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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城中村改造被指成宝丰地产敛财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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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宝丰地产的城中村改造盛宴 

河北保定旨在谋求快速发展的城中村改造——何以在执行过程中沦为宝丰房地产公司敛财的盛宴?保定店上村旧村改造正是这样一个典型样本

文 本刊记者 袁成本

“在保定市韩庄乡店上村的旧村拆迁改造中,在开发商周围已经形成了一个‘场’,这个‘场’说不清、道不明,但却真实而强大地存在着。”在简陋而寒冷的办公室里,保定新华政法专修学院负责人苑荣第就像一位教师,用文绉绉的语言向《法人》记者描述她的切身感受。

上篇:在旧村拆迁改造衍生的房地产开发中,围绕着开发商,形成了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场”,连涉黑势力都参与分肥

作为一位民办高校的负责人,苑荣第一直默默无闻。她的“声名鹊起”来源于2011年3月20日的那次“强拆”——新华政法专修学院被涉黑头目带领上百名混混地痞一举捣毁。按苑荣第的说法,他们调戏女生,打人骂人(连老教授和孕妇都不放过),野蛮盗抢,共抢走财物2876534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之后,苑荣第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跑遍了68个部门,写了数不清的“上访材料”,从而使她在保定政界的“知名度”不断提高。本刊记者曹天健的《保定暴力拆校隐现城中村改造大生意》发表后,使苑荣第更是名声大振,连一些在拆迁或旧村改造中受损失、被迫害农民、市民,也慕名而来。

据调查,这桩捣毁民办高校事件最初缘于保定市北市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和“三年大变样办公室”联合发出的一纸“限期(搬迁)拆除通知书”。“强拆令”上盖着北市区国土局和“北市区面貌三年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两枚鲜红的印章,时间是2011年2月23日。此前的2009年9月,店上村的土地大都落到了保定宝丰房地产公司的囊中,当地村民表示,这纸“强拆令”就是给开发商的“开道令”。

令苑荣第摸不着头脑的是,在上访中,北市区张少轩区长明确告诉她:“到2011年3月20日你校被拆时,店上村没有任何项目”。连区长都承认没有项目,区国土局却下达了“强拆令”,宝丰房地产公司在旧村址上搞起了房地产开发,盖起了7栋高楼(其中5栋32层,两栋22层);甚至还在被捣毁的民办高校校址上开槽建楼。是谁如此大胆,敢于凌驾于北市区政府之上,对店上村的大片土地上下其手?这层层迷雾着实令苑荣第费解!

《法人》记者一直怀疑这张“强拆令”的真实性。因为国土资源部门是没有资格下达这样的“强拆令”的;有资格下达“强拆令”的,只有人民法院。北市区国土局何以不懂常识?这家开发商又何以如此牛气?

11月下旬,《法人》记者来到北市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以“局长郭崇林生病住院了”婉拒了记者采访。后经当地宣传部门协调,北市区国土局终于出面了,然而,它派出的是接待群众来访的负责人窦主任。看来,该局把新闻记者归到上访人员之列了。

部队转业干部出身的窦主任客气而温和,他坦承,“限期(搬迁)拆除通知书”是真实的、不是伪造的;但他同时辩解道——它不是“强拆令”,而是“通知书”,只起“告知”的作用。对通知书上的表述——“现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搬迁)拆除。逾期不拆,将强制拆除”,他不作解释。

虽然苑荣第所说的那些上访细节已无从考证,但一份“北市区关于新华政法学院拆迁有关情况的汇报”,还是显出了端倪。

这份“汇报”落款为“北市区优化办”,所盖的公章是“中国共产党保定市北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苑荣第斥责它“浑身是假,处处向着开发商”。

汇报只有短短的一页,400来字。被斥责造假的,重要的有3处。第一处是汇报中提到的:徐建立租用店上村的土地建房两万多平米,将其转租给新华政法学院,“学院租用时并未与村委会联系,也未签订租用协议”。苑反驳说:在与徐签订协议之前,学校既咨询过老村支书,也征得了现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认可,并就学生看病与村内卫生所达成共识。至于没有与村里签订协议,店上村已经把土地租给了徐建立,学校租用的是徐建立的“闲置房屋和场院”,怎么可能再与村委会签订租用协议呢?店上村能一女二嫁吗?

第二处是,汇报中提及“学院被拆除时,已经搬迁完毕,并无学生上课”。说到此处,苑荣第情绪有些激动,她斥责说“这完全是凭空捏造”,学校的老师能作证,学校的上千名学生能作证,区政法委付书记高建峰和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国良等都能做证。如果学校没有学生了,怎么会有学生到市政府上访?怎么会有保定市信访局代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解决“保定新华政法专修学院被暴拆的紧急会议”,做出责令北市区有关部门立即制止野蛮暴拆的紧急决定和信访专报?

《法人》记者获取的近百名学生的书面证明材料显示,“拆迁”于早晨6点开始,当时他们还在睡梦中。他们的激愤已无法言表,有的在书面材料中一口气连用多个“畜生”、连用多个感叹号。苑荣第也感慨说,在这次毁校事件中,最大的损失恐怕还不是学校和学生的财物被砸、被抢,而是对一千多个孩子心灵的伤害。黑道猖獗、官商勾结造成的阴影或许会伴随他们的一生——这个损失恐怕用多少金钱都难以弥补。

最重要的是第三处。汇报中说“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对店上村进行城中村改造。2009年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店上村改造权,签订了拆迁协议,徐建立所租地块为瑞祥大街和店上村返迁楼用地”。苑荣第对此说法异常愤怒:“他们完全不顾事实。如果真的要修瑞祥大街的话,学校已有预留空地,根本用不着强拆。”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门明确地告诉她:在2011年3月20号之前,并没有批准修路施工的计划,更没有征地一说;而店上村的返迁楼,安排在旧村址的中心位置,就是那7栋高楼的23号楼和25号楼。徐建立所租的地块、即新华政法学院校址,在村南至少百米开外,它什么时候成了“返迁楼用地”?

从这个汇报可以看出,北市区“优化办”完全了解宝丰房地产公司与店上村签订的多个土地交易协议。“作为国家公务员,他们竟然看不出这些协议的违法性——村里哪里有资格把农田和耕地几百亩、几百亩地卖给开发商?我每次上访,叨叨的就是这些法规和规定,就是宝丰房地产公司用地的违法性。”苑荣第一直在上访,也一直在质疑。

下篇:店上村与宝丰房地产公司签订多个协议,大片农田和耕地被廉价出售甚至白送,而安置村民的回迁楼至今悬而未决。宝丰房地产公司在店上村建起的5栋32层高楼,至今没有任何手续

保定市北市区优化办提到的“2009年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店上村改造权”,缘于几份“协议书”,村民们称之“卖村契”。

协议共有3份,分别签订于2009年9月7日、2010年2月26日和2011年5月20日,其中最后一个是“补充协议”。

2009年9月7日“协议”,是3份协议的“母本”,它原本是相关人等的高级秘密。看到这份协议后,村民们肺都快气炸了——村干部不仅以显失公正的低廉价格卖地,还向开发商送出了大片土地!

该协议共6页,把店上村的土地分成3块。

第一块大致是旧村址,其位置在“规划徐庄路以北、变电站出线区以东、防洪堤以南,除绿化带及瑞祥大街用地外,实际可开发使用面积88.03亩”,支付的“改造补偿费”为4400万元。除此之外,因为“拆迁补偿费用较高,拆迁后公共用地较多(道路、绿化占地大)”,村里又拿出一块地,送给开发商“用于开发”。这块地位于“规划徐庄路以北、变电站出线区以东,防洪堤以南、村民住宅以西”,经村民们测量,其面积为35亩左右。村民之所以称村干部“卖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白送土地。村民质问道:已经剔除了绿化带和瑞祥大街用地,如何又冒出了“公共用地较多,道路绿化占地大”?这个白送给开发商土地的理由,找得不专业!

店上村干部卖给开发商的第二块地,在“徐庄路以南、变电站以东、瑞祥大街以西”,面积大约为56.12亩。合同是这样约定的——其中18亩地不收地款,由村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后,在适当位置上建3亩地的车位。

又是送地!这一块送的少了点,“只”白送了不足15亩地(要减去平整3亩车位的费用)。

在送了地之后,地价是多少呢?为每亩11.13万元,另外,地面建筑物以每平方米300元结算。

第三块土地卖得也很邪乎,出现了雷人的“所有土地”的表述。协议原文是:“除黄花沟以南、出线区以东用于村庄改造以外所有店上村的土地”!面积大约为125亩。这块土地建筑物较少,按协议所说,有20000平方米,共需600万元拆迁费和垃圾清运费。

这块地的卖价是多少呢?

答案是——每亩17万元,其中还包括青苗费和树木补偿。

村民们告诉《法人》记者,这地实际上也被半买半送了——情况与他们相似的沈庄,地价是每亩40多万元。店上村的土地价格,理应与沈庄不相上下才对。《法人》记者以买房人的身份到宝丰房地产公司的售楼处了解到,“盛和嘉园”一期的售价为每平方5900元,没有优惠。在保定,这是个相当不错的价格。宝丰房地产在店上村原村址开发的楼盘,名为“盛和嘉园”二期。

“村民们的控诉——村干部卖地价格是如何低廉、从来没有召开过村民大会、卖地亩数与村民实际丈量面积不符,等等。其实,这种控诉并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村里压根儿就没有权力与开发商达成这种交易。即使村干部秉公行事、即使开发商良心发现,他们共同把土地定出了公正价格甚至是地王价,那也是非法的!”河北大学一位法学专家如此表示。

店上村村民还告诉《法人》记者,至2009年,村里黄花沟以南还有300多亩耕地,其中,大部分是旱涝保收的水浇地。为了配合房地产开发,2010年,村干部从变压器上切断了电源,之后又拔掉了水泵,大片上好的水浇地从此变成了“望天收”,果树枯萎并遭砍伐,大片耕地渐渐被垃圾覆盖。

另一个让村民们愤怒的,是村干部的“愚民政策”。早在2009年9月他们已经土把地卖给了宝丰房地产公司,但村民一直被蒙在鼓里。到2010年3月,旧村改造已经启动,村里发放的“店上村城中村改造明白纸”是这样表述的:“店上村改造涉及我市三年大变样两个重点项目,即防洪堤综合整治和瑞祥大街北延,这两个项目涉及村庄三分之二的住宅拆迁”。到这个时候,还只字不提与宝丰房地产公司几百亩土地的交易,只字不提即将进行的大规模房地产开发!

“手里拿着店上村城中村‘公益’改造的明白纸,眼里看看旧村址上拔地而起的栋栋高楼,村民们怎能不怀疑这些交易有鬼”?同许多村庄的拆迁一样,店上村的拆迁也流淌着村民的眼泪。

据村民介绍,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未来的回迁楼在哪里,大多数村民害怕上当受骗一直在犹豫观望。这时,涉黑势力现身了。他们大多选择月黑风高的夜晚行凶,砸玻璃、扔石头、投放药力惊人炮仗,以至于放火。自古以来,放火与杀人并列在一起,属罪中重罪、恶中大恶。一时间,店上村一片恐怖。有一个晚上,砸了4户村民的玻璃,瘆人的声响传遍了大半个村子;还有一个晚上,有人向村民家里纵火,有一户的床和铺盖都被付之一炬。2010年12月19日,干部掐断了村里的电源;5天后,又掐断了水源。2011年1月14日凌晨,又有4户人家的房屋被捣毁。

村民返迁楼址的确定,一波三折。它也是店上村引发矛盾的导火索。

2010年4月11日,在韩庄乡政府召开了一次会议,乡领导、村两委、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18人参加,会上确定了返迁楼的位置——在原村址的中心位置。

如此规格的会议确定的事项,显然不能使村民们放心,大家不为所动。拆迁陷入停滞。

5个月后,隆重的回迁楼开工典礼在店上村举行了。这一回,区领导、乡领导、开发商老板并排站到了充满喜庆的舞台上,敲锣打鼓,鞭炮齐鸣,比过节还要热闹十分。大部分村民终于吃了定心丸。这等规格的会议等于再次确认了回迁楼的地址——在旧村址中心位置,为25号楼和23号楼,各22层,形成独立小区,并设有商业门脸,其收取的租金用于支付村民独立小区的物业管理开支。

之后,更多的村民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10月15日,村干部组织已签订拆迁协议的村民抓阄分楼。

如果不再节外生枝的话,店上村的拆迁改造完全可能顺风顺水地推进。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资本(或许还有权力)无休止的贪婪,使店上村再起波澜。村民们惊讶地发现,原先许诺的两栋回迁楼,在盖到了22层之后并没有封顶,仍然在继续长高,一直盖到了32层!因户型发生变化,一些村民抓阄的房号并不存在,一切都乱了套。原先承诺的“独立小区”无法形成,原先承诺的“商业门脸”、“阳光车位”都面临着泡汤的危险。22层楼的地基,怎可能负载32层的大楼?他们恍然:原来,人家一开始就没打算把村民安置在原村址的中心,所谓的“独立小区”、“商业门脸”、“阳光车位”都是糊弄他们的道具和幌子。

开发商如此不讲诚信,深深地伤害了店上村的老老少少,他们的愤怒再也控制不住,大家自发地起来抗争。他们首先封堵了施工道路,组织村民昼夜值班看守。与此同时,大家到区、市、省逐级上访;各级纪委监察、土地管理、信访部门……能想到的权力部门他们都去了。在店上村老村址的周边,到处悬挂横幅标语,“誓死保卫家园”,“官商勾结,损民利己,该杀”,“宝丰欺诈”,“宝丰地产,坑民现眼”,“还我家园,还我良田”,“人在做,天在看,卖村求荣必遭报应”,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一时间,店上村成了保定市一道令人心酸的“风景”,行人纷纷驻足。

村民们就这样坚持了几个月。今年6月26号,他们发现,工地上出现复工迹象,于是,一声招呼,更多的村民赶到现场,阵势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一些特警也有备而来。不知什么时候,66岁的老村民宋春年爬上了几十米高的塔吊,要以命相搏。这位正直的老人,是村里6位村民代表之一,在2010年4月11日那次会议上,他还当场表示“回迁楼基本在村中心的位置,我比较满意”,并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被开发商如此愚弄,哪里能咽下这口气?于是才有了“爬塔维权”的惊人之举。

就在宋春年“爬塔维权”的时候,店上村、韩庄乡历史上亘古未有的一件大事发生了。一群妇女对前来维护现场的警察深表不满,埋怨他们对宋春年“见死不救”,她们越说越激动,场面有些混乱。这时,有人听到“轰”的一声,只见黑压压倒下了一大片。原来,特警施放了催泪瓦斯。当天,有11人被送进医院。

“如同村干部把村里的土地、耕地私自卖给开发商一样,开发商在店上村的建设行为也是非法的。”据知情人士透露,宝丰房地产公司在店上村业已盖好的7栋高楼中,有5栋没有任何手续,是违法建筑。而《法人》记者在保定市规划局了解到,店上村的所有建筑都没有到市规划局报批。

店上村返迁楼风波还在不断发酵,在这个过程中,村民们不断发现问题,于是就顺理成章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要求,归纳起来有5项。全部抄录如下:

1、卖地手续存在欺诈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地价不合理,要求收回土地,追究责任。

2、赔偿村民的土地落荒损失。(按村民们的计算,这个损失两年即达855万元)

3、鉴于宝丰房地产公司欺诈村民,侵害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依法履行招、拍、挂等合法手续,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勒令宝丰房地产公司停止在我村土地上全部施工,赔偿给村民造成的一切损失。

4、对我村所有往来账目由市审计部门依法审计,还村民一个知情权。

5、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及刑法第228之规定,依法追究村领导及宝丰房地产公司经理孙维芳非法倒卖、转让土地的刑事责任。

“每个开发商都有大笔灰色支出,每个开发商背后都站着一群贪官污吏。”一位年轻村民告诉《法人》记者,为了给十八大营造良好的氛围,店上村村民撤掉了那些白底黑字的扎眼横幅,但他们表示,帮助政府反腐败的决心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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