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米再遭质疑 被曝在中国曾做两次人体试验
中国经营网
继湖南一小学被质疑进行“黄金大米”转基因大米儿童人体试验后,山东3个村庄被疑曾被进行成人试验。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据媒体报道称,继湖南一小学被质疑进行“黄金大米”转基因大米儿童人体试验后,山东3个村庄被疑曾被进行成人试验。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称曾在中国进行2次试验,一次成人一次儿童。
据新京报消息,8月31日,网络上一则关于美国大学营养试验的消息,连日来引发关注。因为该试验内容竟是在湖南一所小学,用中国已叫停的“黄金大米”做人体试验。对于儿童们是否食用过黄金大米,相关部门还在调查,尚未有结论。
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称曾在中国进行2次试验,一次成人一次儿童。荫士安与汤光文曾在论文“植物来源β-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作为指导教师署名,论文称在山东选3个村庄进行人体试验。尚不知其是否为前述成人试验。
塔夫茨大学主导的试验曾明确提到会使用黄金大米,该项目未在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报批备案,但2003年底在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通过了审查。2003年通过审查的项目为何能够在2008年异地实施?又如何能够与国家课题组项目合并进行?事件中,我国对涉及人体试验领域伦理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凸显。
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的回复资料中称,先后在中国进行过两次试验,一次成人一次儿童。
日前查阅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的网站,发现登载有黄金大米做过的所有试验,其中注明有两项在中国进行的:“在一小群中国儿童用氘标记的黄金大米进行喂养试验是非常成功的”、“在中国进行的成人喂养试验是为了测试脂肪在饮食中的影响”。
9月9日,以普通质询者的身份给该组织发函,希望了解在中国进行的两次黄金大米喂养试验详情。“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行政秘书兼黄金大米工程负责人Adrian Dubock回复了名为“黄金大米在中国喂养试验的协议、流程与结果”的资料。称该资料选自2009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学术会议报告。资料上有汤光文和荫士安的署名。
继湖南一小学被质疑进行“黄金大米”转基因大米儿童人体试验后,山东3个村庄被疑曾被进行成人试验。
资料称美国塔夫茨大学在中国先后进行两次黄金大米喂养试验,试验标注地为山东和湖南。试验时间、方式和具体受试人群,资料未有提及。资料强调“我们相信黄金大米是安全的、其维生素价值对人类贡献巨大”。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此前公布的情况,汤光文负责的“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通过了美国塔夫茨大学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项目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 -胡萝卜素胶囊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该项目中方负责人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王茵,荫士安以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客座研究员身份作为协助研究者参与。中国疾控中心称与此试验无关,“营养食品所没有与该课题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
查阅资料发现,荫士安与汤光文曾于2007年7月在一篇公开发表的博士论文上作为指导教师共同署名,该论文标题为“植物来源 -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论文称在山东济宁选取三个村庄进行人体喂养试验,所用氘标记的菠菜也是汤光文从美国携带。此试验是否是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提到的在中国的成人试验,尚不知。
9月7日,浙江医学科学院公布对“湖南试验”的初步核查结果,承认曾为黄金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查,但称该项目并未在获准的期限内进行。
该院称,2003年11月3日,王茵向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提交了项目申请和相关文件。伦理委员会于当年11月29日作出了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实施……”
根据Adrian Dubock提供的资料,意见中没有对时间做限制。意见中还允许“出于一些不可预期的因素,可将该项研究的试验地点迁移到其他地区”。
不过医学科学院称对时间有具体规定。2004年8月浙江医学科学院与塔夫茨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批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04年3月1日到2005年2月28日,试验地为浙江省仙居县。
浙江医学科学院称,2004年该项目在仙居县只进行了菠菜和 -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试验,未涉及黄金大米。据院方向王茵了解,可能是因当时黄金大米的量很小,项目没进行下去。该项目随后于2008年5月至6月间在湖南展开。
继湖南一小学被质疑进行“黄金大米”转基因大米儿童人体试验后,山东3个村庄被疑曾被进行成人试验。
2012年8月30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向媒体表示,近日,美国一科研机构发布了其对24名中国湖南省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的结果。美国塔夫茨大学选取中国湖南衡阳某小学学生做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该项研究结果形成的论文《黄金大米中的 -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 -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发表于《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文中提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在该试验中组织研究和收集样品。该转基因大米为美国先正达公司研发,其不同于正常大米的主要功能为帮助人体增加维生素A吸收。因为色泽发黄,该大米品种又名“金色大米”。
9月3日,领导该试验的美国Tufts大学华裔女教授汤光文通过校方发言人对此事给予了书面回应。Tufts大学校方回应承认进行了该项试验,在35天的时间里,一些儿童被喂以黄金大米。
9月5日,人民日报等媒体发表文章,湖南衡阳依然否认进行黄金大米试验。论文所涉及的几个中方作者,也均表示自己对黄金大米试验不知情。
9月5日,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公布调查进展,中美两个项目的现场工作合并进行,美国项目的受试儿童与中疾控的受试对象基本一致。
据新华网9月6日报道,9月5日晚,中国疾控中心发表声明回应“黄金大米”事件,否认了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传闻。并称湖南当地试验为中美不同项目现场合并,中方项目没有转基因大米研究,美国项目中是否含“黄金大米”尚待调查。并称相关研究员表示对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不知情,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新京报9日报道,9月5日,湖南曾参与“维生素A在人体内转化效率”试验的部分小学学生家长表示,当初试验时学校只称提供营养餐,并不知这是一个试验,也未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对此,试验期间时任校长表示,家长称不知试验不属实,知情同意书由国家疾控中心保存。
据京华时报消息,针对美国项目利用中国湖南的小学生做转基因大米试验一事,9月6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称,美国科研机构在中国儿童群体中进行的转基因大米试验,从科学上说合理且有意义,进行程序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继湖南一小学被质疑进行“黄金大米”转基因大米儿童人体试验后,山东3个村庄被疑曾被进行成人试验。
据新华网报道,9月10日晚,中国疾控中心晚通报“黄金大米”事件调查进展称,经审查科研档案,中疾控营养食品所和其他直属单位均没有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论文所述的研究内容也没有按规定提交卫生部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和卫生部审批。
按照卫生部2007年颁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人体试验的先决条件是在完成大量临床前研究,证实其安全性、有效性,经食品或药品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临床试验的批准证书,然后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再经受试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后,才可以开始人体试验。
此前,也就是9月5日发表的调查结果中称,卷入此事的中疾控研究员荫士安称该项目是美国与浙江医学科学院的合作项目,且已经过了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浙江医学科学院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确实审查过,但该项目并未在审查期限内实施。(编辑:海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