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董事长蔡达标今过堂被控挪用3000万
中国网
中国网8月31日讯 已持续三年的真功夫系列事件终于迎来关键性一案——今日上午,真功夫集团公司总裁蔡达标在广州天河区法院公开受审,与其一起受审还有其弟弟蔡亮标、真功夫公司两位高层等4名被告,其中蔡达标将被控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抽逃出资罪三项罪名。
据起诉书显示,该案共有5名被告人,现年42岁的蔡达标,系真功夫集团公司总裁,东莞赢天创业公司法人;现年40岁的李跃义,为东莞一公司法人,现年29岁的丁伟琴系广州真功夫公司总裁助理及法务总监,现年38岁的蔡亮标系东莞市思远电脑公司法人;现年38岁的洪人刚系真功夫集团公司副总裁。
指控显示,蔡达标在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期间,侵占、挪用真功夫集团公司及子公司逾三千万元:
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间,蔡达标利用职务之便,三次指使洪人刚、丁伟琴虚构合同、项目以及利用费用核销的方式,将广州真功夫公司人民币1200余万元转至个人名下,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以及死人借款等。
此外,2009年9月间,蔡达标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洪人刚等人,虚构厨具开发等项目支出,以预付款的方式,挪用广州、深圳真功夫公司共800万元。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间,蔡达标故技重施,指使洪人刚等人,再次挪用广州、深圳真功夫公司共1000万元,后由李跃义经手转到蔡达标的私人账户。占用时间超过3个月。
而2009年8月间,蔡达标为了使东莞赢天公司增资到3010万元,利于向银行贷款,在首次成功增资至1510万元后,又指使洪、丁二人将赢天公司的1500万元注册资本抽逃转移后,再由李跃义套现转存后,再进行第二次增资,使赢天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10万元。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蔡达标、李跃义等4人构成侵占、挪用、抽逃出资等三罪,而蔡亮标则构成职务侵占罪,蔡达标为主犯。
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