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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初审遭同行炮轰 专家称申请恐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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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元、1980元、1580元、1380元……茅台连涨十年的神话从今年春节后开始被打破,53度飞天茅台价格跌幅一度高达40%。不少人士认为,这与4个月前政府宣布严格控制“三公消费”有关。

7月20日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外公示称,“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初审。就在这时,茅台价格跌势应声而止,53度飞天茅台价格回涨200元。这一变化不免让人生疑,茅台是不是沾了“国字号”的光?

然而,想戴上“国酒”的帽子谈何容易。“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后,业内知名白酒企业纷纷提出异议并展开集体“炮轰”。业内专家表示,因行业反对声音巨大,茅台申请最终通过的可能性不大。

跌跌不休 只因严控“三公消费”?

8月8日,记者联系多家经销商咨询茅台价格走势。北京一家大型茅台专卖店销售人员称,2012年春节之前53度飞天茅台的价格是2180元,从未出现降价现象。春节后,价格却一路下滑甚至跌至1380元,跌幅达40%,这在茅台酒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然而半个月前,茅台的噩梦终结,价格开始回升,53度飞天茅台从1380元涨到了1580元。

茅台价格坐上“过山车”原因何在?之前茅台酒连续降价就有不少人猜测与政府宣布严格控制“三公消费”有关。

据了解,2011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各部门在满足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购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看来,被国人看做是奢侈品的茅台酒,在新政面前确实遇到不少的阻力。“政府严格控制‘三公消费’,影响了高端酒的政务商务销售渠道,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端白酒的价格下降。”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而茅台酒半个月前止跌回升,则难免让人联想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一事。

同行“炮轰” 有多少百姓喝过茅台?

早在2011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主任何训班等组成的调研组就奔赴茅台集团,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相关事宜进行考察调研。2012年7月20日,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外公示称,“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初审,如3个月内无异议将正式通过。

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一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率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近6000字的异议书,汾酒集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静安认为,茅台申请“国酒茅台”的举动违反了商标法,并表示汾酒集团已和多家酒企沟通,大家的态度是一致反对的。

位于河南洛阳的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也向商标局寄出了“异议申请书”,并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全文发布,从历史文化底蕴、市场占有率、行业发展等十个方面,对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表达了强烈的反对。

与此同时,四川五粮液、泸州老窖、剑南春、西凤等知名白酒企业也正在商讨如何应对。

杜康控股销售公司总经理苗国军称,“作为国酒应该是有普及性的,茅台价格很高,有多少老百姓喝过茅台酒呢?”“由于行业的反对声音巨大,茅台申请最终通过的可能性不会太大。”酒界营销专家林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字号”商标申请在法律上的障碍依然存在,国家商标局很难找出平息众异的充足理由。逐鹿“国酒”你争我夺只为“利”

此次汾酒集团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是汾酒集团近年来第3次公开“炮轰”茅台。此前,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就曾公开质疑贵州茅台“获得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茅台酒是开国大典国宴用酒”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2011年9月,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对外宣称,1949年开国大典的国宴用酒是汾酒,汾酒才是国宴第一用酒。茅台随即反击称,开国大典前夜,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确定茅台酒是开国大典国宴用酒。

其实,追逐“国字号”从而获益的也并非只有茅台。早在1999年,五粮液被摆上了“建国50周年大庆”的国庆宴席后,就曾在宣传中打出“国酒五粮液”的称号,甚至直接推出一款名为“国五液”的产品。此外,西凤有国典凤香、汾酒有国藏汾酒、泸州老窖有国窖1573,围绕“国字号”商标的争夺其实从未间断。

半个月前茅台止跌回升,让更多人对“国字号”的魅力深信不疑。“泸州老窖曾通过国窖战略实现复兴,而西凤通过国典凤香战略在上半年也实现了近5倍的增长。”白酒界知名营销专家肖竹青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字号”作为公共资源,是推动整个行业的品牌动力之一,如果被茅台一家独占,无疑是“一个企业的欲望伤害了一个行业的利益。”

独霸“国标” 初审放行恐难服众

事实上,茅台此次申请“国酒”商标,引起其他酒企的炮轰是有原因的。此次是茅台第9次提请“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前8次均未通过初审。难怪汾酒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刘吉功这样说:“令人费解的是,贵州茅台此前曾多次向商标局提出过类似申请,均被依法驳回。此次申请却通过了初审,难道商标法没有法律效力了?”

更有网友提出,此事除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外,还可能违反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记者查询发现,在《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第二部分第一条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肖竹青认为,如果茅台获准注册为“国酒”,那么国典凤香、国藏汾酒、国窖1573等都将被国家商标局禁止。因此,从整个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角度来看,授予茅台法定的“第一白酒”地位,给予其绝对化的荣誉评定,这种做法不够科学、不够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