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胜超微子公司搬迁 与个别员工经济补偿起争议
证券日报之声
中国资本证券网 田运昌
企业实行异地搬迁,并非仅涉及到效益和原材料供应问题,员工的安置问题也是企业搬迁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而最近蓉胜超微(002141.SZ)也遇到了这个问题。
9月26日,蓉胜超微子公司嘉兴蓉胜精线有限公司(下称“蓉胜精线”)员工来电称,蓉胜精线机械设备搬运至珠海后,很多员工因为家庭原因不愿随之迁往珠海,因此蓉胜精线每月只发1100多元低保,相当于变相逼员工自行辞职,经济补偿款也只是平均月薪的30%再乘以在职年限。
对此,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辉认为,虽然蓉胜精线仍为员工在珠海提供相应的职位,但实际上蓉胜精线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应当与劳动者尽快协商处理办法。
搬迁补偿款6325万元即将全部到账
今年3月底,蓉胜超微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后,就开始着手蓉胜精线的搬迁计划。
公告显示,蓉胜超微于6月6日收到第二期补偿款2530万元,之前蓉胜精线已向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移交了位于塘汇路638号的地块空地及地上建筑物(即:技术车间、办公楼、倒班房)。
而蓉胜超微最后一期支付款即第三期补偿款为1897.5万元。蓉胜精线将现有厂房(包括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及相关辅助房的设备、物品搬迁完毕后,即可获得第三期补偿款,不过至今蓉胜超微未披露收到第三期补偿款。
中国资本证券网于2012年7月9日联系到蓉胜精线一位工作人员,该人员表示蓉胜精线已经停止大量的生产线,而且正在不断地拆除机器设备。
而不久前蓉胜超微董秘张志刚也回复,蓉胜超微子公司蓉胜精线本周将会全面停产。
员工补偿仅有千余元?
随着蓉胜精线大面积停产,附近小区的居民喜出望外,一居民表示,蓉胜精线陆续停产后,臭味减少很多,唯一遗憾的是韩泰轮胎还没有搬。然而,随着全面停产,蓉胜精线搬迁面临的员工安置问题也浮出水平。
根据蓉胜精线一员工描述,未停产前,蓉胜精线的员工人数是100人左右,大部分是外地员工,随着今年开工的生产线越来越少,一部分员工已辞职离去,而一大部分管理人员已经迁至珠海,同时公司要求其他员工也迁至珠海。
据另一名员工透露,之前蓉胜精线未停工前,员工薪酬实行计件制,多劳多得,因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比较强,一个月平均收入3000-4000元,而生产线停产和搬迁后,现在他们被安排在仓库工作,做一些善后的闲散活,虽然工作不累,但月收入仅1100块钱,不能满足基本的家庭生活保障。
中国资本证券网还获悉,蓉胜精线停产后,生产设备随之被搬运至珠海,管理层希望在职员工也迁至珠海,以至于不影响生产进度,然而蓉胜精线有些职工在嘉兴市已生活多年,亲朋好友也多在嘉兴市,他们不愿意脱离这个生活圈。对于这种情况,蓉胜精线生产设备搬走后,保留了存货的仓库,把员工安排在仓库发货或者拆卸零件,工作强度较小,但月薪只有1100元,远低于生产设备运转时的3000多元。
因此有些工人认为,如果蓉胜精线辞退员工,要按照劳动法需要赔偿员工数个月的薪资,而按照目前这种最低薪资的标准,实际是变相强迫工人自行辞职,这样就不需要赔偿了。
蓉胜精线李师傅表示,他从2006年进入蓉胜精线打工已经6个年头了,虽然也想迁至珠海,但家人已经习惯了在嘉兴的生活,现在在仓库收入微薄,若辞职没有赔偿,不辞职则薪酬过低;工友们也问过当地的劳动局,了解到蓉胜精线做法未触犯法律,因而对此也无可奈何。
另一名员工则告知,自己在一直在漆包线污染的环境下作业,生产过程的气体对自己免疫力应该有损害,遣散仅按照平均月薪与在职年限相乘的积数来赔偿,希望公司可以保留些情义,合理发放遣散款。
据悉,此前蓉胜精线还曾给出过一个方案,按照每个人平均月薪的30%,再乘以个人在职年限,合计每个人经济补偿款为1000-6000元不等。结果目前在职的约30名职工纷纷反对,表示不能接受。
有员工表示,当地政府既然拿出6000多万元补偿蓉胜精线搬迁,肯定考虑到其中的工人经济补偿,为什么蓉胜精线就不能按照法定流程补偿员工呢?
律师表示企业需加强诚信经营意识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资本证券网咨询了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辉。曹辉表示,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并没有发生经营困难,是不能随意给员工调岗并发低保薪资的,劳动合同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但是目前劳动合同法存在漏洞,才会现在这种情况。
中国资本证券网查阅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还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曹辉律师认为,虽然蓉胜精线仍为员工在珠海提供相应的职位,但实际上蓉胜精线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应当与劳动者尽快协商处理办法,不能因为员工不响应去珠海的邀请,就采取“拖字诀”解决问题,或者执意执行自拟的经济补偿协议。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资本证券网多次致电蓉胜超微董秘张志刚,并向其个人手机发短信,但始终未得到其回应。
责任编辑:魏钦涛 SF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