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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被冒名办信用卡 透支9万元遭银行催款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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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杨兆恩   漫画:杨兆恩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陈有天

日前,市民田小姐连续两次遭遇“天降催款单”事件,她怀疑自己数年前被盗的身份证被人冒用来开办信用卡。对此,法律人士提醒市民,市民应定期对自己的信用状况进行检查,而对于非本人签名,或是用被冒用身份办理的信用卡,以及由此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记录的信用污点,均由银行负责,被冒用人无需还款,不良信用记录也应按规定予以取消。

事件回放 未办理信用卡却莫名被催款

8月27日,广州市越秀区的田小姐家门口被张贴上一份律师函,称田小姐于2010年底曾在J银行信用卡中心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至今欠款累计达8万余元,并催告田小姐尽快还钱。

这样的“天降催款单”事件已是第二次发生在田小姐身上了。今年4月份,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直接上门向田小姐催债,称她在平安银行办的信用卡已透支1万多元,必须还钱。

像上次一样,田小姐第二天即到J银行信用卡中心解释自己从未办理过该行的信用卡,并出示身份证;然后随该中心人员到J银行所辖街道派出所报案,讲明事情前因后果,并协助J银行工作人员填写《非本人办卡声明》,并将自己持有的身份证交予J银行拍照留底。

田小姐怀疑两次催款事件都是身份证曾丢失引起。田小姐称,2008年2月份,因春运拥挤,她的钱包不慎被盗,钱包里的身份证、银行卡也随之丢失。但田小姐在八个工作日内即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挂失,并重新申请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而被盗取的那张身份证自然也就失效、作废。田小姐想不明白,为何一张作废数年的身份证仍能被别人利用?并顺利到银行办到了信用卡,透支使用的额度达到了8万多元。

焦点1 失效身份证可办信用卡?

事实上,此类被盗身份证开通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案件并不少见,媒体时有曝光。而记者也从田小姐报案的派出所获悉,该派出所上个月就接到几起与田小姐类似的案件。

去年9月,有媒体报道,湖南衡阳市侦破一宗全国最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共查获他人身份证6.5万余张,涉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冒用他人身份证已办理的信用卡4697张,以及大量作案工具。据了解,该案主犯大量收购小偷扒窃来的或者别人捡到的身份证,雇佣“办卡女”平均每月开卡1000余张,直至案发共计办理3万余张信用卡。

为何如田小姐那样的作废身份证仍能开通信用卡?田小姐告诉记者,她怀疑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申请办理信用卡的审核极其随意。 田小姐告诉记者,银行如果对于申请资料内容稍加核实、调查,即可发现破绽。事发后,J银行曾按照申请资料上记载的“白云区某技术学校”的联系地址去找田小姐的工作单位,发现白云区根本就没有这家学校。事实上,该技术学校是在番禺区。

焦点2 办理信用卡不需核实身份?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信用卡中心一般会致电客户的工作单位,进行身份和收入核实,如果这一关通过,则信用卡申办通过率已有五成;另外,信用卡中心还致电申办人资料上的联系电话,核对本人信息,如果再次通过,则信用卡申办通过率已近百分百。

记者走访广州市内的商业银行信用卡办理点发现,现在很多银行对申请开通信用卡的条件都要求身份证原件,而且现场还有身份证识别仪。“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而且要现场进行检验。”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一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身份证识别仪是去年8~9月开始使用的,主要是为了控制信用卡风险。”

从田小姐作废的身份证仍能开通信用卡的事件可看出,银行在办理信用卡业务时应该是未能完全履行审核的责任。

律师观点

信用卡审查不严 银行要承担责任

广东法圣律师事务所田丽丝律师表示,银行未尽审查义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事人身份证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冒充办理信用卡,银行因此受到财产损失,这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公民个人对自己身份证虽有保管义务,但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应该履行审慎的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为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以及开卡申请的其他信息的真实性。如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

他山之石

河北:冒名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被判刑十三年

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刻假公章开工资收入证明,以骗办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达38.8万元,2月23日,被告人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

长沙:冒名办信用卡透支9万被判2年6个月

恶意透支信用卡要受到法律的追究。长沙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就因为冒用他人证件资料申办信用卡并消费9万多元拒还,被雨花区法院以其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

律师提醒

信用卡申请表可证明是否被冒用

田丽丝律师建议,市民应定期对自己的信用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被冒领信用卡进行透支的情况,可要求银行调出办卡申请表,因为按照规定,信用卡的申请材料必须是办卡人本人填写并签名,如果能证实非本人签名,或是用被冒用身份证办理,则由此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记录的信用污点,均由银行负责,被冒用人无需还款,而且不良信用记录也应按规定给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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