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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政单位采购笔记本电脑限价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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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行政单位设施配备新标准实施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 实习生/王方)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重新修订的《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以下简称《配置标准》)日前正式下发,自本月6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办公用地装修、公务配车、电脑配置等都定下了开支标准。记者对比发现,此前征求意见时备受争议的笔记本电脑配备标准“瘦身”,由封顶线由8000元降至6000元每台。

笔记本电脑配备标准三次下调

鉴于2008出台实施的《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因执行多年,有些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实际工作要求,广州市财政局今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完善。

从本月6日起正式实施的《配置标准》对行政单位的办公室家具、空调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作出了规定。

记者看到,在办公室家具方面,局级领导办公室每间不超过18000元;处级领导办公室每人不超过8000元;科级及科级以下编制内人员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000元。

此前,该标准备受争议。“8000元一台笔记本或平板电脑,有必要吗?”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其微博上表示,现在5000元的配置完全可以胜任办公室工作了。

记者对比发现,处级领导办公室家具配备标准,较此前征求意见时提出的1万元标准,又下调了2000元。而局级领导办公室和科级及科级以下编制内人员办公室的家具标准与此前保持不变。

按照规定,台式电脑将按编制内实际人数每人1台配置,另可按编制内实际人数的30%配置单位专用电脑,价格上限为每台6000元,与2008年的标准相比下降了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笔记本电脑的配置标准,在经历了《配置标准》意见征集稿时下降2000元后,此次正式出台后,标准再度下调2000元,具体标准由2008年的1万元降到意见征集时的8000元,再降到现在的6000元。

此外,行政单位办公大楼内部装修方面,大堂、对外服务大厅、卫生间等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会议室和接待室每平方米不超过1300元;办公室、走廊和楼梯内部装修每平方米不超过900元。

部门编报预算时上报公车数量

今年年中,广州各部门公布了各自2010年“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车费用均占了各部门“三公”支出的大头,有的部门公车费用甚至占了“三公”费用的九成。

《配置标准》明确规定,小轿车排气量控制在1.8(含1.8)升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面包车价格18万元以内;各行政单位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可购置商务车,排气量控制在2.4(含2.4)升以下、价格24万元以内(含购置税与上牌费)。

同时,各行政单位原则上不配置越野车。如果确实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的,经小汽车定编办等部门专项审批后,才可以购置排气量2.5(含2.5)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国产越野车。

《配置标准》还提出,对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该标准,擅自超标配置公用设施的,将依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市政府《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广州市财政局日前下发了做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预算编制及购置工作的通知,不仅再度重申公务用车配置的相关标准,还要求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报部门预算时,上报公务用车存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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