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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自行协商处理新规下月实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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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王婷】《天津市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新《办法》,事故各方车辆如果同时投保了三责险,也应立即自行撤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不受车辆损失金额限制;车主如果应当自撤现场而未撤除,有可能被交警处罚。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非快处中心工作时间发生的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本市还在东丽、北辰和华苑产业园区增设了三家快处中心。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226.5万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现象十分突出。据统计,本市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交通事故总起数的95%以上,其中机动车轻微刮蹭事故占较大比例。而车主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延长了事故车辆的占道时间。

为此,本市公安交管局与天津保监局制定了《天津市机动车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与以往的《办法》相比,新《办法》不仅规定同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之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自行撤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还规定如事故各方车辆同时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当事人也应立即自行撤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不受车辆损失金额的限制。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以及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等四种情况,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新《办法》明确了非快处中心工作时间发生的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后,由保险公司派出查勘定损人员,会同当事人对事故损失进行确定,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定损协议书》,当事人无需到交警大队或快处中心处理。

同时,根据各区县交通事故实际发案情况,在本市原有快处中心的基础上,又在东丽、北辰和华苑产业园区增设了三家快处中心。各快处中心工作时间调整为每日8时至19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

发生了交通事故,车主都害怕陷入无穷纠纷中。新《办法》明确规定了发生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签署《协议书》后,因一方当事人故意不处理或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其他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些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总喜欢事无巨细地等待交警前来处理,新《办法》实施以后,这种做法就行不通了。新《办法》规定,对应当自撤现场而未撤除的,交警会责令当事人撤除现场,并对驾驶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还会对驾驶人依法一并处以200元罚款。有关人士表示,如果造成大面积压车,几乎是必罚。

“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宜随车携带

发生符合自行协商处理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前可采用标划现场和摄像、照相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应自行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填写《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签名后各执一份。有责任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详细报告事故的时间、地点、驾驶员、车辆号牌、原因、经过及其他事项,并向保险公司索要报案号码。当事人互换有效证件后立即共同到同一快处中心定损,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定损协议书》。事故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和定损结果,完成损害赔偿处理并签署《天津市保险行业自行协商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赔偿凭证》。

有关人士表示,为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在车内携带《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可到各保险公司,交警支队、大队及车管所领取,也可从天津智能交通网、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网站下载)、石笔或粉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车辆停车位置。

新报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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