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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加冕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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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唐僧

前些日子,韩寒(或韩仁均)的《论民主》被斥为民主素质论而遭到痛批。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在一些人的眼里,俨然已经成为政治正确的东西,只能三呼万岁却不容置喙。然而,既然民主的要义一是投票,二是投票前的公议,那么,对于民主本身的公议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且最近这一百多年,相较于逼仄的现实,中国一直为知识阶层思想的早熟所苦。所以对民主制度本身的讨论,远不是没有意义。但是在对韩文的批判中,我们只看到了判决为“民主素质论”之后的踏上一万只脚,有质量的思考却付诸阙如。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在我看来,精英们自己对于民主的理解水平,才是真正的民主素质论问题。

英美等国,投票权一直有一个渐次扩大的过程。起初,因为受到重商主义的影响,社会各阶层——不论有无投票权——的共识是,既然国家是一块有明确边界的封闭土地,那么拥有土地的人才是这个国家的股东,才有资格参与公共事务。后来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才把投票权给了无地纳税人,一开始纳税的门槛很高,然后一点点降低。再往后,到全体男性。女性投票权是非常晚近的事情。在美国,白人女性甚至排在黑人男性的后面才拿到投票权。法国就更离谱了:1848年实现了男性的普选,但是女性要到差不多整整一百年后的1944年才获得投票权。

重点在于:在英美等国,民主制是渐行的。而且每一步,都受到个人自由的严格制约。盖因自洛克以降,英国就形成了“否定性权利国家”的概念。即:国家只是个人权利的保护者。这便是民主之花盛开所不可或缺的自由主义沃土。当今一些新兴民主国家,刚转型后的表现并不好,比如俄罗斯。委内瑞拉每人一票后选出了查韦斯,简直就是一百多年前法国人票选拿破仑三世当皇帝的翻版。发生这种可悲的事情,光指责民众愚蠢是不行的。知识分子们更应该反思自己职能的缺位:为什么会发生“把珍贵的燕麦种子种在岩石上”的这种蠢行。在自由主义传统缺失、民众启蒙未完成的现状下,假装相信每人发一张选票就能包治百病、拒绝对民主转型的技术问题进行讨论,这是极不负责的。当然,我也相信,民主实践就是最好的民主启蒙。但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挽了袖子干起来再说相比,干之前先进行关于为什么要干、怎么干的讨论,也同样是启蒙,且社会付出的代价要小很多。毕竟,以民主之名行对自由的伤害,这种事情我们中国人并不是没干过,而且还很在行。

正是基于以上,我们有必要认真回顾法国的普选史。法国与英美不同,它的民主观念是随着1789年大革命突然降临的。所以,它当初也遇到了和今天的中国差不多的“早熟”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回过头去盯着两百年前的法国,把两个老问题重新捋一遍:一个是民主与自由的关系问题,即民主的边界问题;另一个是民主自身的技术规则问题——谁、在什么事情上、怎么样投票,以及,直接民主与代议制民主的界桩,等等。

第一个问题,即宪政问题——在法律和分权制衡的羽翼之下,个人权利不被投票结果所剥夺。但个人权利真的被足够地保护了吗?这是令人生疑的。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人比康德说得更透彻了:“投票是公民身份授予的唯一途径;尽管如此,这种身份授予必须以某人在人民内部的自主性为前提,此人不仅是集体的一部分,同时还是该集体中一位从他自己的任意、他自愿与其他人一致的特有的自由选择出发产生影响的成员。”既然说到“自己的任意”,那么,不高兴老子不玩了,这个权利总要有。但是今天,梭罗的瓦尔登湖在哪里呢?伯夷、叔齐的首阳山又在哪里呢?你可以不去投票,但是民主这个游戏你却无权退出,这是大麻烦所在。一个不许退出的游戏,本质与奴役无异,对个人自由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希腊的危机,无非就是大家投票决定吃大户、吃子孙,吃了又吃,吃出了麻烦。在这种大尺度的财富转移之下,“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沦为笑谈。

第二个问题,即民主自身的规则问题,皮埃尔·罗桑瓦龙通过《公民的加冕礼——法国普选史》一书,向我们完整再现了自1789年一直到19世纪末普选(只是指男性)在法国尘埃落定,这一百多年间全法国社会的实践及知识分子们的思考。我们一直以为普选是法国大革命的产物,但就实践而言,这并不是事实。法国大革命时全法有2600万人口,但是,只是600万成年男性中的450万获得了投票权。因为“投票权表达了一种个人与社会之间信任契约的可能性”,所以在1791年的宪法中,受到指控的个人、在商业领域违约的人(破产者及无力还债者)均被剥夺了投票权;其次,要想获得投票权,相对固定的住所必不可少,要在一个有门牌号的房子里居住一年以上。这一条,把流浪汉和打短工的也排除在外了;再次,投票者表达的必须是自己的意愿。这一条,剥夺了80万家仆的投票权。

以上三条,大家都没有争议。麻烦在于缴税:要想获得投票权,必须缴纳“相当于三个工作日工资”的直接税。罗伯斯庇尔对此大为光火,他说:“使我们成为公民的绝不是税金。”但这个反驳太无力了。如果你连税都不缴,你又有什么资格对公共事务发表看法呢?毕竟,在斯巴达,如果一个男人无力向公共食堂交份粮,他就没有资格在食堂吃饭,他的投票权也会被暂时中止。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鉴于罗伯斯庇尔的反对,也鉴于各地日工资差异极大,议会通过法律,将劳动日的最高价限定在20个苏,算是各退半步。

今天,不纳税则无投票权的主张显然是不合时宜了。但是,如果一个人在领取低保救济的时候仍然有投票权,这就太过分了。好比倩倩有六块糖、欢欢有五块,两个人在讨论分给一块糖都没有的小明、大旗和佳佳多少糖时,这三个人是不能有表决权的。否则这就不是救济施舍,而是抢劫。这个小朋友都懂的道理,现在大人反而不懂了。

1848年七月王朝垮台后,临时政府确立了直接选举:所有年满21岁的男子,均有投票权,无任何财产和能力方面的限制。罗桑瓦龙正确地指出,这不过是“共和派乌托邦与基督徒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情感的奇特混合”,是雅格宾主义虚弱和缓和的摹本。各地村民在本堂神甫的带领下锣鼓喧天旗帜招展前往远在各地首府的投票站,700万选民创下了空前绝后的83.5%的投票率。相比之下,大革命时期450万缴了税的选民,投票率却只有10%。然而选出的结果却让共和派大跌眼镜:农民们把拿破仑三世抬上了第二共和的总统宝座。四年后,还是这同一批选民,同样的锣鼓和旗帜,又投票决定他当皇帝,第二共和遂被第二帝国取代。伏尔泰把人民定义为“在人之下的动物、与土地一起买进卖出的牲畜种类”,西耶斯则把人民称为“有一双劳动的手、一个消化的胃的两足工具”,虽失于刻薄,但法国毕竟因为这第一次普选,输掉了普法战争,自此沦为二流。

回顾1789年以来的法国选举史,最令我敬佩的是孔多塞。他首先是民主制的坚定捍卫者。其次,他又坚持认为,在民主这一对个人偏好进行加总的游戏中,一定有基于统计学的理性存在。可惜,他死于雅格宾的迫害,没能来得及对民主制进行进一步思考。如果他活在今天,看到民主成为一种新宗教——多数即成为所有人的上帝——的现状,也会大为光火。

重要的症结仍然是退出问题。首阳山,只能通过公民基于自愿的联合自治得以寻找和重建。美国的charter school,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美国,家长们对公立学校不满意,如果你让孩子去私立学校,那相当于白缴了税,这显然太消极了。另一些家长,联合起来自办学校,然后去政府申请把义务教育经费按孩子的人头退给他们。这样的charter school哪怕只有一所,也意义非凡。

责任编辑:刘万明 SF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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