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股权激励疑窦丛生 员工持股成本狂飙
上海商报
部分员工错失巨大溢价 更多员工失去股东资格
4月11日,福达股份招股书现身证监会网站,这意味着该公司IPO申请即将闯关,然而,对于部分员工而言,却已无法享受到上市后的财富。福达股份招股书披露,该公司2007年底推出股权激励、2009年底回购大部分激励股权、2011年初再次推出,通过5年来这一系列颇为曲折的股权激励,福达股份部分员工持股成本飙升13.71倍,而更多的员工则是失去了股东资格。
股权激励实施两年后回购
福达股份招股书披露,2007年12月28日,福达集团将其持有的福达有限(公司前身)14.94%股权(出资额747万元)转让给49 名自然人。
但一些自然人受让的价格却有3种价格。商报记者查阅发现,黎福超、谢燕芳、黎峰和黎海等43名自然人受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1元,何家权受让价格为每元出资额3.6元,许玉和、吴美华等5人则是以每元出资额6元的价格受让。
据福达股份称,受让股权的自然人为内部职工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成员以及朋友。
仅10余天后,2008年1月12日,福达有限股东大会就决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黎福超等43名自然人的持股成本为每股0.42元、何家权持股成本为1.5元,许玉和等5人持股成本为2.5元。
然而,两年后,受让股权的绝大多数自然人却将股权对外转让。2009年12月26日,黎桂华、蒋灵丽和温灵等30名自然人股东以原始取得的成本悉数转让持有的福达股份股权,其中28人转让给福达集团,许玉和转让给黄铁锋,黎文南转让给新引进的外部股东彭丽。
2010年2月26日,王长顺、刘权、于炳红、肖俭才、李刚和潘顺英6名自然人也以原始取得成本将所持有的部分福达股份股权转让给福达集团。
2010年11月2日,李婕、鲁旭梅、植春清3名自然人以原始成本价将所持福达股份股权悉数转让给自然人黎锋。
至于股权转让原因,福达股份称“个人资金需求自愿转让所持股份”。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如果个别股东因资金需求转让股权尚可理解,但多达39名自然人转让股权均是这一原因则显得不正常了,“说是福达股份取消股权激励或是福达集团回购股权更贴切。”
或许连福达股份也感到蹊跷。该公司在招股书中称,根据相关自然人股东出具的声明,自然人股东在2009年、2010年转让所持福达股份股权,是转让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背转让方意愿的情形,且转让方在转让所持公司股权时,已知晓上市事宜已被福达股份纳入战略发展规划,并对此次股权转让无异议。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这般表态更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相关自然人股东’是指哪些自然人?为何不是转让股权的39名自然人股东?”
新方案员工持股成本狂飙
2010年11月29日,福达股份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送15股的利润分配方案,而审计基准日则是2010年10月31日,此时李婕、鲁旭梅和植春清3名自然人依然持有福达股份股权,但为时已晚,33名自然人已无法享受到送股的权利。
福达股份股权激励的蹊跷还不止上述情形。2011年1月16日,福达集团以每股2.5元的价格向黎福超、黎锋和吕桂莲等37名自然人转让部分股权。
在此次受让股份的股东中,黎福超、黎锋和黎福才为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连漪、邵继敏、马建龙、杨路、许文基、黎炎、唐纯忠和黄世和为控股股东福达集团管理层,其余26名股东为福达股份管理层或内部员工。
商报记者梳理后发现,在该批受让股权的37名自然人中,李超林、蒋灵丽、邵继敏和吕桂兰等10余人也是2007年受激励的员工,且均在2009年将股权转让给福达集团,只是持股成本与前次已是天壤之别。
以李超林为例,其2007年出资8万元持有福达有限8万元出资额,福达有限整体变更股份制后,李超林持股规模为19.2万股,如果未转让股权,则在“每10股送15股”的分配方案后,其持股规模将上升至48万股,每股成本仅为0.17元。
而李超林第二次受让股权时的成本为每股2.5元,较昔日持股成本0.17元狂飙13.71倍。
与李超林等相比,黄万菊、李刚和杨雷等数十人更显得不幸,其在退还首次激励股权后,第二次股权激励也榜上无名。
公允价值评估值备受质疑
除了在股权激励上大动脑筋,福达股份在避免计提管理费用方面也颇费心思。在2011年初推出的股权激励中,受激励的员工获得股权成本为每股2.5元。
福达股份招股书称,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2.05倍,为201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的5.14倍。
为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价值,福达股份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2010年底的全部权益进行市场估值。
根据评估结果,此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福达股份评估值为2.45元/股,与股权转让的价格无显著差异。因此,福达股份应确认的与此次股权转让相关的管理费用为0。
商报记者注意到,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达股份权益进行评估时采取的是市场法。而采取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最关键的是选择可比企业,福达股份并没有披露参照企业。
以福达股份招股书披露的曲轴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天润曲轴(022836)为例,取其2010年底的财物数据和2010年底的股价,该股当时市净率为4.57倍,市盈率为70.65倍。
考虑到福达股份为非上市公司,应主要参考市净率,以此估算,福达股份2010年底每股公允价值应为5.62元,福达股份管理层或内部员工合计受让465万股应计提的管理费用应达1450万元。
福达股份数据显示,该公司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464万元,较2010年仅增加880万元,一旦计提上千万元的管理费用,则其2011年度的净利润同比将出现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