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园林管理处腐败窝案 主贪判监13年罚百万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宁5月24日电 (廖子 陈之焱)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原主任赵莉萍等人贪污、受贿案,近日被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贪被判监13年罚金百万。
2008年至2010年间,时任防城港市园林管理处主任的赵莉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吩咐时任该处副主任的何民、唐小雅及会计邓达丽,以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并进行私分。其中,被告人赵莉萍贪污11起,贪污数额达17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何民共同贪污2起,贪污数额58.9万元;被告人唐小雅、邓达丽参与共同贪污1起,贪污数额50万元。
另外,赵莉萍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对外采购业务中收受苗木供应商贿赂款3.8万元;2009年,在防城港市绿大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即将解散之际,赵莉萍利用其实际掌控该公司的职务便利,套取公司资金数额巨大。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在受理该案并经开庭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人赵莉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被告人何民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另两名被告人唐小雅、邓达丽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
一审宣判后,4名被告人以定性错误、量刑不当等为由向广西自治区高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近日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