尾盘在销售,他们原则是先满足创新128园区,如果有剩余再考虑潘火街道的创业投资中心,销售对象没有学历要求,只要求上述辖区内的企业即可。

对于为什么公开刊登广告,为何售楼小姐说只要能开到购房证明就能买。王惠敏表示,公告不是自己刊登的,是一家中介公司的行为。售楼小姐是刚从别的地方调来的,可能有的政策没有说清楚,这是管理的疏忽。

作为人才公寓的尾房,是否可以向市场公开发售?是否符合政府关于开发建设创新128的相关政策?

王慧敏说,向市场公开销售,政府的相关协议中是没有规定的,是创新128管理的问题。记者提出能否查看下这份合同,以及已经销售的名单是否都是属于园区内的企业,王惠敏以商业机密不好透露为由婉言拒绝。

该楼盘的发证单位是鄞州建设局,该局房地产业管理科一位副科长表示,仅限特定对象销售的人才公寓,如果销售给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肯定是违规的,对于仅限特定对象是指哪些人员,该副科长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要去查下档案。记者提出能否看看,当时政府与创新128签约的相关开发建设的文件,这位副科长婉言拒绝,说合同或者是会议纪要不是由他们牵头签发的,给记者看了,别的部门会怪罪下来,自己也很难办。

根据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情况。”辗转几家单位和部门,记者依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提供的创新128开发建设的相关信息。

根据国家规定应予公开的信息,竟搞得如此“神秘”,着实让人想不明白。

这次采访从开始到结束共持续了半个月之久,前前后后跑了七八家单位和部门,在稿子结束时,记者还是没有明白“仅限特定对象销售”这句话,是指哪些特定的销售对象,也没有哪一个政府部门对这个词语做出准确解释,都说让记者去找另外一家单位或者部门。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说,人才公寓一般在拿地以及税费方面都是有政策优惠的,如果创新128是以人才公寓的性质进行商品房买卖,打着人才引进的幌子,而把公共资源作为自己的利益是违法的。虽然该企业一直表示都是符合特定对象销售,但仅从口头上来说完全不够,我们完全看不到该企业的诚意以及对于此事拿出有利的证据,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此事。

无论是谁开发的项目,理应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让老百姓明白国有的土地用来做什么,这个项目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这个要求不过分。希望相关部门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案,本报也将继续对此事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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