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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首富为贷款1.7亿向行长行贿4000万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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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首富”与两大股东涉单位行贿罪昨过堂

有股东认为“只贷那么点钱,却要那么大利益”,欲追回巨额贿款

内讧

三大股东因股权问题发生内讧,梁伟东、梁少勋要求追回划给林建忠的4000万巨款

“江门首富”,天健集团董事长梁广义

股东梁伟东

股东梁少勋

“我们是以催讨归还借款的名义,给他一个台阶下,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

天健集团向林建忠贷款1.7亿元,承诺给其4000万作为回报。

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行长林建忠

■采写:新快报记者吴笋林 实习生冯翠珊

梁广义因数度登上胡润富豪排行榜,被坊间誉为“江门首富”。其所控股的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健集团’),亦被誉为“江门第一民企”。天健集团有三大股东,另两位梁伟东、梁少勋,与梁广义是同村人。天健集团的名下资产一度超过13亿元,并有了上市企业。而如今,曾经筚路蓝缕的创业同盟,因内部股权纠纷和一宗单位行贿案土崩瓦解,三人闹到对簿公堂。检方指控,天健集团涉嫌在一宗1.7亿元的银行贷款中,向银行行长单位行贿4000万元。目前该案尚未审结。

收购企业贷款过亿

据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天健集团于2002年8月份,通过在公开拍卖会上竞拍的方式,以总价1.8亿元的价格,成功竞得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公司)81818182股法人股,并支付了3500万元拍卖定金。根据拍卖确认书规定,自签订确认书起三个月内必须付清余款,否则定金将被没收并要支付违约金。

天健集团的三大股东之一,“江门首富”梁广义在口供中称,当时新会美达公司的股份要对外变卖,市领导找到他们,“要求我们本地企业买下来,帮助本地企业发展”。时任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行长的林建忠(另案处理)则称,市领导带着梁广义找他,说天健集团要购买美达公司的股份,但是资金不够,希望银行给天健集团贷款。

梁广义称,当时天健集团的流动资金只有7000余万元,资金缺口高达一亿。经多次协商后,林建忠答应帮忙贷款一事,但在过程中,“林建忠向我提出,要我们所购买的新会美达公司的股票卖出后利润的20%给予他个人”。梁广义称他与公司另两位股东商量后,同意了这一条件。

于是,天健集团顺利从银行贷款1.7亿元。梁广义称,在付清了收购股票款1亿元之后,剩余的资金被作为集团流动资金使用。梁广义表示他清楚,“银行的钱是不能拿来买股票的”。

行长被指受贿4000万

检方指控,林建忠违反银行流动资金不能进入股本权益性投资的规定,以天健集团购买材料的名义签批江门分行发放1.7亿元贷款。在上述贷款放贷前,天健集团又因资金周转困难,再次向林建忠提出帮忙借款。“那时候集团资金缺口很大,几个股东都很急。”梁广义称,林建忠说可以从香港的“小钱柜”中,借1500多万元港币给天健集团。

两笔巨额资金,给处于收购期资金紧张的天健集团带来了生机。天健集团最终成功控股美达公司。梁广义供述,2003年初,他口头给予了林建忠美达公司20%股权及收益的承诺。2005年4月,在一次天健集团的股东会上,梁广义拿出一份承诺书,将应诺内容形成书面形式,请公司另两大股东梁伟东、梁少勋签字、摁手印。后两者均表示了同意并签字按手印。

2007年,天健公司抛售美达公司股票净赚2.7亿元。之后林建忠找到梁广义,“他说德林公司有项目要投资,需要4000万元”。梁广义称,他与另两大股东商量后,同意拨款4000万元给林建忠。后来,梁氏三大股东因股权问题发生内讧,梁伟东、梁少勋要求追回划给林建忠的4000万巨款。“他说按照此前的承诺,这4000万是给他个人的,不能退。”梁广义称,考虑到对方确实帮过公司贷款,且公司对林建忠有承诺在先,欠对方一个人情,他就对此事不了了之。

股东内讧欲追回贿款

2007年10月左右,天健集团的三大股东因公司问题矛盾重重。2008年之后,“江门首富”梁广义因病休息,天健集团董事长一职由年轻的梁伟东执掌。梁伟东称,当初公司决定将美达公司20%的股份和收益给予林建忠时,他听到这个消息十分吃惊,认为林建忠“只贷那么点钱,却要那么大利益”。但当时又怕林建忠收回贷款,“那样我们企业就死定了”。加之公司另两大股东同意,他反对也没用,于是干脆未表露反对意见。

当时梁广义解释,因为林建忠尚在银行任职,所以对方并未在承诺书上签字。2005年底2006年初,林建忠从银行辞职后,被聘请到天健集团任职。梁伟东担任集团董事长后,将林建忠辞退。

“我担任董事长后,让梁广义去向林建忠追回那4000万元,他却一直推。”梁伟东称,2008年底,他干脆和股东梁少勋商量,以公司发函的形式,向林建忠催讨4000万元中的3000万元。“我们是以催讨归还借款的名义,给他一个台阶下,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梁伟东称,之所以只催讨其中的3000万,是因为考虑到林建忠的确帮过公司,那1000万是作为奖励给对方的。谁知林建忠不但不退钱,反而变本加厉讨要兑现更多的承诺利益。

三股东与行长均落马

今年56岁的梁广义是江门新会人,他一手创立了天健集团。案发前,他曾被授予“广东省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同时还曾是新会市人大代表。2006年至2010年间,梁广义多次登上胡润百富榜的企业家,成为广为人知的“江门首富”。

然而,在2011年9月,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传开。据知情人士介绍,梁伟东、梁少勋另两大股东,也几乎在同一时间被控制。曾为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行长的林建忠,也因此案被拘。

该案昨日在鹤山市看守所旁边的审判庭异地开审,检方和主审法官分别来自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和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三大股东除了被控构成单位行贿罪外,其中梁广义和梁伟东还被控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于2005年、2007年间,共腾挪了1700万元用于购买股票,套现1.3亿元,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据林建忠的妻子介绍,行长林建忠涉嫌受贿一案,将移交至深圳地区的法院异地审理。目前,该系列案件尚未审结。

庭审

焦点

4000万是公司内部划转还是进了行长个人腰包?

庭上,检方指控天健集团最终将4000万贿款,转入了银行行长林建忠成立的广东德林商贸有限公司(德林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而梁广义供述,德林公司是天健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是经他同意,由林建忠经手成立的,目的是搞投资。林建忠的供述也显示,这4000万是属于集团公司资金内部划转到子公司账上的过程。

对此另两大股东梁伟东和梁少勋均表示,德林公司是林建忠个人所有,与集团无关。梁伟东的辩护律师朱永平认为,法庭只要查清4000万元的资金流向,就可以看出谁是德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纵观本案,事实是梁广义与林建忠内外串通,进行利益共享。“梁伟东在整个事件中都是受到蒙骗的。”据悉,梁少勋的辩护人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责任编辑:马龙 SF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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