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之痛:新车保旧车赔
《大众理财顾问》
一直有听说车险是个麻烦事,刘云只想买个保险图心安,压根就不相信有一天自己真遇上了这档子事儿。
3年前,刘云花15万元买了一辆轿车,现在根据最新市场估价也就值10万元左右。去年年初续保时,想购买10万元的车损险,没想到保险公司要求他按照当时新车买入价办理车损险。“这样的规定真没道理,车子用了3年只值10万元了,却仍然叫我保15万元。”刘云虽然对保险公司的这一规定无法接受,但又无可奈何。心想:“算了,投保的时候交得多,理赔的时候也不会少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刘云去年不幸遭遇车祸,经认定属于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全损,达到报废标准,刘云的妻子悲痛之余想到保险公司获取一丝安慰,然而保险公司理赔时,赔款是按照车子去年的最新估价计算出来的,“即便是投保了15万元的车损险,永远都不可能获得15万元的赔偿。”保险公司的人最后不耐烦了,丢给了她这样一句话。“如果是这样,那我为什么要多花钱投保15万元!”刘云一家哭诉道。“10万元车损险,保费大概是1200元。如果是15万元车损险的话,大概要1600元,多掏了400元钱,却什么也得不到。”
这就是头疼许久的“高保低赔”霸王条款。保险公司却振振有词:“车损险保额多少我们并不会强制。”然而,如果不按新车价格投保的话,理赔时是有差价的。像刘云这样的情况,可以选择保15万元,也可以选择保10万元,甚至可以选择保5万元。但是,理赔时赔偿金额是与保额直接挂钩的。比如新车发生一起事故后,估损是1万元,如果投保15万元的话,刘云就可以足额获得1万元的赔偿。但如果只保了10万元,同样发生这一起事故,就只能最多获得2/3的赔偿。刘云当时就是由此才选择了前者,但是没想到,折旧后的车子即使投保了15万元,也得不到足额保障。
今年3月,《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终于问世,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这意味着,“高保低赔”这一霸王条款将被铲除,以上案例的情况将不会再发生。虽然诸多的细则尚未出台,但是有车一族终归是见到了一点温暖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