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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辩论会前瞻:国际法站在中国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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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大学政治学终身教授、国际法专家熊玠表示,到现在为止,中国对于钓鱼岛主权的主张是远远优于日本的

本报记者 江玮 叶慧珏 北京、纽约报道

北京时间9月26日,中日两国外长终于在联合国大会期间实现会晤。这是自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以来,中日首次实现部长级对话。此前一天,直至日本外务事务次官河相周夫离开北京时,中日之间尚未就外长会谈达成共识。

据中国外交部发布的消息,外交部长杨洁篪当天应约会见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就钓鱼岛问题表明严正立场。杨洁篪在会谈中指出,中方绝不容忍日方对钓鱼岛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中国将继续坚决采取措施维护领土主权。他还强调,当前事态是日方一手挑起的。日方必须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另据日本共同社报道,玄叶光一郎在会谈上再次就“购岛”一事谋求理解,并要求中方保持克制。共同社报道称,双方坚持各自的主张,未达成共识。

虽然分歧仍存,但双方表示将就钓鱼岛问题和两国关系继续保持磋商。

当地时间9月26日下午,日本首相野田佳彦将在联合国大会上就领土问题发表演讲。本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的主题为“用和平方式调解或解决国际争端或局势”。据日本媒体报道,野田将在演讲中呼吁遵从法治(rule of law)和依照国际法来解决领土领海问题。他不会点名具体国家,但将强调日本在领土领海问题上遵循国际法的方针,谋求与会者对日本在钓鱼岛及竹岛(韩国称独岛)立场的理解。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日本问题研究学者冯昭奎对本报表示,虽然野田佳彦将在联合国大会上提以国际法来解决领土争端,但中方说钓鱼岛属于中国也有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依据。他分析说,因为国际海洋法本身有模糊的地方,由此产生各方各取所需的结果。“但中国更有信心,也更符合国际法法理。”

联大辩论会前瞻:国际法站在中国这边

“国际法站在中国这边”

纽约大学政治学终身教授、国际法专家熊玠(James C. Hsiung)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野田选择在联合国这一场合宣称希望通过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是希望表明他们的主权声张是合法的,他们解决问题的方式是符合国际法的。

但“中国必然不接受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法理基础的说法”,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江雨对本报说。

国新办9月25日发布的《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指出,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熊玠分析说,国际法对于主权界定的原则有三:发现、转让和征服。由于钓鱼岛无人居住,没有征服的问题。日方持有的立场在于,首先不认为是中国人率先发现了钓鱼岛,其次主张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冲绳),在1972年美国将冲绳归还日本时,钓鱼岛从而被转让给了日本。

对于日方不认为是中国人率先发现钓鱼岛的问题,国新办发布的白皮书显示,根据史料记载,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和利用钓鱼岛,这可以追溯到十四、十五世纪。

在第二个问题上,熊玠指出,美国始终表示他们当年对于冲绳地界有行政权,没有主权,因此土地的所有权不可能从美国让渡到日本私人手里,也不可能再次让渡到日本国家手里。他举例说,国际法中的一个经典案例是1928年的帕尔马斯岛仲裁案(the Island of Palmas Case)。纳努萨岛原是荷兰的殖民地,虽然西班牙后来将其让渡给美国,但国际法庭认为此前西班牙并没有实际有效拥有主权,因此后来美国也无可能从没有主权的西班牙手里继承主权。

王江雨也认为,美国托管并不代表中方默认失去主权以及日本的主权之行使,另外由于这段时间相对来说很短,在国际法上不足以否认中国的主权主张。他进一步认为,至于日本自1972年之后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由于持续受到大陆和台湾官民双方的挑战,在国际法上不构成坚实的法理依据。“所以我觉得中国在国际法上的立场相对较强。”王江雨说。

熊玠也对本报表示,在钓鱼岛争端上,到目前为止,国际法是站在中国这边的。“根据我说的这些国际法主权原则,到现在为止,中国对于钓鱼岛主权的主张是远远优于日本的。”

诉诸国际法庭可能性不大

除了与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争端,日本也在竹岛(韩国称独岛)问题上与韩国产生分歧。目前这一岛屿处于韩国的控制之下。日方希望将这一问题提交国际法院仲裁,但遭到韩国拒绝。在出席本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日本外相玄叶光一郎强调,国际仲裁是“依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之一”。

对于韩国的立场,王江雨分析说,实际控制的一方一般倾向于采取的立场是“不承认争议”。“提交国际司法机构来解决,则表明‘承认’争议,所以韩国在己方控制独岛、占据主动的局面下,自然不会轻易同意由国际法院来裁决此事。”

对于日本来说,钓鱼岛问题和竹岛问题略有不同。王江雨分析说,目前日本“实际控制”钓鱼岛且不承认与中国有主权争端,所以日方不会轻易提出由国际法院介入。如果日本愿意将此事提交国际法院,则说明日本已经退一大步,即承认主权争议。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中方采取的措施正是意在使日本承认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主权争议。不过即便如此,王江雨认为,中国的惯常做法也是诉诸双边谈判方式,一般不会考虑将纠纷提交国际司法机构。

“之所以如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即使中国法律论据较强,在国际法庭也并无必然胜诉之理,中国民众也并没有接受国际司法解决的心理准备。”

诉诸国际法庭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外交协商的失败。“如果在国际法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意味着如果北京和东京的外交谈判失败,那么将进入运用国际机制和规则来解决争端的机制。”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CFR)日本问题高级研究员希拉·史密斯(Sheila A.Smith)对本报说。

她认为,中日之间过去在外交关系方面做得十分出色,但近年来两国在达成协议和遵守承诺以建立一个“互利互惠关系”方面遇到了困难。“双方的外交目标都是很好的,但在处理敏感问题上有困难。”但鉴于中日之间经济相互依托的关系,以及更广泛的社会、文化和政治利益对双方建立积极和平关系的重要性,希拉认为双方在此事上的赌注不可能押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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