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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新规或闲置半年 生育险是障碍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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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雁冰;周畅

一项小政策改革,又折射出户籍制度弊端。

日前,北京市宣布从9月1日起,允许非北京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

就在几百万受益人群为之高兴时,北京市公安局却宣布,允许外地人在北京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的前提是,这些人在北京必须连续1年缴纳社保,其中包括生育险等五险。

然而,根据此前北京市社保局规定,非北京户籍人口,除持有工作居住证的55万人以外,在2012年1月份之前,都不允许缴纳生育险的。

根据本报记者调查,目前非北京户籍人口最早允许缴纳生育险的人目前也只缴纳了不到7个月,这意味着这项带有让京籍和非京籍人口享有均等化社会服务的措施,将闲置半年。

生育险问题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发布的实施办法,非京籍居民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暂住证》三种证件。

但是非本市户籍在京就业人员受理的条件是,在北京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必须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五类保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而且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补缴。

根据2005年起施行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

记者查阅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非京籍职工将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换而言之,今年之前有工作居住证的非京籍人群才可以办理,其他非京籍人群不能。

这也意味着,绝大部分想要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非京籍居民,最早也要等到明年才能符合要求,这项所谓便民政策,也很可能要闲置半年以上才能发挥实质性作用。

公共服务之偏

北京市出台上述允许非北京户籍人群在北京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政策,是源于公安部在今年推出的出入境政策改革,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

从今年1月份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试行为部分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引进人才签发出入境证件”,要求持有有效期3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不满16周岁的子女。

作为非本市户籍办理出入境证件试点地区,记者从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上海的具体实施细则将在本周推出。

在公安部的规定中,非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所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以及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其中,社保证明是唯一的门槛。除北京以外,其他城市尚未出台实施细则,对于社保证明也无明确说法。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把缴纳社保作为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条件之一,是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部分。

而在此前,北京市规定非户籍人口不许上生育保险,被认为是有意限制在北京生育、流入北京人口的做法,也因此造成了北京户口和非北京户口两类人群生育的不同待遇。以在目前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生孩子住院花费为例,顺产生一胎孩子费用在3000-5000元左右,剖腹产为1万元左右,而北京户口人群因享有生育险,基本零花销。

责任编辑:魏钦涛 SF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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