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私营过海隧道涨价仲裁被驳回
南方都市报
摘要:香港东区海底隧道2010年9月第三次申请涨价,去年被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否决涨价申请,东隧随即宣布依法申请仲裁。
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香港东区海底隧道2010年9月第三次申请涨价,去年被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否决涨价申请,东隧随即宣布依法申请仲裁。
经过一年审理,昨日东隧的涨价申请仲裁最终被驳回,港府对此表示欢迎。对此,东隧发言人表示,虽然未获允许调整收费,但仍会继续提供安全高质的隧道服务,直至2016年专营权完结。对于日后会否继续申请涨价,发言人表示,东隧不会排除任何为股东争取合理但非过多报酬水平的可能。
赚钱太多被指责为富不仁
2010年9月,香港三条过海隧道之一的东区海底隧道以内部股本回报率未达15%至17%的合理但非过多水平为理由,申请加价38%至42%不等。私家车及的士的隧道费由25元(港元,下同)增至35元,增幅达40%,其他类车辆的收费则按比例调高。
2011年6月,时任特首的曾荫权会同行政会议,否决了东隧的加价申请。港府否决加价的理由很简单:“东隧赚钱已经太多了”。香港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新隧公司财政状况稳健,内部回报率也处于高水平,没有足够理据支持加费申请。发言人补充说,1989年通车的东隧,于2001年7月已清还所有银行债务,截至2010年底累计盈利51.25亿元。
东隧的加价申请也遭到民意的强烈反弹,不少车主指责财团为富不仁。香港理大副教授熊永达指在通胀加剧之下加价太过分,“不合时宜”。而立法会议员则批隧道公司“贪得无厌”,并促港府早日回购隧道。
东隧三次仲裁首次败诉
“东隧由私人财团投资兴建,政府批出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其间由私营公司收费运营,期满后由政府收回。”对香港过海隧道运营有深入研究的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熊永达昨天表示,依照《东区海底隧道条例》,东隧申请涨价时,要由特首会同行政会议审批加价申请,一旦政府否决加价申请,隧道公司依法可以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则是最终裁决。
私营的东隧涨价并非毫无节制,而是必须遵循“合理而非过多的报酬”原则,但何谓合理而非过多的报酬,法例中并没清晰界定,这就给隧道公司钻空子的机会。东隧曾于1995年和2003年因加费申请被否决而诉诸仲裁。两次仲裁东隧均胜诉最终成功涨价。
对于这次东隧第三次在加价申请被否决后诉诸仲裁,而首次被裁定驳回。港府表示欢迎仲裁人的裁决。但东隧发言人表示,虽然未获允许调整收费,但仍会继续提供安全高质的隧道服务,直至2016年专营权完结。对于日后会否继续申请涨价,发言人表示,东隧不会排除任何为股东争取合理但非过多报酬水平的可能。
港澳观察
香港公共设施收费 不是你想涨就能涨
东区海底隧道涨价申请的司法仲裁被驳回,香港市民可以为不用付出愈来愈高的出行费用松一口气。
与内地不同,在香港这个商业社会,大部分公共交通设施均由私营机构运营,公交、的士自不必说,各种隧道的投资商大部分也是私人财团。财团投资自然要盈利,每到涨价时,这牵涉全港700万市民出行成本的桥隧公交,就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香港,任何一项面向公众的收费,其收费依据、收费方式、调整机制和监督手段,都必须制定法律,由立法会一众代表公众利益的议员审核通过,以法例文本的形式加以固定,才能正式执行。
这次东隧涨价风波自是如此。按照东隧条例,商家可以依据“合理但非过多的报酬水平”要求涨价。然后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条涨价申请程序。涨价方案首先提交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由议员们开会审核。代表公众利益的议员,面对各种针对市民大众的涨价申请,十有八九是痛批责问,为何涨价,有何理据,必然在会议上刨根问底。运营公司就必须提供足够理据,让自己的涨价方案站得住。而这一轮议事堂上的唇枪舌战,都是公开直播,孰是孰非市民自有判断。
但依据法例,立法会只能就方案向政府提出建议,最后仍需由特首会同行政会议闭门商议,作出最后决定。但经过立法会的连日辩论,媒体的深入报道,议题早已在社会发酵,民意依归早已昭然若揭,港府自然从善如流按照民意取态作出决定。去年港府否决东隧涨价的申请,就是最好的明证。
港府面对桥隧公交调价,没有内地的听证机制,但结果同样能顺应民意。足见制度设计重要,但政府施政从善如流听取民意,实际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