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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要求就业等新政禁与户口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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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县级市落户比较容易,而直辖市的落户须“合理控制”。

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得与户口性质挂钩。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上述信息。

分类政策

义务教育等新政  不与户口挂钩

采取有效措施,为其他暂住人口在当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方便。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

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要对已出台的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以清理,凡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县级市

有稳定职业和住所 就可落户

根据通知,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镇落户问题。

地级市

工作满三年且住所稳定可落户

通知规定, 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可以适当放宽职业年限的要求;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同时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长期在当地务工、经商人员的城市落户问题。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年限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直辖市

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完善落户政策

直辖市是继续控制人口规模。通知指出, 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地方行动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不再设限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于2011年2月26日印发,在一些省市,已经公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包括安徽、吉林等省份。

2011年,安徽除了按照县级市、地级市、省会城市划分落户政策及条件外,还特别规定,凡自愿在安徽省工作的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就业地或实际居住地。

对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家人在就业地落户。属于“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户口迁移不再设置任何限制条件。

吉林省的意见明确了具体城市的落户条件,长春、吉林两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合理控制人口规模,申请落户时需同时具备稳定居所、稳定职业的条件,其中稳定居所应具备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具体实施办法由当地政府制定。 

户籍之路

第一阶段

1958年以前  自由迁徙期

1954年  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8-1978年  严格控制期

第二阶段

1963年  依据是否拥有计划供应商品粮,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1975年  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

1978年以后  半开放期

1980年10月  确定对于迁移进行指标与政策的双重控制

第三阶段

1984年  国务院发文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镇落户

1985年  居民身份证制度宣布实施

1997年  开始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2001年3月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解读

户籍门槛难越  致城乡差距大

中国社科院2011年《农村经济绿皮书》特别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直在不断扩大。

原因在于农业农村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城乡发展失衡仍然突出,这一问题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1958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

中国按照户口身份来执行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一系列政策。

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由此产生了与户籍相关的“居住”和“暂住”等概念,事实上造成了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 

正因为如此,人们对户籍改革格外关注。

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城乡管理的体制问题,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的缺陷难以克服,城乡管理体制之间尚存巨大鸿沟,以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高速城镇化  户改需及时跟进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说,高速的城镇化率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管理,如户籍制度、各种生活配套设施、提供工作机会等等都需要及时跟进,这样才能够使得进城的农民真正成为市民。

就在此前,《北京市“十二五”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北京将启动户籍改革试点,逐渐过渡到居民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作为直辖市的北京,按照通知,仍将继续控制人口规模,同时需要继续完善。

反应

消除户籍带来的差异  体现人人平等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全文公布了这份通知后,立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在微博上,户籍制度改革的关注度位居榜首,网友在关注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网友“墨翼翔天”称,此次改革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他建议应建立统一的城乡社保福利体系,缩小贫富差距,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理念。 

“牧马散人”也表示,最重要的是要消除户籍制度带来的差异和歧视,如升学、医疗、就业等。

●网友微博评论

◎如果没有户籍的牵绊,就业的选择可以更多;户籍改革终于开始,虽然北京等大城市还未出台具体政策,但距离也不会很远了。

◎当年俺毕业去天津的国企一个月拿450元的时候,就是为了那个珍贵的户口,但十年前我就已经转出了,知道的天津人都很替我可惜。

◎早该打破户籍给就业和福利带的不平等待遇的枷锁了。让更多参与城市建设的民众能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和就业政策。

◎户籍与义务教育不挂钩,中考高考还是要原籍地啊。

◎早就该改了!不过相应的配套要跟上才对,多点学校,多点工作机会! 

背景链接

我国户籍制度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步形成,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基本定型。如今,户籍制度仍是我国人口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对每个人的生活与工作都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城乡之间的户口樊篱开始出现松动。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政策改变城乡二元制的现状,逐步降低“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间的待遇落差。

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今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教授、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翟振武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今后户籍改革的方向,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对于通知所指出的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翟振武认为是我国户籍政策的一个重大推进,非常明确地指出户口迁移政策,对我国城市化进程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推动。     

法晚记者盘点部分国家的人口管理措施发现,部分国家的社会保险号码是居民的唯一身份凭证,弱化地域特性,享受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 

目前,我国户籍制度与公共服务之间的联系太强,未来发展的方向,应该是二者的关系逐步弱化,甚至切断。

户籍制度

户口和公共服务关联性太强

1958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

中国按照户口身份来执行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等一系列政策。这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分割”特征,由此产生了与户籍相关的“居住”和“暂住”等概念,事实上造成城乡之间、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 

中国社科院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 《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报告》明确指出,2003年至今,城乡矛盾显现,而这一阶段,也是城镇化进入高度发展期的阶段。  

翟振武向记者表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肯定是高度城市化的国家,城市人口应占到70%-80%。

我国目前超过了50%,但这50%当中有也住在城市里的农民。

翟振武坦言,我国户口和公共服务建立了太强的联系,居住在我国城市的近10% 的农民享受不到一些福利。

国办的通知特别指出了一些地方推出的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政策的经验和出现的一些问题,如片面追求城镇规模、城镇化速度,不分城市类别、不顾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等。

未来展望

公共服务应与户口“脱钩”

对于今后户籍改革的方向,翟振武表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比如推进城市化,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应有平稳发展期。如通知所说,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

另外就是户口制度和附着在户口上的公共服务继续逐步弱化,甚至切断。

社科院的报告表示,应完善进城农民和新市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中国也有一些省份出台了统一城乡户口改革的措施,但是附着于传统城乡户籍制度上的一系列不公平待遇并未根本改变。

政府需要加快加纳进城农民及新市民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他们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他们尽快实现与城市社会的融合。

比如,在基础教育方面确保都具有同等受教育的机会等。有利于中国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从二元社会向一元社会发展。

报告指出,随着我国统筹城乡战略的逐步实施,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共享、医疗体制改善等不断完善的推动下,城乡差异逐步缩小。

他山之石

英国:社保号是唯一身份凭证

英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史是一部人口管理从管控到服务的转型史。在工业革命以前,英国的人口管理以“管控”为主,主要执行者是地方治安法官;工业革命后,英国转向以“服务”为主的时期,执行部门主要放在社会福利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号是英国人口管理的基本工具,每个公民通过自动获得或主动申请,就拥有一个具备唯一性、不可变更、不可转借等特点的社会保险号。在其工资条、税单、保险单上,都要注明社会保险号。

当事人在改名、迁居、结婚、离婚、丧偶时,有责任致电社保帮助热线或者上网,进行信息变更。近些年,英国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托社会保险号,推行对公民的“一站式”服务。

美国:一个号码用一生

在美国,政府实行的是“出生死亡登记大纲”的方法,政府了解公民基本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公民的社会保障记录。

在美国所有的合法居民,一出生就必须注册一个社会保障号码,这个社会保障号码将陪伴这个人度过一生,去银行开户、申报税金、缴纳保险、领取福利,都需要使用到这个号码。

一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就是他的身份证明。此外,护照、驾照、信用卡也常常扮演身份证的角色。

美国人可以随时变更居住城市,没有户籍限制。但他们每到一个新地方,都必须在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办理住所变更手续,确保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

日本:人到哪儿 户籍到哪儿

日本没有“户籍”概念,也没有对人口流动设有限制,但拥有一套非常严格的“户籍随人走”的信息登记制度,即“住民票”制。

“住民票”与公民的社会保障相关联,公民在搬入一个新地方前必须到当地政府办理“住民票”。

日本还运用科学的信息技术,有效地进行人口管理,实施了基本信息网络登记制,这项制度规定:公民的基本信息一律在网上登记,每人都有一个登记号,行政部门可以通过登记号在网上查找每个人的年龄、住址、电话等基本情况。

该制度既确保了行政部门对当地居民的管理,也使得居民能很好地享受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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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不受户籍限制

和国内不同,无论是英美等西方国家,还是日本,都没有高考地域限制,录取分数线也不会因为考生的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变化。同时,高考分也不是衡量能否被大学录取的唯一指标,考生特长、教师推荐信,都是重要标准。

英国的高考不像国内这样一锤定音,而是累计学分制。美国政府没有组织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主要是由社会服务机构组织一些标准化大学入学考试,包括学术评估测验(SAT)和美国高校测验(ACT)两种,SAT就是人们常讲的美国“高考”。

由于美国没有户籍制度,学生可以跨地域报考自己心仪的任何一所大学,SAT的成绩也只是起到一个门槛作用。学生自己写的申请信、日常的课外活动都是评测指标。

法国和德国的高考类型则很丰富,设立了许多自选考试科目,考试将知识和能力相结合,不同大学录取的评价指标也多种多样,但都不会因“考生所在地”而有所不同。

日本高考分为国立大学入学考试和私立大学入学考试,大多大学都实施个别能力考查。无论是国立或是私立大学,都没有针对地域的报考名额限制。

本版文/

记者  王永生

实习生  童梦琪

记者 王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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