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可自主确定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城市晚报
城市晚报讯 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首次明确,商业银行可自主确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
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市场化
《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型微型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据了解,这是首次明确提出“自主确定贷款利率”。
对此,吉林大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丁志国表示,这对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是实实在在的利好,赋予银行贷款利率自主定价权,是试探进行利率市场化。对于银行而言,小企业贷款资金成本、管理成本、信息成本都比较大,让银行能够根据贷款的风险度和成本情况核定利率,能起到刺激作用,银行将更积极地关注小微企业。
小企业贷款利差有望加大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小微企业贷款属于高风险、高成本业务,各类银行普遍对小微企业贷款进行了一定比例的利率上浮。银行自主确定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必将给银行贷款工作带来更多的自由度,可以根据对企业的信用评级以及风险度的考察,更放开手脚作业务。
同时他认为,这不会导致商业银行对小企业贷款的大幅提高。因为各银行具有各自的评价系统,对于企业的评定具有客观性,同时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也要考虑融资成本与企业利润问题,但此后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差异将可能扩大。丁志国同样认为,商业银行面向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差异将会加大。
加快场外交易市场建设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长春市市场主体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年末,长春市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55556户,其中私营企业56223户,个体工商户18321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400户。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尽管如此,融资渠道仍然是很多企业资金问题未得到解决的原因之一。
《意见》同时强调要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发挥债券市场对微观主体的资金支持作用。加快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步伐,为尚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服务。逐步扩大小型微型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短期融资券等发行规模。
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完善创业投资扶持机制,支持初创型和创新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商业保理、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鼓励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
据介绍,以往许多企业融资中只将希望寄托于不动产抵押贷款上,融资渠道的拓宽,将盘活企业动产,利用动产以及无形资产实现融资。(记者 温羽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