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廉租房公租房有望并轨运行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杨冬 报道
廉租房、公租房,今后的 “隔断”或许会越来越小——记者昨天获悉,上海正在研究探索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营机制,实施“并轨”之后,廉租房和公租房制度仍保持各自差异性。如,两者的供应对象不同;政府对廉租房对象予以单独的货币补贴;而房型上,只有适配适用的公租房房源才会转化为廉租房。
“区分太细”存在弊端
按照业已排定的目标,2012年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与筹措16.58万套,其中,建设和筹措公租房(含)单位租赁房200万平方米、4万套,供应100万平方米、2万套;廉租住房方面,廉租新增受益家庭不设量化目标,各区(县)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专家指出,诚然,廉租房和公租房有着不同的准入及分配标准,能照顾到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然而,同样是作为租赁型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区分太细”,容易影响管理成本和运行效率,存在一定的弊端。
比如,目前上海的廉租房主要由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负责筹措、审核、分配,而公租房房源主要由全市面上的上海地产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区县的“公租房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李东坦言,职能配置“精细化”有助于措施的落实,但也容易影响到运行效率,提高了管理成本。
“并轨”体现“差额补贴”
业内人士则认为,廉租房和保障房的“并轨”,能有效增进投资建设和运营机构的合理收益,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体现了“差额补贴”原则,承租人困难程度不同,补贴程度也不同,较好地地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此外,政府对保障对象的补贴由“暗补”变“明补”,有利于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补贴金额,形成退出机制。
这两类保障房如何“并轨”,上海市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着探索。就目前而言,廉租房、公租房二者究竟如何实现“并轨”,相关政策正在制定当中。
“实施并轨之后,根据有关政策,同样的房源,既可以用作廉租房,也可用作公租房;资金既可以用作廉租房的筹措,也可用于公租房的建设;两类保障房的管理、运营也实施并轨。 ”李东说。
多类保障房可转换、衔接
事实上,上海欲将廉租房、公租房“打通”,力争实现房源“互通、共享”的念头由来已久。今年7月,就在市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中更是明确表示,本市将研究探索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营机制。
除了设法打通廉租房、公租房之间的“隔断”,各类保障性住房之间如何转换、衔接,上海亦出台了新办法。同样是在今年7月,由市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制订的 《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 (试行)》当中介绍,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包括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保障性住房,上述保障性住房可根据国家任务计划安排等要求和本市供需实际相互调整,但按照《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配建暂行意见》规定配建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应优先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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