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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小产权房问题应该逐渐区别对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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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 李叶)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19日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为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认为,应该依法处理好小产权房的问题,逐渐对其区别对待,分别处置。

郭松海分析了小产权房的形成原因。“政府的管理、监管不力;现行农村制度的缺陷;当时城市房价过高,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没有能力购买,迫使他们租赁和购买小产权房”。他指出,我们应该本着维护国家利益、兼顾他人利益的原则,及早解决小产权方面的问题。

郭松海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对待小产权房。一是,对于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建的房地产,一般的住宅建设项目,可以按照合法的程序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当中去。对购房人通过核准身份,是低收入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核查城市住房档案资料和城市有没有房子来补办程序、补交手续出让金、税费,获得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制度,“但是使用范围流转上要进行限制,限期内不得上市”。

二是,对于符合土地规划、质量合格,尚未没有出售的小产权房,政府应该按成本价收购,作为当地的公租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来弥补当前保障性住房不足,可以减少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土地的资金投入。

三是,只要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但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是别墅、高档的公寓这类项目,应该除了补交土地税费以外,还对购买者进行一定的罚款,对开发商也好,对购房者也好,进行处罚,罚款总金额可以定为近地段、同类商品房价格减去其购买小产权房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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