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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 上车未补票的“嘉泰中心”诚信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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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石家庄市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邯郸开发的“嘉泰中心”项目,在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便开始开工建设,并存在违法违规等现象。

“旅客同志们请注意了,由XX开往XX的列车马上就要开车了,请旅客们抓紧时间上车。”“同志,不好意思,我赶时间,来不及买票了,等上了车再补票吧。”

为了赶时间,“先上车,后补票”。这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在车站等车的时候经常可以见到的现象。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然而,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城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加快项目进展,早日完成工程建设,竟然也出现了“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由石家庄市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邯郸开发的“嘉泰中心”项目,在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便开始开工建设,并存在违法违规等现象。为了解实际情况,记者赶到了河北邯郸“嘉泰中心”项目处。

“嘉泰中心”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临新兴大街,西临中华大街,南临望岭路,北至联防路。

据相关资料显示,“嘉泰中心”项目规划占地约5.2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16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约20万平方米。

工地的进出口位置在项目的东侧,沿新兴大街。工地内的一些大型机械正在施工,几座塔吊在不停地吊动着各种建筑材料。

嘉泰中心施工现场

在工地门口的北侧树立着一块“嘉泰中心项目公示牌”。

公示牌大致内容如下:

指 挥 长:贾红军市政协主席

副指挥长:徐孟书丛台区政协副主席13803299048

成员:张书清联东街道党工委书记13091121309

李宏欣农牧局局长13930001921

路林保联东街道办事处主任13832091127

霍淑英丛台区政协科教文卫室主任

李书平丛台区联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责任单位:石家庄市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2012年3月17日

在“公示牌”内容中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也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公示。其中还详细标明了2012年从1月到12月全年每个月的工程进度要求。

嘉泰中心项目公示牌

另记者感到不理解的是公示牌上显示的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17日,但是在项目建设进度中却明确了注明了1月份的进度要求为:1、2号住宅楼桩基施工。这是什么原因呢?难道其中真的存在什么问题吗?

随后,在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记者得到的答案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嘉泰中心的相关手续只有2010年6月份的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到目前为止,该项目的土地手续还没有获得审批。”

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等等相关人员分别为邯郸市及丛台区各个部门的领导干部,而这样的项目竟然只是单单办理了一个建设用地规划,其他的证件都还没有办理就开始施工建设。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筑类项目从项目的最初立项审批,到最后的交房验收。每一道环节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手续,难道“公示牌“上所显示的内容只是虚假宣传?不然又是什么原因呢?

为了弄明白事情的真正原因,记者拨打了“公示牌”上所公示的“副指挥长,丛台区政协副主席,徐孟书”的电话,结果几经拨打却无人接听。于是又拨打了“公示牌”上所公示的成员名单中“联东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书清”的电话。

张书记解释为:“这是市里的一个重点项目,分包这个项目的是咱们市里的政协副主席贾红军。可能有的手续正在批、正在跑。因为有好多程序,要规划认可,要是把全部手续都跑全,再开工,一两年就出去了,什么都不能干。”

众所周知,《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为了确保城市健康发展,保障市民能正常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空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开展建筑施工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法定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于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从上面不难看出,“嘉泰中心”项目明显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就是这样的一个违法项目,在我国严格的法律法规之下,却在邯郸市正大光明的矗立了起来。工程质量谁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谁来保障?出现事故又由谁来负责?这等等一系列问题不得不教人深思。

开发商为了加快项目进展,地方政府为了加速城市发展,这本是无可厚非。但如果在一些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况下,也实行“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不惜触犯法律的准绳,未免就有些不可取了。

中华建筑报将对此事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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