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潍坊东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披露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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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就公司对山东潍坊东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以简称"东明消防")其他应收款账龄问题提出了质疑,经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东明消防于2001年成立,公司因优化产业结构,经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对该公司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处理。东明消防已进入清算程序但尚未结束,公司对其债权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2012年中期,公司对东明消防的债权余额为7428.89万元,坏账准备5109.31万元。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上述款项账龄合并口径填为1年以内,实为1-2年。母公司口径填报无误。
上述事项对公司2012年中期报告中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为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内部审核,确保公司财务信息准确。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